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七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有多个债务人各自单独承担明确的债务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对每个债务人分别申请执行,也可以对几个或全部债务人一并申请执行”。
这表明,在涉及多个被执行人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开始时的选择权应当受到尊重。不过,当其申请一并立案执行时,执行人员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尚存在不少困难。
《意见》第十四条规定,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还包括: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下简称终本)、终结执行、销案、不予执行、驳回申请。
结案时,执行人员只能在办案系统里选择一种结案方式。申请执行人一并申请执行的,理想状态是多个被执行人执行的进度一致,此时执行人员即可根据本案情况选择适宜的方式结案。
然而,一案中多个被执行人执行进展完全相同的情况较少,执行进展各异时,存在执行人员选择结案方式的困难。如有的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有的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长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有的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执行人员是以终结执行方式还是终本方式报结全案出现选择困难。
该困境在于,一方面,限制已经履行了义务或者没有必要限制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高消费,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另一方面,在当前的执行办案系统中,如果不限制全案中的所有被执行人高消费则全案不能以终本方式结案。
因此,为应对当前一案多名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各异结案的困境,笔者认为可以在立案后依职权分案。有部分被执行人义务履行完毕的,全案在屏蔽未执行完毕的被执行人后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同时复制未执行完毕的被执行人的材料,再根据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权利义务情况分别立案,确保结案方式符合现行规定。
另行立案及办理情况需在合议笔录中如实记载,以遏制消除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可能怀疑。不过,合并同类项的变通措施繁琐,并非长远之策。
因此,针对此类案件,笔者认为还可以增加执行综合类结案方式,便利执行操作并保障申请执行人程序选择权。综合类结案方式是指设立针对各被执行人的子结案方式来解决上述困境。
如被执行人义务履行完毕的,子结案方式为执行完毕;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子结案方式为终本。各被执行人的子结案方式选定后,全案以综合类结案方式报结。
若还有被执行人无法选定子结案方式的,允许选定部分子结案方式而全案不结案。子结案方式选定且全案结案后,有需要恢复执行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或者一并立案;
子结案方式选定而全案未结案,需要对选定子结案方式的被执行人恢复执行的,不必重新立案,在原案件中继续操作即可。
同时,还应改进完善执行办案系统,只要全案所有被执行人的子结案方式均已选定,可以单独仅对子结案方式为终本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此时全案也可以以综合类结案方式报结。
(文章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多个执行案件可以连续拘留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涉及到多个执行案件的,是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拘留的,但如果有拒不执行情形的,可以进行拘留,执行案件只能拘留一次,多个执行案件的,可以连续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妨害司法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
1、执行标的涉及多个执行案件而被多个法院查封,因不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享有的权利类型、权利优先性存在不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的实体权利是否能对抗各案申请执行人的理由不同,各案申请执行人可能选择的救济途径也不同。2、因此,案外人向新首封法院请求解除查封的,新首封法院不能直接依据首封法院解封裁定等法律文书中止执行或解除查封,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被执行人多个民事经济案件能否同时执行被执行人多个民事经济案件,可以合并执行,也可以分开执行。被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一)被执行人的主要义务1、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2、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3、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八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顺序是: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但前提条件是具有多份生效法律文书。本案中,债权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纠纷,
被执行人联系不上执行法官,可以直接找申请人履行相关义务。被执行人履行完执行事项后,可以要求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执行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
一、关于“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的反证标准问题2019年12月25日公布的法释〔2019〕1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对2001年公布的法释〔2001〕33号《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其中第10条,对于“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的反证标准进行了修改,在保留生效仲裁裁决作为免证事实的同时,降低其反
一、继承案件可以有多个原告吗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可以多人为共同原告。 二、继承案件的原告有哪些人 因为继承的财产的同一性,一个继承的案件会对所有的继承人产生影响。所以,许多当事人在起诉时不知如
最高检新规定:这五类刑事申诉案件可异地审查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最高检发现省级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有错误可能,且存在5种情形之一的,可指令由其他省级院进行审查。 消息称,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起草了《规定》并广泛征求意见。2017年10月10日,最高检第十二届检委会第七十次会议讨论通过了《规定》,《规定》共15条
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包括起草制定司法解释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发布案例、落实类案检索制度、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等推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各项工作。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负责最高人民法院统
最高院:起诉多个行政行为,是否违反“一行为一诉”原则?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有适格的原告;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受案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之中,“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法定起诉条件之一,通常认为“有
【裁判要旨】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应当依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因此,虽然同一诉讼中可以并列多个案由,但并非所有案由均可在同一诉讼中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最高法民终665号 上诉人(一审起诉人):中
在同一案件多个裁判文书上规范使用案号通知内容有哪些依据最向人民法院的规定,在同一个案件中,有多个判决文书的,要规范使用案号,便于区分、识别,以满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需要。相关规定《关于在同一案件多个裁判文书上规范使用案号有关事项的通知》法〔2016〕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规范案号在同一案件多个裁判文书上的使用,便于区分
一、一个案件有多个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怎样处理1、一个案件有多个违法行为人的,分别决定,可以制作一式多份决定书,写明给予每个人的处理决定,分别送达每一个违法行为人。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一条。二、违法行为有哪些分类违法就是指违反现行法律,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违法行为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按照其违反的法律,可分为
被执行人对多个债权人负有给付义务,执行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仍然不足以清偿所有的债务时,此时就涉及到如何分配被执行人现有财产的问题。那么在多个债权并存,且多个债权人对被执行人财产先后申请法院查封的情况下,如何执行,是按顺序执行还是按比例执行? 相关的法律规定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8修订)第八十八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
本人在办理刑事案件时,通过与当事人家属的沟通交流中发现,大多数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家属都会混淆以下两个至关重要的诉讼程序:在侦查阶段过程中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的程序与在侦查阶段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程序。接下来,陆律师会用最通俗易懂的说法帮助大家去正确地区分以上两个程序概念。 首先大家要清楚自己之所以对以上两个程序概念在认知上产生混淆
多个被告的民事案件中一个被告上诉其他被告身份问题怎么处理一、多名被告事件在民事案件中根据上诉的内容不同对其他未上诉的被告有列明原审诉讼地位和将其他被告列为被上诉人两种方式,具体法律规定如下: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二)上
《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5条(原第88条)规定。第55条的三款条文确定了关于清偿顺序的三种处理原则:第1款规定多个债权人均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且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即适用优先主义原则;第2款规定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第3款规定一份生效法
对已建立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一个人是不可以在不同行政区同时有两个社保账号的。一般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保:未重复缴费的,归并或转移为一个个人账户,按以下原则清理规范;有重复缴费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保留一个个人账户,其它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由原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本人。
起诉离婚协议无效,因为他是精神病人,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签的离婚协议无效。
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后,会涉及到优先债权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93 条之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对个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