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否单独起诉连带担保人?广东知明律师指出,在保证人的保证期间,债权人完全有理由单独起诉担保人来维护自己的债权权益,所以在生活当中为别人担保的时候一定要想清楚保证的责任,不要心存侥幸,分清楚彼此的责任才能使得自己的权益尽量不受损害。
债权人能否单独起诉连带担保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债权人能单独起诉连带担保人。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怎么确定连带保证责任
1、一般情况下,担保人都是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还要根据你们与信用社签订的联保协议确定。
2、没有发生贷款的人,作为担保人,还是要承担担保责任,你们之间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3、你们所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信用社可以找你们其中的任一人承担全部责任,一人承担后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一般情况下,数额是均摊的。
4、担保人还款后,可以向其继承人(继承人继承的财产范围内)主张权利。
5、注意时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时效一般是在主债务期限届满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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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3年11月29日,青岛某公司和盛某向任某借款现金30000元,借款期限为二年,借款期限内按月息3%计,青岛某公司和盛某必须在2015年11月28日前还清借款本息。宋某为青岛某公司和盛某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青岛某公司和盛某没有按约定时间付款,宋某也没有履行担保义务。2017年11月27日,任某诉来法院要求处理。在诉讼中,任某明确表示,对涉案的30000元借款,任某要求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1、原告必须是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2、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赔偿数额和事实理由;3、被害人的损失为物质损失,且是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王某在张某处购买机器设备后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下欠160000元未付。2004年双方达成了《还款计划》,王某的朋友李某以王某担保人的名义在《还款计划》上签署了“我愿意为王某还款担保”字样。遂后王某并没有按期还款,只支付了75000元,下欠85000元久拖不还。现在王某已不知去向,李某又有还款能力,但就是不愿先行替王某还钱,并说要打官司的话由于王某不知去向,法院送达传票、判决等法律文书就需几个月时间
债权能否单独起诉担保人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即不能单独起诉担保人。2.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
一、民法典中债权人能否同时起诉公司和股东民法对债权人能不能同时起诉公司和股东没有作出规定,但规定了公司股东滥用职权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 【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后是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的,具体原因如下:其一、保证债权和主债权不属于同一个诉讼请求,并未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事不再理”是指对裁判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判的同一纠纷,当事人不能再提请裁判机构重新裁判。其二、所谓的担保,不论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其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将来债权人能够获得充分的受偿。因此,如果债权人通过起诉债务人不能获得充分受偿,应允许债权人再起诉保证人,以实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追加被告的时间做出规定,在实践中,追加被告的期限一般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对于之后提交的依法另案起诉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后是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的,具体原因如下:其一、保证债权和主债权不属于同一个诉讼请求,并未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事不再理”是指对裁判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判的同一纠纷,当事人不能再提请裁判机构重新裁判。其二、所谓的担保,不论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其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将来债权人能够获得充分的受偿。因此,如果债权人通过起诉债务人不能获得充分受偿,应允许债权人再起诉保证人,以实
1、你作为担保人,依法属于连带责任担保人,不是一般保证人,只有在条子上明确为一般保证人的才不是连带责任担保,就是出借人可以直接起诉你,要求你还款。2、借条上没外借人名字,借条依然有效,但外借人起诉时,需要举证,证明他借出了该款项。3、该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索要,一旦索要过,诉讼时效是从最后一次索要后计算2年;如没有索要过,则适用20年时效期间,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起诉。
如果判决表明承担连带责任,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时,会对房产进行拍卖。如果有配偶的话,可以提起异议之诉,具体可以上门咨询律师
转包和违法分包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二是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关系。承包人有权依据与发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权依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事实请求承包人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债权人能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债务人能部分履行债务的话,那么债务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旅行方式全面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对损害其合法利益的部分履行请求予以拒绝
一般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标的多少和当地意向委托的律师协商确定。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律师事务所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社会信誉、服务能力、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委托人的支付能力等,在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代理仲裁、代理案件执行和申诉(指代理提起再审前的申诉活动)、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文书、办理专项法律事
民间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为,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的担保方式为保证,则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
婚前一方的债务婚后债权人不能要求另一方偿还,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如果可以,是单独起诉公司还是公司加个人?
公司欠款不可以起诉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起诉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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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后能否再起诉吗?广东知明律师表示,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关于撤诉后再起诉的法律规定 《新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
合同约定仲裁不能直接起诉。但是如果合同里的仲裁条款存在以下无效的情形的,则可以直接起诉: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一、在特定的情况下,股东会为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在出现下列情形时,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