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生产环境,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生活垃圾,是指村庄及集镇人口在日常生活、生产中产生或为农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农村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本办法所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因村庄及集镇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等发生的有关建设和运行费用。
第三条各镇(街道)环卫部门负责征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镇(街道)环卫部门可以委托各行政村村委会征收。
第四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属地管理、“谁污染、谁付费”和有偿服务的原则进行征收。
第五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对象为面向所有农村居民,征收标准为20元/人·年。
各行政村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农村“一事一议”的办法,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收费标准,与被征收对象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合同并上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六条征收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主要用于环卫人员工资、环卫设施添置更新、垃圾收集、运输等。
第七条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转资金由县财政奖补资金、镇(街道)配套资金、农村居民缴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三部分组成。
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奖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其中的100万元,由县财政局根据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对各镇(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日常考核情况逐月进行奖励;
其余奖补资金由县财政局和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按照各镇(街道)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50%核定,一次性拨付到各镇(街道)。
城乡环卫一体化所需运转资金除财政奖补资金、生活垃圾处理费以外的差额部分,由各镇(街道)负责配套。
第八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第一章总则第三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第五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第二章征收缴库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管理,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土资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可以根据申报表中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征基数申报,当事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纳税申报、其他申报、通用申报,依法进行申报。
1.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各地有所不同,以菏泽为例,城市居民按每人每月1元收取(含常驻人口、外来暂住人口)。2.机关、团体、部门、企事业单位(含外地驻菏单位、三资企业),按照实际在岗职工人数(含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每人每月2元收取,所交费用由单位负担。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云阳县供电公司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管好、用好用活公司的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职工满意”,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按照重庆市电力公司工会对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 坚持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建立银行帐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
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为明确公章使用办法,完善工作规范,现对业主大会印章、业主大会财务专用章及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作如下规定:一、印章的保管:1、 印章由业主委员会执行秘书妥善保管,平日随用随锁,确保印章安全。2、 使用印章必须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小区管理规约》、《小区维修资金管理规约》的有关规章制度。3、 所有用印须经执行秘书(专职干事)在印章使用登记本上登记,并留存文件原件存
石家庄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一、缴费对象市区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需要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二、缴费方式对于机关、学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经营者等:开设有银行账户的,征收管理部门与缴费单位签订缴费协议,通过银行定期收缴;对无银行账户的,专业收费人员与缴费单位签订缴费协议直接收缴。三、缴费标准1、城市居民每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4-05-21 颁布日期:2004-05-21 文号:财建[2004]11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3-01-01 颁布日期:2002-03-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法律分析:小区收取了物业管理费,还要额外收取垃圾处理费,是不合理的。因为物业管理费当中已经包含垃圾处理费。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办法。 2. 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使用与管理 3. 权责 管理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4. 内容 4.1 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 (别克)、 (长安之星)、 (奥拓)、 (皮卡)。上述车辆由管理部总务负责管理。 4.2 出车作业流程 用车人
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3-09 颁布日期:2012-03-09 文号:财行[2012]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保障住房公积金依法合理使用,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住房公积金按计划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的住房公积金年度使用计划,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月使用计划。当月未使用的计划指标,可结转入下月使用;当月使用若超出计划指标,则转入下月安排使用。凡属离退休、出境定居、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转移支取的不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实现的销售收人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实现的销售收人,贷记“主营业务收人”、“其他业务收人”等账户;按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时,作相反的会计处理。例如,斯敏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应按照市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负责单位是区县环卫部门,收费标准各区不一,根据区县环卫部门在物价局审核的收费标准确定。对于商铺的收费,一般是和经营主体签订垃圾清运合同,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收费。收费计量一般按重量收取,餐饮店是典型;另外一些单位按照面积来收费。物业管理费中包含的“卫生费”和垃圾清理费是不同的,前者是按照面积收取的清洁垃圾的劳务费;后者是生活
财政部、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2-05-02 颁布日期:2012-05-02 文号:财行[2012]8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市发改委做出决定,为促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哈尔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今后哈尔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更名为城镇垃圾处理费,并由经营服务性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征收群体情况】哈尔滨市市区(不含县市)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按规定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但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居民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8月5日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2010年8月17日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维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
征收征用林地应当如何做呢1、《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 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