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3年11月29日,青岛某公司和盛某向任某借款现金30000元,借款期限为二年,借款期限内按月息3%计,青岛某公司和盛某必须在2015年11月28日前还清借款本息。
宋某为青岛某公司和盛某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青岛某公司和盛某没有按约定时间付款,宋某也没有履行担保义务。
2017年11月27日,任某诉来法院要求处理。在诉讼中,任某明确表示,对涉案的30000元借款,任某要求宋某只对借款本金30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该30000元所产生的利息及违约金等均予以放弃。
山东省某人民法院(2014)X刑初字第XXX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盛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非法所得予以追缴并发还被害人任某。
后任某申请强制执行,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
裁判理由与结果:
任某与青岛某公司和盛某以及宋某签订的借条,系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该借贷行为已被生效的刑事判决书确认为犯罪,因此,该借条应当认定为无效,宋某的担保行为也应无效,宋某应当依据其过错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借款人盛某的借贷行为虽然被认定为犯罪,但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不违反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
在借条的订立过程中,宋某作为保证人对借贷行为的发生、履行起一定的作用,具有过错,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当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现因盛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宋某承担的民事责任为盛某不能履行部分的三分之一,即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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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您所述,您一般可到工商局注销相关登记,如存在争议的,您可到法院起诉,主张您的合法权益
贷款把钱打给第三方在经营贷款中叫受托支付,是说明贷款用途的一种手法,第三方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签订保证合同的话,第三人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第三方收款这只是作为一个资金用途,和借款本身是没有联系的,不会对第三方收款人造成影响的。但是签订保证合同后,第三人提供担保,一旦被保证人债务发生不能偿还情况,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
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单位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
收入证明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公司,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如果公司进了银行的“黑名单”,对于公司以后的项目贷款和融资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用人公司没有有效的证据证明误工和收入证明是虚假的,证据的法律效力难以被否定,收入证明就有可能会成为认定工资标准的证据。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审理案件的,法院可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法院对公司存在上述行为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
更换负责人没关系,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另外还要看你的合同签订的主体是个人还是公司
企业偷税漏税财务人员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财务人员直接参与犯罪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
债权人能否单独起诉连带担保人?广东知明律师指出,在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债权人完全有理由单独起诉担保人来维护自己的债权权益,所以在生活当中为别人担保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保证的责任,不要心存侥幸,分清楚彼此的责任才能使得自己的权益尽量不受损害。 债权人能否单独起诉连带担保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
裁判要旨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但双方为解决债权债务问题签订了还款协议,属于双方达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虽然丧失了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但可以对方不履行还款协议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情简介一、2003年12月25日,高院判商股份公司向工行偿还欠款本金3952.8万元及利息。二、2004年5月25日,工行与股份公司签订《协议书》
裁判要旨:劳动者因涉嫌犯罪被拘留,并非本人所愿不到岗出勤,不属于旷工情形,用人单位只能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应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案情简介:盛某于2012年10月25日入职天津某油气有限公司从事加气工岗位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2012年10月25日至2015年10月24日,到期后续签至2018年10月24日,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016年7月29日至9月2日期
最高法院: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债务 【关键词】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责任 担保人 【裁判要旨暨律师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同时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
问:通过修改章程,延长认缴期限,公司股东可以变相免除对公司债务的责任吗?答:NO. 子公司欠款无法偿还的,债权人一般不可直接向母公司追责,但子公司与母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时,母公司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子公司不能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无法直接向母公司追偿。这一法律规定也给了很多想
案号 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案号:(2021)皖03民终973号 审理法院: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民事 文书类型:判决书 裁判日期:2021-05-08 审理程序:二审 数据来源:普通案例 (案例来源于裁判文书网,均为化名) 一审诉讼请求 甲男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撤销乙男1与乙男2于2019年9月11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一审认定事实 2020年2月18日
在买卖、借款、租赁、债权转让、股权转让等诸多有偿合同中,合同双方经常会约定总价款分三期以上支付,这就是分期付款。但是,有些债务人却连第一期都没有支付。债权人当然可以起诉,但是诉讼请求应当是请求债务人支付第一期款项,还是请求债务人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或者请求解除合同?这就需要视案情而定了。在分期买卖合同中,当买受人达到一定比例或数额的分期付款迟延时,出卖人就面临严重的交易风险,出卖人理应具有脱离该种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6万元,佣金300元,被判刑可能性大。
如果是欠信用卡,可以与银行协商还款
您好,视具体犯罪情况而定
不合理,你可协商,协商不成的,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