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2010年,朔州市朔城区某村村书记周某兰(被告人)交给村会计赵某1400元,用以补缴其婆婆郭某梅、儿子陈某2000年左右耕种小块地的费用,赵某出具收款收据并注账。
2012年7月,周某兰代表该村村集体与政府签订了某工业园区道路工程征地协议,其中被征土地涉及该村村集体预留机动地25.3亩(即陈某曾经耕种的小块地),陈某据此领取75.9万元土地补偿款。
二、律师工作及结果
庭前我们研究案卷材料、会见当事人、开展案件研讨会议、拟定辩护策略、及时与家属联系,为当事人谋求最大利益;开庭时剔除对我方不利的证据、提交新证增强我方观点、打破控方逻辑、书写详实辩护词提交法院采纳。
在两年的委托代理期间,我们为本案倾注了大量的心血。2016年10月12日,在四次开庭、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之后,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朔刑初字第89-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周某兰有期徒刑三年并宣告缓刑,圆满实现了委托人的委托目标。
三、律师点评
贪污罪是贪污贿赂犯罪中最常见的罪名之一,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本起案件核心问题是涉案的25.3亩土地的定性,这块土地到底是村集体预留机动地还是小块地(上世纪90年代国家号召农民开垦荒地而遗留下来的土地类型),决定着周某兰是否构成贪污罪。
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但其弊端也是日渐显现,其管理不具规范化、法律程序意识不强,不利于案件的审查处理,本案便是其中的一个例子。
检察院指控丁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四川儒厚律师事务所夏毛律师作为丁某的辩护人出庭辩护。检察院认为丁某系组织卖淫,且系情节严重,因此量刑建议为10-11年。夏毛律师认为本案中现有证据显示被告人丁某系中途加入,丁某不是该卖淫场所的实际控制者和非法利益的实际获得者,丁某只是应聘成功后接受“老板”安排实施了具体的犯罪行为,丁某在组织卖淫活动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都较小,应当依法认定为组织卖淫中的从犯,比照主犯
商家不退费,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 举报时需提供详细的地点、时间以及消费凭证或者向地税稽查部门举报。 商家不退费的投诉途径如下: 1、如果是网购商品,可以向购买平台投诉; 2、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投诉,维护权益; 3、向当地消费者保护协会请求帮助,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4、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
律师观点分析一、周某某酒后驾车撞死花妈2019年2月22日19时20分左右,50岁周某某驾驶鄂XXX小型长安普通客车,沿湖北省老河口市老半秦路回家,当由向南行至竹林桥镇周岗村五组路段时,突然迎面走过来五六个行人。周某某酒后注意力不集中,慌打汽车方向盘,紧急避让行人,而当车辆驶入公路左侧的一瞬间,该客车左车灯部将正在对向步行的孙某某撞倒,致孙某某当场死亡。肇事后,周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周某某回家后,其
案件描述 在惩罚犯罪时并不吝惜自己的仁慈之心;以维护被告人公正公平的权利,给予其最恰当的处罚,即便是最应被处以极刑的被告人只要其行为、内心还有可挽救的地方,也能给予其再生的机会。 ——刑事律师办案感言 “毒枭”周某涉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刘巍律师成功为其罪轻辩护,最终免死刑。 本案是一起轰动江苏的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从案发后就被多家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社会反响强烈。
被告人周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和转移犯罪资金,为牟取非法利益,经张某(另案处理)介绍,将其本人名下的多张银行卡分别提供给他人流转资金并协助取现,二次共获利5800元。周某名下的银行卡在2022年4月3日流入资金42993元,在2022年5月28日流入资金113188元,其中有被诈骗人胡某转入的19238元,周某将上述资金通过支付宝、微信提现以及ATM机、银行柜台取现的方式转出。案发后,被告
律师观点分析原告:周某1,男,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黄浦区,现住江苏省昆山市。
张涛律师代理周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成功无罪辩护杭州刑事律师张涛成功案例V:zhangtao1982830【案情简介】 周某系某集团公司执行董事,因公司债务纠纷,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人民法院两次书面要求周某申报财产,并因周某未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财产而对其采取拘留15日决定。后周某偶然收回一笔应收账款,但未及时将该笔账款报告给人民法院执行局,后被发现。据此,周某因涉嫌拒不履
案由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案号 (2021)川1827刑初22号 四川省宝兴县人民检察院以宝检刑诉〔2021〕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某1、黄某某2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21年11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四川省宝兴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樊兴慧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某1、黄某某2到庭参加诉讼。
案件梗概:原告周某系无建筑资质的个人,长期私自建房出售。周某分别与被告王某等十多人各自签定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周某建房卖予被告王某,房屋价款18万元。被告支付了16万元房款给原告,原告按期交房,并代被告办理了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后被告以房屋漏水,原告一直未予修复为由拒绝支付剩余房款2万元,由此引发纠纷。由于房屋已大幅度增值,原告以其无建房资质为由起诉被告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返还该房。
您好 您搜集人证,录音或者摄像记录等,如果派出所不公的话,您可以到上一级公安局报案,要求他们处理。轻伤及以上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及一下都只是一般侵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法律分析】:1、连续担任村干部7—10年(包括10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1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 【2、连续担任村干部11—15年(包括15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1.5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 【3、连续担任村干部16—20年(包括20年)
村委书记任期5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农村5年换届选举一次,即村主任、村支书在每届的任期为5年。在任期结束后的选举中被选中,可以连任村委书记。
村委书记是有编制的。村支部书记一般没有编制;但如果村书记是由上级党委提名,参加支部选举的,通常有编制。根据法律规定,狭义上的编制即人员编制,是指为完成组织的功能,经过被授权的机关或部门批准的机关或单位内部人员的定额、人员结构比例及对职位的分配。
公安出于侦查案件的需要可以根据收款记录追查,即使收款记录被删除了,公安依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手段追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
养老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 2.互济性。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或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和互济。 3.普遍性。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关系
城中村改造和拆迁的区别有:1、补偿情况不同。城中村改造一般需要搬离原居所所在地,拆迁可以原地房屋进行置换;2、产权情况不同。城中村改造土地性质依旧为集体土地,拆迁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
劳动合同会涉及到哪些法律法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2006年1
电梯安全管理员是第一责任人,一般电梯出了事故,你都要负责,主要看负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 或者你明知电梯不正常却没有通知维保人员来检查,等等肯定要承担责任。如果电梯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发生事故,或者由于维保人员处理不当造成的事故那肯定跟你无关。总之电梯管理员应该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跟维保沟通,以及发现不正确使用电梯的人加以制止,其它也就没什么事了。
您好,应该是由物业负责维护,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本律师,将为您进一步详细解答及建议。
你好,有监督的权利,没有管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