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学院建筑物内实施装饰装修、安装或拆除设备、改扩建工程等需用火、用电,应向学校保卫处和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用电管理:
1.架设电源线路,安装、检查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非电工或不具备电学知识的专业人员,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2.除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当需要外,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炉、烤火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热器。
3.凡新增单项功率在500瓦以上的电器设备,安装使用前必须向学院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装和使用。
4.办公室、学生宿舍等学校教学、生活场所,用电发生故障时,主管部门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总务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派技工前往检修。
四、用火管理:
1.在办公、教学区域、学生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炉、煤油炉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2.学校食堂、餐馆、摊点和一切用火单位,必须管好火源,用火应符合消防要求。
3.在维修厂房、实习厂、库房内和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场所,严禁吸烟,严禁明火操作。
五、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给予单位消防责任人和责任人行政处理;造成火灾事故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工程项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上级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 2. 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 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 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 4. 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并指定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5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 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 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动火票,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 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3. 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 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动火手续,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
一、 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2、 除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当需要外, 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 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炉、烤火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严禁超负荷用电3、 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 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 5、 不经学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 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1.总则 1.1. 为了确保施工进度和装置生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专项管理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预制、加工场所和安装现场内的承包商的动火作业管理。 1.3. 在施工区域内一般用火只需办理固定用火作业票。 1.4. 在装置区域动火作业时,需执行公司相关动火规定。 1.5. 施工装置与生产装置碰管作业动火和施工区域与生产装置间距少于1
施工现场用电平安治理制度1、本工程施工用电设专用保护零线,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系统,现场到达三级配电、两级以上漏电保护由配电箱经开关箱至设备,2、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必须按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如要改动必须通过原设计、审批人员确实认及审批.3、安装、维修或撤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对现场用电设备及电气装置、线路要设置防护设施,现场用电
一、办公安全用电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办公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机电部部门统一办理。 未经机电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机电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办公室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机电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机电部统一组织施工。 扩建项目必须经机电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 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
食堂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2、饭堂使用的电气、电动、照明等设备,要设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厨房、餐厅所有电闸,切断电源,还有气源和火源并检查安全情况;3、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过载、过热及引起短路;4、严禁2台蒸饭柜、强排风机、热水器等大功率设备同时使用,需交错使用避
一、目的为给全体职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办公环境,加强用电管理,确保安全合理用电,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减耗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人的所有用电活动。三、具体事规定及处罚1、办公区的照明灯、空调、电脑、打印机、电风扇等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所有电器开关;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2、不准私自在办公区(室)里使用任何个人大功率电器,不准有
1、严格执行JGJ46-20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编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如遇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深圳市职业培训、考核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电工作业必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 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第二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三条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一)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绝缘用品,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二) 、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懂得安全操作规程,思想品德良好。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带电作业
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因医疗、改建、施工需用火用电及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应经相关部门同意,保卫科备案批准方可使用。一、用电使用安全规定(一)选择使用导线要与其场所、环境相一致。(二)敷设导线需采用不燃材料套管保护。(三)导线的绝缘层无老化、破损。(四)导线与导线、导线与设备连接牢固、可靠,无松动和接触不良。(五)电热器具、大功率电器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要求,不能随意改变原使用功能。(六)易燃
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火、用电、用气应认真执行相关专业操作规程和检修制度;二、本单位和外单位因施工(包括小面积装修使用香蕉水、稀料等危险品动火的工程),必须到安全部办理动火证。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动火(天然气调压站、变压器室、配电室、汽车场、电脑房、电话机房、蓄电池室、各机房、楼层天花板和仓库内等处)必须由有关部门会审,无异议方能审批办动火证;三、施工单位进场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开工前必须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含50KW),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有:现场勘察地理情况;确定电源进出线和变电所、配电室、总配室、总配电箱、配电箱、末级电箱等装设位置及线路走向;负荷计算及线径的选择;绘制电器平面、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1、范围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2、职责2.1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在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 确属生产必须时,应在安环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申请临时用电前,由生产部专门人员对其作业环境现场检查后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一、动火等级的划分: 1.一级动火: 禁烟区域内,油灌、油箱、油槽车和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在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也属于一级动火。 2. 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