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司答网民关于咨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可以认定为《离职证明》的来信来信时间:2022-07-27回复时间:2022-08-03 潘*峰:劳动者多次要求企业开具《离职证明》,企业以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为由拒不开具《离职证明》,请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可以认定为《离职证明》?
并说明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与《离职证明》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回复: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的文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可以认定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者存在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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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转自:劳动法库
此时用人单位将被卷入劳动争议纠纷仲裁当中,此时双方劳动关系是否解除,以及劳动者是否符合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尚存在争议。而离职证明仅仅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才出具。
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能否认定为自首不能认定为自首。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因此一般自首有两个构成要件: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
算工龄但不算教龄。这是公立和私立的差别。具体还得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教师的工龄是指参加工作至今的时间,基本是连续计算的,有时还将在校读书时间也计算在内(还有以前是做别的工作的,与教学无关的,但也计算在内)。 而教龄指参加教育工作至今的时间。教育部、财政部、粮食部、国家民委、国家劳动总局法律依据:《关于边境县(旗)、市中小学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通知》规定“凡转为公办的民办教师(职工),应从最后一次经
超龄农民工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农民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属于劳动者,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农民工可以主张人身伤害赔偿,由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已有很多地方在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中,将超标电动车按机动车处理,醉驾或酒驾超标电动车时,处理结果超出当事人的预料,因为电动车日常行驶的非机动车道,也没有交强险,怎么与机动车同等“待遇”呢?超出了社会大众的认知范围,民众对此也有很多不解。一、超标电动车按机动车处理原因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为:最高时速≤25km/h,整车质量(含电
1、房产登记“单独所有”是一种权利表征,不是夫妻分割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财产制是以共同财产制为主体,以约定财产制为补充。《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第十八条规定的是夫妻一
传唤到案能否认定为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公安机关根据被害人的举报,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构成犯罪,但对犯罪嫌疑人尚未进行讯问,也未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用打电话或者捎口信的形式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案,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即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这种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现实中一些商家为了逐利,擅自对电动车进行改装,给城市交通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所谓的超标电动车,是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指最高设计时速、整车质量,电池、电机功率、外形尺寸等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又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由电力装置驱动的两轮车辆。超标电动自行车能否认定为机动车? 在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认定中,超标两轮电动车能
单位以报销款名义发放工资,报销款能否认定为工资原则上讲报销款是不视为工资。它是企业对于员工因工发生的相关费用的一种补偿,如员工出差产生的差旅费、伙食费、长途电话费等,通常是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实报实销,且数额也不是固定的,是用人单位的经营成本。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薪资收入中包含报销款项,就应当约定明确。未约定明确的,一般情况下报销款均不视为工资。可能认定为工资的情况有的企业是每月固定发放报销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现实中一些商家为了逐利,擅自对电动车进行改装,给城市交通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所谓的超标电动车,是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指最高设计时速、整车质量,电池、电机功率、外形尺寸等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又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由电力装置驱动的两轮车辆。超标电动自行车能否认定为机动车? 在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认定中,超标两轮电动车能
上下班途中骑电动车自行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了三个条件:第一,上下班途中;第二,非本人主要责任;第三,受交通事故伤害。在上班途中摔倒,符合第一个条件;摔倒原因是雪天路滑,本人已经履行了注意义务,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符合第二个条件;故所受伤害到底构不构成工伤,关键在于骑自行车摔倒是否符合第三个条件,即是否属于交通事故。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对交通事故的
一、临时工工作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1、必须是工伤,因为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2、临时工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1、员工在出差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能认定为工伤。但如果与工作原因无关的,则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应当及时为员工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
一、个体工商户债务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的问题,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
仅有转账记录,能否认定为借款? 、【裁判要旨】原告仅提供金融机构转账凭证证明款项支付事实,而不能提供借款合同或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情况下,被告抗辩原告的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时,被告对该主张既要作出具体的合理解释,还需要提出一定的证据加以证明。因被告所承担的是反证义务,其提交的证据不必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只需动摇法官的内心确信,使得待证的借贷合意这一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此时
一、银行转账无借条能否认定为借款1、银行转账没有借条不能认定为借款,如果只有银行转账的记录不能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当事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如与对方的聊天记录等。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
吴某于2013年在福建煤矿务工,导致其患尘肺病,长期服用药物。2016年回老家到某物业公司应聘保安,直到2018年6月30日其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2018年8月29日,其家属毛某向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视同工伤,毛某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该决定并责令重新作出决定,某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 14 条第1 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除规定时间和地点外还特别强调了“因工作原因”的条件。所以认定工伤必须时间地点、原因三个要素同时具备。这里就提出了私活概念如何界定的问题。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做不属于本职工作范畴、没有领导安排的事务的行为,又不直接增进单位利益的,就是私活。领导委派的任务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属于
为了改善团队沟通协作、激励团队精神、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很多企业都会不定期地组织团建,比如真人CS、峡谷漂流、短期旅游、聚餐K歌等。但是,在众多热门的团建活动中,有不少项目带有较高的风险,员工在团建活动中受伤的情形也屡见不鲜。那么问题来了:参加公司团建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为了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对工伤认定的条件作了较
一、在工地上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在工地上受伤的人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有关系,并且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