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过程:2020年初陈某、梅某等四人因在手机赌博平台成立俱乐部,招揽参赌人员进行网络赌博并抽头渔利而被公安机关破获,并被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为由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期间徐某因与梅某系男女朋友的特殊关系,而被安排暂时接替客服工作直至被公安机关查获,期间共计非法获利15000元。
案发后,章云峰律师接受家属委托为周某提供法律帮助,接受委托后章律师多次会见徐某,为其提供法律指导、帮助,并详细分析、研究案情,同时向侦查机关、检察院递交了多份法律意见书就本案相关情况提出了专业分析意见,并以徐某系临时接替客服一职,仅提供辅助工作,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为由,为徐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申请,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律师意见,决定对徐某不起诉,至此案件圆满结束。
律师观点分析张某某长期为某物流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因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遂通过某网上无货承运平台开具发票,并支付相应服务费。后公安机关以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本律师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一、张某某与物流公司存在真实的货物运输业务,相关金额均真实准确;二、张某某为个体经营,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通过挂靠网上无货承运平台承接业务并开具发票,符合相关税法
律师观点分析一、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系天津某货运公司总经理助理,负责公司业务工作,并保管该公司业务专用章,该章仅针对公司内部使用,无对外签订协议合同的效力。2012年,被告人王某同过中间人刘某介绍认识被害人李某,并与被害人李某签订借款合同,合同载明借款人为王某,并约定以王某公司天津某码头有限公司的入库合同协议书中的货物作为抵押,向李某借款280万元整,用于购买运输
律师观点分析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经律师辩护,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某公安局认定: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陈X在某公司任职时,利用职务便利,参与出售产品金额187336.5元,个人非法获利62525元,被出售产品价值约519600元,陈X涉嫌盗窃罪、职务侵占罪,本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辩护。接受委托后,本律师立马跟检察官取得联系并进行阅卷,在阅卷并多次会见当事人后,本律师发现公安机关所认定
律师观点分析一、案件经过2015年4月,李某到天津市公安局XX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称其位于XX区的汽车配件公司委托宋某作为公司的总经理,宋某口头约定每年把50%的利润寄到美国,最近几年给李某的利润越来越少,而公司的业务额是逐年增加的,且经李某律师查寻,该公司于2015年1月,全部股权已变更至宋某名下,造成李某损失约80余万元美金。李某认为,宋某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利益,遂至公安机关报警处理。二、根据指控可
律师观点分析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案情简介:被告人与被害人因争抢摊位问题发生争执,期间被害人上前抓被告人胳膊,被告人挣脱过程中挥手将被害人推到,致使被害人受伤, 经鉴定,被害人
律师观点分析特大传销团伙诈骗案,尽职辩护成功取保并判处缓刑!一、案情简介本案在我手上已经有将近2年的时间了,接受委托是在2017年4月,当时系有一位客户前来向我咨询。原来其是因其妹妹被重庆某公安机关在云南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前来委托律师寻求帮助的。经了解,当事人叫蔡某(化名),当时身处某传销团队中,后该传销团队从西北某省转移到云南昆明,蔡某按照团队负责人的要求,以“骗婚”及“索要路费”为由在
主要案情: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曹某某于2000年4月至2001年10月任某村村委会主任。2001年10月某村与另一村合并为新某村,曹某某任新某村村委会主任。2004年1月至2004年4月曹某某任新某村村委会主任。2004年4月3日曹某某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同年4月8日被纪检委开除党籍。原审查明,2001年被告人曹某某在任某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以处理某村费用为名,虚构某村修路支出,让村会计制作一张13
律师观点分析一、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佐某某系日本籍人员,天津XX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检察院指控XX公司为获取非法利益,在进口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不锈钢废碎料)的过程中,逃避海关监管,将444余吨废料销售给无国家环评资质的企业,其行为已构成走私废物罪,被告人佐某某作为该公司直接负责人员,其行为亦构成走私废物罪。二、根据指控可能面临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
你好!不起诉决定书一般会送达给你本人,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不起诉是否会影响政审,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由于不存在违法犯罪事实而不被起诉的,那么不会有案底,不影响政审。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由于不存在违法犯罪事实而不被起诉的,而是由于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之一而不被起诉的,那会有案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取得受害人谅解情形下,会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检察院还是会起诉的。检察院公诉,是刑事责任。同时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签订认罪认罚书,如果是真的有犯罪事实的,还可以从轻处理,如果不签的话,对方上诉还可能会面临从重处理。认罪认罚书签了之后就没有必要请律师了,因为刑罚已经定下来了。
1、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2、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3、公安机关可以依照具体情况对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九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
经常有人咨询,因涉嫌犯罪被刑事立案,但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或证据不充分决定不起诉,这种情况是否留有犯罪记录?还影响孩子吗?按照法律规定,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也就是说:虽然涉嫌犯罪,但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没有犯
律师观点分析案件结果:检察院决定对孙XX不起诉。案件简介:孙XX,男,2020年4月24日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某区公安局监视居住,李剑锋律师接受徐X家属委托担任其辩护律师。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至该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依法讯问了孙XX,听取了辩护人的法律意见,并进行了社会调查,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2020年10月16日,检察院综合全案证据及孙XX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结合各方意见,决定
被不起诉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人民检察院在接到申诉后,必须认真进行复查,并作出复查决定。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侦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人。如果是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在通知被不起诉人的同时,应当将复查决定抄送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公安、检察机关均认为构成“家族式”的共同犯罪,但辩护人认为是独立犯罪(如以共同犯罪论数额巨大,独立犯罪数额小),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被告人判处较轻的刑罚!案件情况: 2019年,被告人张XX 与被告人王XX在使用“韩国处方减肥药”过程中发现售卖该药有利可图,后张XX在没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的情况下,通过名叫“李XX”(另案处理)的韩国人使用国际快递从
【讨论背景】在网络赌博账户中,反复的下注,输输赢赢,1万元的本金投入购买筹码,10局下来,可能会达到20万元的流水总额,或者是10万元的投注额,但初始赌资只有1万元本金。那么问题来了,账户流水总额与定罪量刑的赌资数额是否对等呢?最终是按照1万元本金来定罪量刑,还是以20万元的流水总额,或以10万元的投注额来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呢?【律师观点】司法解释中投注额和赢取额都是计算赌资数额时可选择的方式,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