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上级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
2. 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 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
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
4. 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并指定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5.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不准与喷漆、防水、木工装修作业点等同时间交叉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未清洗干净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 防水施工作业前,须制定专项的防火方案、措施,并报公司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施工。
7. 施工现场、生活区、料场等,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电热器具,特殊情况须经上级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8. 生活区宿舍内的照明灯具,不得超过60瓦,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照明,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9.冬季使用炉火应由有关部门统一安装,经保卫等部门检查符合防火、防煤气中毒要求后,方可使用。
炉火及烟筒周围不得挂烤衣物、鞋帽等易燃可燃物品,炉灰要待熄灭后倒在指定地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在学院建筑物内实施装饰装修、安装或拆除设备、改扩建工程等需用火、用电,应向学校保卫处和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三、用电管理:1.架设电源线路,安装、检查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非电工或不具备电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 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 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动火票,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 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3. 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 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动火手续,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
一、 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2、 除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当需要外, 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 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炉、烤火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严禁超负荷用电3、 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 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 5、 不经学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 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1.总则 1.1. 为了确保施工进度和装置生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专项管理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预制、加工场所和安装现场内的承包商的动火作业管理。 1.3. 在施工区域内一般用火只需办理固定用火作业票。 1.4. 在装置区域动火作业时,需执行公司相关动火规定。 1.5. 施工装置与生产装置碰管作业动火和施工区域与生产装置间距少于1
施工现场用电平安治理制度1、本工程施工用电设专用保护零线,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系统,现场到达三级配电、两级以上漏电保护由配电箱经开关箱至设备,2、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必须按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如要改动必须通过原设计、审批人员确实认及审批.3、安装、维修或撤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对现场用电设备及电气装置、线路要设置防护设施,现场用电
一、办公安全用电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办公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机电部部门统一办理。 未经机电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机电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办公室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机电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机电部统一组织施工。 扩建项目必须经机电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 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
食堂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2、饭堂使用的电气、电动、照明等设备,要设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厨房、餐厅所有电闸,切断电源,还有气源和火源并检查安全情况;3、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过载、过热及引起短路;4、严禁2台蒸饭柜、强排风机、热水器等大功率设备同时使用,需交错使用避
一、目的为给全体职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办公环境,加强用电管理,确保安全合理用电,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减耗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人的所有用电活动。三、具体事规定及处罚1、办公区的照明灯、空调、电脑、打印机、电风扇等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所有电器开关;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2、不准私自在办公区(室)里使用任何个人大功率电器,不准有
1、严格执行JGJ46-20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编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如遇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深圳市职业培训、考核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电工作业必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 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第二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三条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一)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绝缘用品,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二) 、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懂得安全操作规程,思想品德良好。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带电作业
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外分包队伍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做出如下规定:1施工单位在与外分包队伍签订合同时,对其资质必须认真审核。 不准与未经批准进津的、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 2外分包队伍人员进入现场后,各单位必须首先对其全体成员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注册登记发证。 未经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3在接受企业三级教育的同
1、配电室 ①配电室建筑五的耐火登记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适于扑救电器火灾的灭火器。 ②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③配电室的顶棚距地面不小于3米。 ④在配电室内设值班室或检修室时,该室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米,并采取屏障隔离。 ⑤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并保持干燥,并采取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⑥配电屏单列布置宜靠墙安装,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 1.5米。 ⑦配电室的裸母线与
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因医疗、改建、施工需用火用电及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应经相关部门同意,保卫科备案批准方可使用。一、用电使用安全规定(一)选择使用导线要与其场所、环境相一致。(二)敷设导线需采用不燃材料套管保护。(三)导线的绝缘层无老化、破损。(四)导线与导线、导线与设备连接牢固、可靠,无松动和接触不良。(五)电热器具、大功率电器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要求,不能随意改变原使用功能。(六)易燃
1、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责任制悬挂在办公室的醒目位置,以便于建设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其执行情况。 其内容应包括: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工种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施工现场的安全组织 A、一般工程的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1)平面布置 1)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中。 二、总承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应对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等政府管理手续进行确认,分包单位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资质。 三、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