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骗我说我打了他,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此案时,故意将过期(开庭审理后)交来且未组织质证的一分病历作为判案的重要依据,且把未经质证的法医鉴定书也作为了作要依据进行判案,我不知该上诉或是申诉更为有利有请法律专家帮我一把,一审把未经质证的证据认定为证据,二审或者再审是否会对未经质证的证据进行重新质证,或者是直接不予确认首先要区分一下上诉和申诉的区别: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申诉.区别主要有三点,第一点,上诉针对的是对一审的判决不服,在规定的上诉时间内进行的;而申诉针对的是生效的判决。
第二点,时间上不同。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上诉须在规定的15天之内进行;申诉的时间则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2年之内。第三点,上诉和申诉所需具备的条件也不同。
只要对一审判决不服就可以提起上诉;而申诉就必须具备有,判决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审理的程序违法,甚至是法官有行贿、受贿、徇私舞弊行为等条件。
其次,关于新证据的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新的证据为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
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该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法律规定举证是有期限的,举证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经人民法院认可并指定举证期限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开始计算;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另外,对于新证据也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
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第四十五条一方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者举证。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新的证据只是在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的证据,如果对方是故意在举证明期限中不提供该份证据的,那么该证据应当不予采信.但是现在如果申请上诉的,对方的证据仍然可以作为证据提交,这个时候关键则不是该证据是否是新证据是否过了举证期限,而是证据是否会被法院采信!(以上意见由本栏目编辑人员提供,仅供参考!
导读:当事人一方以对方逾期提交证据为由而不予质证,人民法院能否采信该份证据?针对此问题,最高院民一庭作出解答,一起来学习吧。【实务问题】当事人一方以对方逾期提交证据为由而不予质证,人民法院能否采信该份证据?答:该理由不能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
一审未提交的证据到二审有用吗一审未提交的证据到二审是有用的,二审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依法作出裁判。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当事人一方以对方逾期提交证据为由而不予质证,人民法院能否采信该份证据?针对此问题,最高院民一庭作出解答,一起来学习吧。【实务问题】当事人一方以对方逾期提交证据为由而不予质证,人民法院能否采信该份证据?答:该理由不能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
不可以的,农村自留地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等同于农村承包地,但是,国家并没有给农户发放专门的自留地使用权证书,因此,关于自留地被征收,能够拿到多少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第一种情况:自留地合并为承包地征地补偿款主要分为三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助费直接给到被征地的农民;土地补偿费不低于80的部分属于被征地农民,剩余部分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决定如何分配。
律师观点分析【案件经过结果】:甲公司与乙公司及丙公司签订工程抵款协议,约定:就甲方销售的E地块项目住宅售房款冲抵甲方欠乙方的部分工程款,并同时将售房款作为乙方支付给丙方的租赁费用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E地块住宅5-1823号销售给丙方。甲方以该协议所涉住房冲抵未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的一部分,具体冲抵金额为812323元,该金额同时作为乙方支付给丙方的租赁费,冲抵812323元。丙方应当在本协议
我是一名退休职工儿子做生意借了别人10万元钱,但受疫情影响生意很不景气借的钱无法按时偿还。现在债主找到我了,声称“父债子还,天经地义”我老伴儿去世好几年了,现在只幸微薄的退休金生活,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请问:成年子女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代为偿还吗? ——老友孙先生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贾艳蕊律师:律师结合实务经验提供如下建议供大家参考:1、如果子女是年满18周岁或年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
留用察看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一、处分和处罚哪个更严重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有:(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
社保缴纳年限是累计计算的,社保断缴几年后再次缴纳,缴纳年限累计计算即可。其中,医疗保险如果断缴只能重新缴纳至退休。养老保险可以断缴,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15年即可。失业保险必须连续缴纳1年以上,非处于自身意愿离职才可以领取退休金。生育保险必须缴纳1年以上才可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
法庭中可以补充调查。审查起诉中补充侦查的种类有两种: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审查起诉中补充侦查的情形:(1)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如果争取子女的抚养权,依法到法院进行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 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
一审当事人认可的事实,二审可作为依据。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
可以。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提供了伪造的文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该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欺诈性质,属于无效劳动合同。仲裁委裁决,可以基于其欺诈行为随时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有关专家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建立过程中具有知情权,知情权的范围仅限于对影响劳动关系建立的对方的重要信息的知悉,劳动者应当
这种情况属于不确定的因素,有客户被敲诈勒索过。可以暂时不要理睬,等他们起诉后再联系我们律师。
您好,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再举证
用人单位以处罚员工为目的,张贴员工照片在单位的行为若未经员工同意,是可以构成侵犯肖像权。《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
您好,如果员工手册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事可以的
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5日,裁定为10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0日,裁定为5日。 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就不发生效力。 要上诉。就要先写上诉状。如果你请了律师,上诉状可以由律师帮你写;如果没请律师,自己也可以写。 上诉要激纳上诉
法律规定,二审判决确实有问题,在审理程序、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错误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进入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有权在二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被驳回后,案件确实存在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及程序问题,当事人仍然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二审中,原告可以反驳上诉人的诉讼,但不能超出原一审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