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外分包队伍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做出如下规定:1施工单位在与外分包队伍签订合同时,对其资质必须认真审核。
不准与未经批准进津的、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
2外分包队伍人员进入现场后,各单位必须首先对其全体成员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注册登记发证。
未经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3在接受企业三级教育的同时,外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领导人,为该外分包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在本企业备案。
4进入施工现场的外分包队伍,要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
需要调换人员时,外分包队伍领导要事先提出调换计划,经本企业同意后方可调换。
重新入场的人员要重新进行三级教育和注册登记,否则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未经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事故要追究外分包队伍领导的责任。
5外分包队伍必须遵守和执行"建设部关于加强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暂行规定"和现行的一切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信守安全生产责任协议,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定的要求。
6使用外分包队伍时,要视同本企业的班组一样认真做好安全交底及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要本着指导、帮助的原则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7凡外分包队伍使用本企业的机电设备,必须事先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非特殊工种工人,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外分包队伍操作简易机具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取的安全资格操作证,无证者不准上岗操作。
8外分包队伍的领导对其职工要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的教育,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
不论是领导还是操作工人均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9本企业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外分包队伍的违章冒险作业人员进行处罚、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
10外分包人员发生死亡、重伤事故时,我们要与外分包队伍组成联合调查组,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严肃处理。
项目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办法一、本办法制订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为体现“以人为本,珍惜生命”的理念,贯彻落实我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项目对各分包单位的有序化安全管理,并指导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强化安全管理,规范安全行为,以达到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争创文明安全工地,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的目的。2.本办法适用于中建一局集团华中公司承接的所有土建所有土建、装饰、市政、道桥等工程项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 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
建设工程公司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试行规定 一、为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凡承担中国机械工业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包方")分包施工项目的
监理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法律依据是:(一)监理单位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承担监督责任;(二)监理单位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一、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总包单位(甲方):分包单位(乙方):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省市相关规定,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施工分项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一)承包工程项目1.工程项目名称:2.工程地址:3.承包范围:4.承包方式:(二)合同执行时间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三)协议内容1.协议承包范围凡
工程项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上级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 2. 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 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 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 4. 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并指定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5
第一条 明确安全监管和协调责任。 外委施工单位及外协作业人员按照“项目主管科室负责、所在车间安全监管、安全科督导监察”的原则纳入炼钢厂统一协调管理,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二条 严把外委施工单位准入关。 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检维修资质,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特种作业资质。 施工、检修单位要保证队伍的稳定性,搞好岗前培训,使现场作业人员有能力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对于达
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劳务分包要求凡属我市辖区内在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不具备劳务作业层自行施工能力,必须依法发包给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劳务分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就其劳务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禁止将劳务作业发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所承接的工程,可将砌筑、抹灰、石制作、混凝土等13项劳务作业依法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分包队伍和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严禁“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 第三条 工程分包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单位。 第四条 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第二章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 第五条 发包单位应督促分包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有关安全生
一、交叉作业的管理方式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的生产安全,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协作。 各单位应当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 同时,各单位还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 施工各方还应当指定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建设工程是指:房屋改建、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设施安装、拆除; 建筑装修及房屋拆除工程等。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营业线安全运行和施工安全,依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22〕190号)及《南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宁铁运[2022]16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铁路枢纽工程站场改造、连接岔线、上跨下穿营业线桥梁施工、线路拨接等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营业线
河南省财政厅文件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 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了差人员工作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本着勤俭节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在公务人员出差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本《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令)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的基本特征是:空间有限、自然通风
1、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使用管理,严禁非电工作业。 2、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编号,并作出分路标识。 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
1.一台塔机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每班一个司机一个指挥一个司索,在多层面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个指挥和司索;2.塔机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3.司机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标准节是否有开裂现象,标准节螺丝是否松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各滑轮的磨损情况,各联接销轴的连接情况,以及各润滑点的油液润滑情况,“四限位”“两保险”装置是否灵敏。 发现以上问
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方法》,现予发布,本方法自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应届毕业生制度网为您搜集整理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方法全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方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及相关承包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GB 5019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