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内部承包合同,即建筑企业和其内部职工签订协议,约定将以企业名下承接下来的工程项目交由个人组织施工,企业对建筑工程质量、财务、技术等方面加以监督管理。
实际施工人自负盈亏并向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管理费的经营合同。
在建筑领域,内部承包合同十分常见。建筑资质永远都是稀缺品,一些企业,特别是改制后的国企凭借原先的资质承接下许多工程,但是这些企业精力有限,会优先选择规模大的工程,一些规模小,利润低的工程则会被转手给内部员工,企业对工程进行一定的监督管理,收取管理费,工程的盈亏与企业无关。
一、内部承包的区分与认定标准
在实践中,违法分包、非法挂靠、转包和内部承包经常会被混淆。但四者明显存在区别。本文在此简要叙述四者差异。
首先,对于违法分包,法律有明确规定。住建部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该第九条又规定了了八种违法分包的具体情形。
其次,关于工程非法挂靠,它指的是建筑企业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
最后,所谓转包,法律有明确定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对上述定义进行对比,我们可以明显发现四种行为的区别。违法分包、工程挂靠和转包都是被法律禁止的行为,存在上述行为的建筑工程合同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但是,我国法律没有明令禁止内部承包合同,所以可以认为内部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其合法性的认定需要严格的条件。
本文归纳内部承包认定标准如下:
1、附属关系
内部承包人应当和名义承包企业存在附属关系是内部承包合同有效的前提,这种附属关系可以是劳动关系,也可以是组织隶属关系。
前者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材料加以证明。后者的典型就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可以通过工商登记信息加以证明。
(2019)最高法民再163号 陕西省中业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胥洪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一、关于陕西中交公司西藏分公司与胥洪秋之间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书》的效力问题。首先,该协议的效力取决于陕西中交公司西藏分公司与胥洪秋之间的关系。
在庭审中双方均承认没有劳动合同关系,而在《合作协议书》里约定,胥洪秋的施工队加入陕西中交公司西藏分公司之前和之后出现的债务、纠纷等,除与陕西中交公司西藏分公司有关的以外,后者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因此二者间没有形成内部关系。
实际上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是“壳资源”的借用关系。
2、附属关系的延续性
名义承包企业和内部承包人的附属关系应当存在延续性。有些内部承包人在签订内部承包协议前,会与企业先行签订一份虚假的劳动合同,工程完工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这一类型的建筑工程合同实质是非法转包,同时它也符合《合同法》52条第3款“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3、名义承包企业负责管理、技术、财务等核心业务,内部承包人仅组织具体施工
有效的内部承包协议中,明确区分确定了双方的责任内容,名义承包企业不是交易掮客,它需要承担检查工程质量,控制资金,收取管理费等义务,并需要以自己的名义和发包人进行结算。
内部承包人仅组织施工队现场作业,承担施工风险。
4、内部承包人以名义承包企业名义对外展开活动,法律责任由实际承包企业承担。
内部承包人作为施工人,不参与任何对外实务,在施工过程中,购买原材料,租赁机器设备均应当以实际承包企业名义进行。
工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发生任何侵权赔偿纠纷,名义承包企业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责任承担完毕后,名义承包企业可向内部承包人进行追偿。
然在法律实践中,内部承包合同被认定为有效合同,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内部承包人却极力否定内部承包关系,转而自我“揭发”为违法分包、转包或非法挂靠。
因为一旦上述情形被法院认可,建筑工程合同就会无效,如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内部承包人可以凭借实际施工人的身份,依据《最高院建工合同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直接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
此外,内部承包合同的性质也值得讨论。对于内部承包合同性质的定性直接影响到其管辖权。依据《最高院民诉法解释》,一般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工程所在地管辖。
但就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而言,更类似于一种工程经营权的转让,而非承揽。合同条款也着重于双方的日常管理义务和款项费用的分配,对工程本身的物权,质量,工期等问题并不涉及,而是明确约定,参考承发包人签订的建筑施工主合同。
因为实务中,工程挂靠,非法分包常常以内部承包的名义实施,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内部承包合同多数都被定性为建筑工程合同,适用专属管辖原则。
但是在个别案例中,内部承包合同也会被判定普通合同,适用一般管辖原则。
二、内部承包合同之困局
虽然在法律实践中,内部承包合同被认定为有效合同,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内部承包人却极力否定内部承包关系,转而自我“揭发”为违法分包、转包或非法挂靠。
因为一旦上述情形被法院认可,建筑工程合同就会无效,如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内部承包人可以凭借实际施工人的身份,依据《最高院建工合同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直接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
此外,内部承包合同的性质也值得讨论。对于内部承包合同性质的定性直接影响到其管辖权。依据《最高院民诉法解释》,一般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工程所在地管辖。
但就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而言,更类似于一种工程经营权的转让,而非承揽。合同条款也着重于双方的日常管理义务和款项费用的分配,对工程本身的物权,质量,工期等问题并不涉及,而是明确约定,参考承发包人签订的建筑施工主合同。
因为实务中,工程挂靠,非法分包常常以内部承包的名义实施,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内部承包合同多数都被定性为建筑工程合同,适用专属管辖原则。
但是在个别案例中,内部承包合同也会被判定普通合同,适用一般管辖原则。
奚忠义因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上诉案(案号:(2019)沪02民终1169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起诉诉称及起诉所提供的证据包括《项目管理责任承包合同书》表明,上诉人起诉的所依据的法律关系是上诉人与被起诉人西安三建建设有限公司之间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法律关系;
其诉请所指向的标的并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款,而是被起诉人根据相关判决获得的工程款后依据内部承包关系应分与起诉人的款项。
因此,从目前证据判断,本案应当为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本案被告住所地及合同履行地即诉请接收货币一方住所地均不在原审法院辖区,原审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故原审法院裁定对上诉人的起诉不予受理并无不当。
内部承包合同的建筑工程性被否定会带来两个后果。
一、破产清偿中,内部承包债权会丧失优先受偿权。
二、主张工程款项时,内部承包人亦无法突破合同相对性,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
最后之建议
1、承包单位与关联人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时,应在具体条款中明确双方权利责任范围,并保存可以证明附属关系的相关材料。
2、签署内部承包合同后,双方应注意管辖权的问题,可在合同文本中进行法院地点的明确约定。
1、施工企业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引进和选择,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内部重要的人力资源,对整个工程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施工企业应从人品、信誉、经济实力、施工能力和经营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部承包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需要的资质条件。而且,施工企业要与内部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办理社保缴纳,建立合法的劳动法律关系。2、完善内部
建筑施工企业将其自身承包的工程交由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或者下属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利用建筑施工企业特定的生产资料完成工程施工,对相关经营管理权以及利润分配、风险承担等事项达成合意的,属于内部承包。当事人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一、二项规定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审判实践中,可以结合下列情形综合判断是
这里所说的承包人也就是建筑工程合同的当事人之一,合同条款当中会将其的具体权利义务责任写明清楚。那么,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责任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责任 1、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严格施工。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减料。对建筑材
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合法内部承包合同合法。内部承包合同即总公司对外承揽工程后,把工程的施工和管理交给分公司完成的合同。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权利与义务均为总公司来承担。因此内部承包并不是法律依禁止的转包情形。其次,只有实际施工人才存在借用资质的问题,也不属于借用资质违法分包的情形。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合法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
内部承包合同合法。所谓内部承包是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内部承包并不是法律依禁止的转包情形,所以其是合法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
A你好,请问这能构成什么犯罪。不能认定职务侵占了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不一定是无效的,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房地产交易、公司收并购等交易中,广泛存在着意向书、备忘录以及认购书等文件形式,该等文件形式约定相关方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正式的交易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颁布前,该等文件形式的性质存在争议,以致于司法实践就该问题的处理未能达成一致。民法典颁布后,其中第495条新增规定,以立法形式对预约合同作为一种独立的合同形式作了确认。2023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2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会选择承包很多的土地进行生产经营,对土地承包往往有利于最大程度的发挥土地的价值,那么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
一、案例简述2020年6月,大江建筑公司与于某签订《建设工程合作协议》,约定大江建筑公司负责工程投标工作和中标后施工单位所需手续的办理,于某受托负责施工合同的签订,承担施工合同中的全部事宜,并向大江建筑公司交纳管理费5万元。同年12月,秋实公司与竞标成功的大江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后者承包前者办公楼工程。2021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022年,大江建筑公司与于某签订债
2020年12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0〕96号),该示范文本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市场监管总局在2011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的基础上,依据当前国家推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总体规划、参考FIDIC合同中通行的国际惯例,并考虑了当下国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践经验修订而
一、工程内部承包是否属于无效合同判断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主要需要看承包方是否具有承包的资质。如果有,则有效,反之,则无效。二、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1、承包人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3、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签订施工合同。4、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5、建设工程中标无效的而签订的施工合同。6、承包人转包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7、承包人违法分
清早,顾问单位法务发来一份“注册建造师聘用合同书”,要我帮忙审查。从合同的形式上来说,这符合一份合同的基本要求,只有一些个别条款需要调整。但是从内容上来说,因为涉及到一些更深的法律风险,必须要挑出来讲一讲。我家亲人,也是大部分从事建筑或泛建筑行业,其实整个社会上,我所了解的,也是考各类与该行业相关的证件的学风很浓,一般是考过了便将证件挂在某个单位,单位帮其完成注册,购买社保,同时本人在另外一个单位
作者:张骁华【摘要】2021年8月,中国进出口增长超预期,可以预见的,进出口贸易会越来越繁荣。但是,进出口贸易因当事人的国家/地区差异、文化差异、法律制度差异、法律体系差异而往往发生纠纷,而进出口合同是复杂背景下双方履约和争议解决的主要依据。本文从合同主体、合同形式、合同条款、合同履行和其他特殊风险五个方面对进出口合同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梳理,以期防范纠纷,降低风险。【关键词】进出口合同 风险 欺诈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效力如何确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手印时成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五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你好合同有效,但对于不同意土地流转的村民,你只能对该部分土地要求和村委会解除合同,要回承包金
口头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民主议定程序,一般是指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即“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人民政府批准属管理性规定已有共识,最具争议在于前述内容的理解适用。在立法和司法解释更迭后,司法实践中违法无效规则的适用始终面临重重困境,尤其在对效力性强
个人房屋抵押合同的效力怎么确定个人房屋抵押合同,其效力的认定方式为: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的,那么该抵押合同就是有效的。个人房屋抵押合同的效力怎么确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果树承包一般是林地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到期后,可以由承包方与发包方协商决定续约的相关事宜,并依法进行登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