“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指因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没有与劳动者签订,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主要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该几条法律明确规定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几种情形,同时也规定了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从立法本意来看,立法者如此规定,是督促、强制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此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还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产生了两种不同认识。
1、有人认为,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只要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仍然要支付双倍工资。
2、有人认为,虽然立法者的本意是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应理解为“法律自动视为其在入职满一年之后,和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既然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则用人单位就不用再支付双倍工资。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经典案例:
案号:(2014)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517号
李某于2008年入职某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提出离职,期间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李某要求某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自入职某公司后,双方应于2008年1月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现李某与某公司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自2009年1月起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李某要求某公司支付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对此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因2009年1月起双方已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某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相应的法律后果,李某再要求某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分两种情况:1、劳动者被视为与用人单位签订无故定期限合同后,劳动者提出协商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拒绝。那么,劳动者可以主张要求支付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2、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后,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申请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就只能是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二月开始,没有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最多可以领取11个月。根据
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有以下规定: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
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否要双倍工资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有以下规定: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
未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应支付双倍工资以12个月为限一、裁判概述劳动合同法对于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截止时间没有作出限制,故只要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状态仍处于持续状态,用人单位就有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义务。但同时,由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对应的双倍工资差额补偿义务具有惩罚性质,不属于劳动报酬,所以该双倍工资请求适用一年仲裁时效规定的限制。二、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会双倍赔偿吗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辞退,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属于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
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
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以下情形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提出订立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动者自愿与其订立的,劳动者事后反悔,要求确认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民法院是否支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人民法院应否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当符合该条款所列的三种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劳动合同法
约定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情形:下列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对应前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阅读提示: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五十八条系强制性规定和特别条款,相对于其他一般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则,该条款应当优先适用。劳动者在未充分了解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则适用时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而非盲目
版权说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创者所有,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立即删除1.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82条“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
有以下情形,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公司未在一年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以及员工与公司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员工无过错的等条件。
如何理解“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应当理解为《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的三种情形,即:(1)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满足哪些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
1、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一般不能随时辞职,而是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来通知用人单位;2、如果在试用期的,则提前三日通知单位;3、但单位具有严重侵权行为的,员工可以依法立即与其解约。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况可以细分为两种:1、自始未签订。企业自初次用工之日起,就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 第三次续订未签定。第三次续订,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之日起满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退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要是看员工是因为什么被单位辞退的。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