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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高院发回地方重审,是说明案件有改判的可能吗?我与07年08年的一审、二审都败诉,2010年不服判决,向高院提出再审申请,高院也进行听证后,一审法院通知我们复审,是什么意思呢?

问题描述

由省高院发回地方重审,是说明案件有改判的可能吗?我与07年08年的一审、二审都败诉,2010年不服判决,向高院提出再审申请,高院也进行听证后,一审法院通知我们复审,是什么意思呢?
1个回答

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5日,裁定为10日;

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0日,裁定为5日。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就不发生效力。

要上诉。就要先写上诉状。如果你请了律师,上诉状可以由律师帮你写;如果没请律师,自己也可以写。上诉要激纳上诉费。你必须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 日内,按照一审给你的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用。

如果交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没有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的,法院会按照撤回上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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