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为明确公章使用办法,完善工作规范,现对业主大会印章、业主大会财务专用章及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印章的保管:
1、 印章由业主委员会执行秘书妥善保管,平日随用随锁,确保印章安全。
2、 使用印章必须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小区管理规约》、《小区维修资金管理规约》的有关规章制度。
3、 所有用印须经执行秘书(专职干事)在印章使用登记本上登记,并留存文件原件存档,以便备查。绝对禁止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
4、 印章的使用程序使用公章者必须在公章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时认真填写《公章使用表》,由业委会主任(副主任)核对无误并签字批准后才能盖章。
紧急情况必须使用公章必需与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电话联系,向其说明情况,得到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口头答复后可以使用公章,但事后要负责提醒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在一周完成补签工作。
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必须亲自核实情况,确认属实后方可在《公章使用表》上进行补签。
二、 印章的使用范围:
1、 业主大会印章的使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小区管理规约》、《小区维修资金管理规约》、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方案、专项维修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及其他业主大会决议,必须经业主大会通过,经正、付主任签字后用章。
2业主大会财务专用章的使用物业维修、更新和改造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公共收益的收入,必须符合《小区维修资金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经正、付主任签字后办理用印手续,才能使用财务专用章。
3、 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除业主委员会会议通知、友情提示和业主委员会授权主任审核金额范围内的日常维修费用结算以外需使用印章的,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
四、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应该每月核对印章使用登记本登记情况,确保印章使用登记本与印章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五、 凡违章使用公章,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 本规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 本制度经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会议于通过后生效,并公告全体业主,接受业主监督。
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小区业委会公章使用管理,防止错用、滥用、盗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业委会公章必须按本章程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第三条 业委会公章由业委会委派专人保管,主任、副主任不能直接保管公章,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公章使用制度。业主委员会秘书应该对所有盖章文件进行编号存档,随时供业主查核。 第四条 公章投入使用前应在房管局、公安局、物业管
采用召开业主大会的方法可以自治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是由选举产生的,可以行使共同管理权,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监督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由5~11个人组成,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备法律效力。
业主委员会成员是该有补助或补贴的,但不享有工资。业委会成员是由广大业主推选出来,受广大业主委托代全体业主管理一些公共事务的业主,但业委会成员没有与业主大会或物管公司确立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因此谈不上发工资的问题。不过,如果真要给业委会成员发补贴的话,发多少、怎么发,事先必须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只要多数业主同意,愿意补贴多少就补贴多少,他人无权干涉。
业主委员会不受居委会管理。业主委员会是自治组织,与居委会无关,二者不存在隶属关系。业主委员会是本建筑物或建筑区划内所有建筑物的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职责,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必须是党员。业委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5-13人的单数、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代表1人以及建设单位代表1人组成,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向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举报。业主委员会的行为应以业主的利益为出发点,不得损坏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要维护业主的利益,一旦出现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机关应对其
你好,现在每个小区都设有业主委员会,其中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不能够有物业公司的人。一方面因为这就是小区业主所成立的委员会,物业不属于小区业主,无权参与小区业主委员会;而另一方面也因为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是用来监管物业的各项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肯定不能有物业的人参与其中。
对于物业管理人员来讲是为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业主也会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如果有什么纠纷或者是业主不满意的事情,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来提起诉讼和解决。那么小区业主委员会怎么起诉?下面请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小区业主委员会怎么起诉 起诉可以写上一纸诉状,然后直接将业主委员会整体诉讼到人民法院,被告人是业委会的主体。跟我们普通起诉的民事关系是完全一样的流程。 当
小区会通过投票的方式选出业委会,以此代表自己行使相关的权利,那么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自行解散吗?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自行解散吗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小区业主委员会可以自行解散吗 不会,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
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权益,小区中一般都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我国法律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并且要按照相关的流程来走。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增强理解。 一、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依照法规、规章、规定负责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续筹并监...
我们都知道,每个小区都应该有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代表了小区业主,为小区的业主争取权利。那么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你好,申请原公章注销和新公章登记备案就可以了
一、进入业委会的个人条件 1、进入业委会的个人条件如下: (1)具有小区房屋产权。产权决定管理权,如果没有产权,那就无法成为小区的业委会成员; (2)具有参与公益工作的经验。具有管理小区的经验、从事公益工作的经验; (3)具有充足的时间。需要充足的时间才能胜任业委会的工作; (4)具有充沛的精力。业委会的工作涉及面广; (5)具有党员身份、党务工作者。如果业主委员会成员作为党员,或者曾经担任过党务
1、业主可以通过设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使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保护。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查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以下资料移交给业委会:(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
既然有了业委会主任,证明已经有业委会。我们要理清楚业委会委员与业委会主任是如何产生的。业委会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全体业主的人数票和面积票要双过半的候选人才能当选业委会委员,所以业委会委员的罢免同样需要全体业主重新投票并且要双过半才可以罢免其委员资格。业委会主任是由已经成立的业委会成员选举产生,过半数同意就可以免除主任职务,过半数同意就可以重新选举产生新的主任,重新选举后,要进行公示,并在街道、
一、小区业主委员会有工资吗我国有关于我们平时的住房,大多数的住房都是以一个小区一个小区来划分的。而每一个小区都会有物业的存在,这都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了,因为平时我们都是遇到了关于房子的一些问题就会找到物业来寻求帮助。而我们作为房子的主人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业主。因此,我们所说业主委员会也就是所有的业主共同构建的组织,也就是一个民间的委员会。现在就要详细的讲解一下这个委员会到底是以一种怎样的方式而存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具体流程有以下五点:1、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小组;2、业主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3、筹备小组开始拟好业主公约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委员;4、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5、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委会成员一般大于等于5人,人数为单数,按规模和所有权比例确定,任职期限3至5年。《民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云阳县供电公司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管好、用好用活公司的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职工满意”,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按照重庆市电力公司工会对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 坚持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建立银行帐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附成立程序与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成立流程: 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
一、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人数多少合适1、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为小区总户数的2%左右合适,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名或者减少一名,选出单数。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推选代表,集中选举而产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