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杜先生系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某村村民,在本地拥有宅基地和房屋。因本地某项目建设需要征收集体土地,其宅基地和房屋在该项目建设范围内。
2017年11月8日,杜先生一家人的住房被强拆,宅基地被违法占用。由于被拆房屋系申请人的唯一住房,且杜先生至今未获得任何拆迁补偿。
为了生存,杜先生一家只好在该村搭建活动板房,以供全家临时过渡。2018年1月15日,被申请人郯城县XX街道办事处作出《责令限期清理通知书》责令申请人于2018年1月17日前将活动板房自行清理,逾期被申请人将予以清理。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杜先生找到喜睦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案件审理】
律师介入后,针对被申请人郯城县某街道办事处的责令限拆的行政行为,律师认为,申请人原合法房屋被拆除后未得到补偿安置,拆迁单位也未向申请人提供临时过渡住所,杜先生无力购买或租房,且因申请人已七十高龄,客观上无人愿将房屋租给申请人;如再将活动板房拆除,将导致申请人无处容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县政府作为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有权力也有义务在行政复议处理过程中对被复议行为是否停止执行作出判断和处理。
故在律师指导下杜先生请求县政府立即停止执行强制拆除申请人活动板房的违法行为。
另外被申请人作出《责令限期清理通知书》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且属于超越或者滥用职权,行政行为明显不当,请求依法撤销。
被申请人仅提供一份情况说明,未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根据申请人申请,经政府机关审查后于2018年1月18日通知被申请人自2018年1月18日起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停止涉案行政行为的执行。
决定如下: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责令限期清理通知书》(郯街执法清字[2018]第XX号)。
【喜睦说法】
律师提醒大家,拆迁诉讼涉及到的法律条文、政策非常复杂,绝不是搜索一下法律条文或者凭借权威学者对法律的解读就能够打赢官司的。
希望广大的被拆迁人不要拿自己的重大利益当儿戏、当自己法律水平的试验品,一定要找专业的长期做拆迁诉讼代理的律师帮助解决。
1、先补偿后搬迁法律明确规定了,实施房屋征收要先补偿后搬迁。这是为了充分的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以免房屋已被拆迁被征收方却拿不到补偿。征收双方就房屋征收补偿的各个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然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后双方需要依照协议的约定,对协议中确定的义务进行履行。这些事项均完成,才算是满足了“补偿在先”这一原则的要求。被征收人要谨记,没有征收补偿决定,对方说的再好,都可以拒绝签订任何协议,更可以拒绝提前
1、先补偿后搬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无论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
一、遭遇强拆了找什么部门投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遭受到非法暴力强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拆迁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
遭遇强拆,房屋的承租人如何维权? 在日常生活中,行政机关对房屋进行征收时,往往直接与房屋的所有权人签订补偿协议
在中国现代化不断推进的浪潮下,征收拆迁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无数被拆迁人做着一夜暴富的梦。但是征收方为了压低拆迁成本,自己获得更高的利益,往往无所不用其极,其中危房认定就是他们的常用手段,这也使得无数被拆迁人的梦破碎。拆迁方往往先作出危房认定,然后对被拆迁人威胁、逼迫,或是予以利益诱惑,让被拆迁人觉得如果不签协议,那么将被强拆,最后一无所有,抓紧签订补偿少的可怜的协议,最终达到压低补偿款的目的。而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违法强拆,就归公安管,否则不归。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
法律分析:遇到强拆可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向上级部门进行投诉控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
1、不能强拆。2、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房子被强拆的时候该怎么办?一些朋友的回答有些无奈:能怎么办?眼看着就要被推倒了,又心急又没有办法,只能干着急……是否遇到强拆真的只能干瞪眼?有没有方法能及时维护自身的权益?即明今天告诉大家,有!房子被强拆时打这两个电话就很有作用!第一个电话:大家都知道,110 !先报警,告诉警察你家现在什么情况,在几点被人给强拆了,留下报警信息,这样就有了报案记录。即便警方没有出警,或是最终没能阻止强拆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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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家的房子被区政府强拆了,老李当时录了像,区政府也承认是他们做的。老李想要找回公道,但是法院却迟迟不肯立案,不说理由,也不拒绝还不出裁定,材料都收下两个月了,案子还是没立上,应该怎么办呢?首先,老李是房子的合法所有权人,是适格原告;区政府是明确的被告;老李提出的诉讼请求是确认强拆违法也足够明确具体,也提交了相关的证据,同时法院是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完全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
有些人面对强拆,会自暴自弃,不是逆来顺受,就是冲动走极端。其实,天无绝人之路,强拆的影响越大,法律就越会严格限制,而这些限制正是咱们被拆迁人保住房子或争取更多赔偿,重新开始新生活的关键所在。第一,作出强拆决定的只能是法院,但规划部门可以决定强拆违建。除此之外,任何机关部门、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决定强拆。至于当地政府只是强拆的实施者,责任还要由作出强拆决定的机关来承担。第二,强拆有严格的程序,违反任一环
可以起诉物业进行维权。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因此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电询
导读:现在越来越多的法院推行电子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然而网上立案在给当事人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不少当事人带来了困扰:只告知案件审核未通过,却不给不予立案裁定,通不过的理由也是含混不清。本文,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刘勇进律师团队将通过其代理的一起案件,来谈谈网上立案遇阻时的救济途径。基本案情:网上立案3次未通过委托人张先生夫妇的房屋位于S省Z市某区。2019年11月13日涉案房屋、院落第二次被不明
房屋主人不在现场,建筑被拆违法。当地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的时候,规定必须要通知房屋主人到场。如果房屋被拆除了,也没有通知房屋主人到场,那么这种强拆行为即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
房屋被强拆可以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向当地住房管理部门投诉;可以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1、七旬老人离婚的方式: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应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应组织双方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
一、房子被强拆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非法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强拆人可以在非法强拆行为实施后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提起民事诉讼的,起诉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