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男/女,××××年××月××日生,×族,工作单位……,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第三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案号、案由)判决/调解/仲裁已发生法律效力,在平房区人民法院( )黑0108××× 号执行案件中,申请人现申请以下事项:
追加/变更×××为( )黑0108××× 号案件被执行人。
事实及理由:
……
附:1.申请人身份证明
2.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3.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执行法院立案庭应当在收到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审查决定。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应于作出立案决定之日起3日内将立案情况书面通知各当事人,并根据不同申请事由,按下列情况分别将有关卷宗材料移送执行机构或相关民事审判庭审查: (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下列事由提出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申请的,由执行机构负责审查: 1、因债务人死亡,申请变更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申请执行人:xxx,女,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址:xxx。被执行人: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址:xxxx.追加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之女儿):xxx,女,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址xxx。追加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之父亲):xxx,男,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址xxx。追加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之母亲):xxx,女,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址xxx。请求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申请人:刘某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电话:****。被申请人:李某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执行人。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依据******号判决书,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已经立案受理,执行案号为******,至今未执行到任何钱款。经申请人
一、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范本的格式是怎样的1、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范本的内容有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相关身份信息,如果申请人是公司的话,那么需要写明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身份信息,同时在申请书当中需要写明具体的申请事项和事件情形以及申请理由。2、范文如下:申请人:某某公司,住所某地法定代表人:某某。被申请人:某某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事实及理由:申请人某公司与某公司公司买卖合同纠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电话。申请事项:追加杜__、张__(杜__的妻子)为被执行人。事实和理由:根据福__人民法院(20__)_民终字第___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权利义务,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对债务人___实施强制执行。经贵院查实,__有限公司已20__年11月24日因不按照规定接受年检已被工商部门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章程载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杜__,股东出资情况为__TY投资有限公司
已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 法释[2016]21号)系当前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的最新、最全的规定,今天本文就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总结在执行程序中可以依法追加被执行人的16种情形: 1、因被执行人死亡,可申请变更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为被执行人的。( 法释[2016]21号)第十条第一款点 评:在
申请人: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族,住______市______,居民。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被执行人: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___经济开发区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决定将本案被执行人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您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
变更执行人申请书***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鲍*、刘*、刘*、刘*与被执行人黄*、梁*、黄*、*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14)*民初字第438号】,现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已于2015年9月2日作出(2015)*执字第1213-1号《执行裁定书》。其中执行人鲍*已于2017年12月8日因病死亡,其妻陈*、女鲍*、子*系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现
担保人不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不得将担保人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直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应当限制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也就是说担保人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
注销前是否依法清算,相应的股东出资义务是否已经履行,这些都有可能导致被追加,建议联系专业律师应诉。
【裁判要旨】 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至即转让股权,应视为其以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未届的出资义务,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应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案情简介】 一、甲公司于2014年10月成立,郭某认缴出资100万元,至2014年12月,郭某仅向公司账户汇款25万元投资款,认缴期至2044年10月9日。2015年8月,经股东决议同意,郭某将持有公司注册资
担保人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吗在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直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应当限制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也就是说担保人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
强制执行一人公司典型案例:一人公司的股东变更后,原股东依然需要为变更前的债务承担责任。申请执行人与某某公司一案,一审法院于2019年3月6日作出(2018)京0115民初某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某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某某元。某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一审法院于2019年7月4日予以立案执行,案号为(2019)京0115执某号。执行过程中,因某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
一、认缴出资未到期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未到认缴出资的期限,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
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至即转让股权,应视为其以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未届的出资义务,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应追加其为被执行人。1.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与其认缴出资的时间无关。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应区分已缴出资或是未缴出资,股东未出资部分亦属于公司财产。2.“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是股东承担补充责任的前提。根据
裁判要旨:《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观点分析律师点评原告XX公司与被告唐XX、刘XX、卢XX、冯XX、卢XX、马X、XX管理公司、XX劳务公司、第三人XX供应链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原告XX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XX律所王律,被告唐XX、刘XX、卢XX、冯XX、卢XX共同委托代理人姜X,被告马X、被告XX管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黄XX,被告XX劳务公司的委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20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被执行人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执行人有权利申请追加股东,也可以变更被执行人为股东。股东需要证明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保持独
申 请 书申请人:____,____,___族,____年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族,____年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为本案共同原/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