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___________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03]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______。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03]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
一、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最长可以多久 一般不超过5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没有规定合同期限,也就是说可以签订有期限和无期限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不是合同的重要指标,如果业主大会在合同到期后仍没有成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 二、物业管理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 1、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的资
一、物业服务合同要公示吗 要公示,一般情况下公示一个月就可以,需要必须保证每一个业主都能看到并知悉这个物业服务合同,一般是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后开始公示的。 二、物业管理合同期限是多久 我国法律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当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即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并不只是说只要约定了期限,物业合同就应该到合同期限届满时才能终止。
一、物业服务合同需要与每户签订吗 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的,因为业主委员会就是代表全体业主。但有些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为了确保管理费的正常收缴,考虑在业委会不作为的情况下便于对恶意欠费业户进行追收,因此作出与每单元小业主再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举措。 二、物业服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1、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提供的服
一、怎样才能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依据我国《民法典》中合同编的规定,合同的解除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商解除,另一种是法定解除,个人解除物业合同的,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 1、《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业主、业主大会
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怎么反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2、刑事诉讼中的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提起反诉必须具备4个条件: (1)
1、合同签订主体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并在购房时由购房人进行书面确认。物业服务合同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2、合同起止时间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两年,具体时间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条
一、怎样跟物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的解除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商解除,另一种是法定解除,个人解除物业合同的,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 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
一、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必须公示 要公示,一般情况下公示一个月就可以,需要必须保证每一个业主都能看到并知悉这个物业服务合同,一般是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后开始公示的。 二、物业管理合同期限是多久 我国法律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订立时是否应当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具体的要求,即可以约定期限,也可以不约定期限。但并不只是说只要约定了期限,物业合同就应该到合同期限届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需备案吗 需要备案。 1、备案项目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2、业主委员会已经备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合同由于是与小区所有业主订立的服务合同,一般来说需要向所有业主公开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进行公示。那么怎样公示物业服务合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怎样公示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 (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
一、居委会能签物业服务合同吗 不能,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全体业主行使相关权利的自制组织,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决定某项行为的决定机构。居委会无权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所以居委会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以拒绝执行,并召开业主大会重新决定小区物业公司的选任。 二、物业服务合同由谁签订
一、物业服务合同如何公示 物业服务合同不需要公示,只要物业公司与当事人签字、盖章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不用进行公示的。 二、如何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解除 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一般来说也就是现在的物业管理企业是开发商指定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
一、不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后果 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无法享受物业服务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业主无法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与之相对应的合同义务也无法履行。如若因此发生纠纷的,法律无法保护相关权利和义务。 二、物业服务人的义务 1、亲自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 物业服务人应当亲自履行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合同或有关合同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1)建设单位未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2)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起诉前没有取得相应物业管理资质的;(3)业主委员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没有取得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或未按业主大会授权决定的内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在起诉前未取得业主大会或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同时占总人数半数以上的
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否可反诉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能反诉,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符合反诉的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反诉。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一、什么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二、
一、新旧合同条文对照GF-2013-0201 GF-1999-020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 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
一、谁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通常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
一、业主能否起诉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可以起诉合同无效,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虽然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但该合同对单个业主均具有约束力,物业服务内容的接受者及服务费的承担者均是具体的单个业主,当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时,业主应当有权以原告身份起诉请求确认该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二、物业合同不备案有效吗 物业合同
一、物业服务合同盖什么章 物业服务合同是盖物业公司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必须使用在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公章或企业合同专用章。物业管理处属于物业公司内部的一个派出机构,本身既不具备法人资格,更没有签约权限。物业管理处的章也仅限于内部文件单据或张贴公告使用,不能用于合同等正规法律文书。因此物业管理处签署并盖章的各类合同均属于无效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