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规范现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和使用提供安全管理标准。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油田公司油气生产、施工作业、检修作业、建筑施工等过程中,临时性使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对1kV及以上的临时高压变配电工程,不适用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塔里木油田公司需要从现场固定的电气开关、配电室及配电箱等引接出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的安装和使用。
3. 术语和定义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 — 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和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它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
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GB 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或GB5008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执行。
4 职责
4.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及生产单位现场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2 生产部门是临时用电的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是临时用电的监督部门。
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必要时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和应急措施。
临时用电许可证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生产单位现场负责人批准。
5 原则
5.1临时用电必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安全工作许可、上锁挂签测试等程序。
5.2 在开关上引接、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如果有裸露带电部分,其前级开关必须断电上锁。
5.3 任何不符合安全规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性用电线路和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5.4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必须由电气工程师或专业电工进行。
5.5 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5.6 所有的临时配电箱都必须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
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
1.3m,小于
1.5m;
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
1.5m。
5.7 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必须设置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在潜在的潮湿区域和户外、临时建筑的电源插座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
5.8 所有的临时用电需要与带电的电路、设备连接时,必须由现场负责人批准;
必须采取预防措施,制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近任何带电的线路。
5.9 所有的临时用电拆、接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5.10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5.1
1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变更用电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生此类现象,供电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
6 标准/指南
6.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还应另行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现场勘测;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进行负荷计算;
选择变压器;
设计配电系统(配电线路、配电装置、接地装置、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确定防护措施;
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6.2架空线路和地面走线
6.2.1 使用周期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架空线方式安装,要求: 在起重机和设备进入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它设施上;
一般情况下,不得在架空线路上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须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
临时线架空时,厂区内不得低于2.5m,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m。
6.2.2 使用周期在一个月以下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架空线或地面走线方式,要求: 所有的地面走线须设有走向标记和安全标志;
在必须横跨道路或有重物挤压危险的路段,需将相应线路穿硬管保护,硬管必须固定;
当位于交通繁忙区域或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时,应用混凝土件对其进行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要避免布置在已知或将来需要开挖的地区。
6.3 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6.3.1 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
6.3.2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前级过载保护电流必须大于后级)。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6.3.3 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点处切断电源。
6.3.4 检查现场的电器设备、线路和配电箱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6.3.5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
6.3.6 配电箱应保持整洁、接地良好。
6.3.7 所有进场的用电设备应检查合格贴上标签后方可进场使用,搬迁或移动后的用电设备应再次检查确认。
6.3.8 配电箱熔断器熔体更换时,应用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6.3.9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36V(含36V)以下的用电设备若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6.3.1 0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6.3.1
1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必须符合防爆等级要求。
6.4临时照明临时照明接线要求:根据现场作业需要,选择满足安全条件的照明亮度;
使用合适的灯具和带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
使用不导电材料悬挂电线;
根据需要接地;
临时照明用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7 临时用电许可证(见附录A)
7.1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审批由临时用电单位提出申请,生产单位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由专业电工对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和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后,生产单位负责人批准。
7.2 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取消临时用电申请人或批准人委派的安全人员发现工作安全标准不能满足要求,有权将临时用电许可证抽走并告知施工单位。
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必须立即停工,在保持现场安全的情况下,通知批准人许可证被取消的原因。
当临时用电的用途、地点、负荷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必须停止工作,通报生产单位,并重新申办临时用电许可证。
7.3 临时用电许可证期限在会议审核时确定,并在许可证上明确标注,超过此期限,必须重新办理许可证。
7.4 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分发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放在作业现场;
第二联放在控制室或值班室或现场监理处;
第三联由生产单位留存。
8 结束临时用电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生产单位按照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拆除方案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线路拆除后,由生产单位指派的电气工程师或专业电工检查验收。
临时用电许可证在生产单位保留一年。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 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工程的用电安全工作。 (1)接线施工现场内一般不架设裸导线。 如果线路为裸导线时,应根据施工情况采取措施,架空线路与建筑物的水平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6米; 跨越建筑物时,与其顶部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5米。 (2)各种绝缘导线应架空敷设。 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地段,应须用护套缆线。 缆线易受损伤的线段,要采取保护措施。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及相关承包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GB 5019 4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22)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 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3. 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
一、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系统 定义:保护接地是指将电气设备的不带电金属外壳与大地连接,接地电阻值一般应小于4Ω。 保护接零: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 根据保护零线(PE线)是否与工作零线(N线)分开,保护接零供电系统又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 本文重点论述一般施工现场均采用的三相五
1、严格执行JGJ46-20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编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如遇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深圳市职业培训、考核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电工作业必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 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第二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三条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一)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绝缘用品,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二) 、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懂得安全操作规程,思想品德良好。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带电作业
装饰工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措施为了合理地安全使用临时用电,结合有关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我公司制定了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1. 所有临电配电箱委派专业电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保证配电箱坚固完整,箱内配线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导剥关头适宜并压接牢固。 2. 施工现场禁止架设裸露导线,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在施工现场架设线路,安装灯具,手持电动工具等作业。 3.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与电气设备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华润新能源(北票)风能有限公司向阳风单场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 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 名词解释 (一)临时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通用范本)一、编制依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中国XX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中国XX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中国XX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中国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国XX二、工程概况三、临时用电的原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三项基本原则是:一是必须采用TN-S接地、
生活区临时用电安全规章制度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2、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3、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4、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
为保证施工与用电安全,规范临时电缆的敷设,特作如下规定: 1、临时线路应使用干式护套电缆或线,移动电缆应使用橡套电缆。 2、敷设方式:临时电缆敷设可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架空、沿墙(或支架等)吊挂、桥架敷设、埋地敷设等方式。 移动式电动工具电缆(包括电焊机二次线)在架空确有困难时可沿地面(不含地面)敷设,但必须针对现场情况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电缆损伤,长度不得超过10米,其它电缆一律不准随意、随地敷设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在学院建筑物内实施装饰装修、安装或拆除设备、改扩建工程等需用火、用电,应向学校保卫处和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三、用电管理:1.架设电源线路,安装、检查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非电工或不具备电
一、适用范围 (一)为保证低压电气设备运行及检修的安全可靠,防止设备及人身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厂所辖的所有低压电器设备(10KV以下,不含10KV、6KV)及从事电气方面的所有工作。 二、电工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本专业工作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本岗位相关的规程、标准,并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取得管
施工现场用电平安治理制度1、本工程施工用电设专用保护零线,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系统,现场到达三级配电、两级以上漏电保护由配电箱经开关箱至设备,2、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必须按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如要改动必须通过原设计、审批人员确实认及审批.3、安装、维修或撤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对现场用电设备及电气装置、线路要设置防护设施,现场用电
一、 使用汽油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原离明火。 2 盛装汽油的容器应放在阴凉通风处,应没有严禁烟火的标志, 禁止放在明火旁或爆晒。 3. 储油容器的盖要拎紧,预防汽油及蒸发外溢。 4 一切储油设施及输油管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二、 油罐的放火安全及要求: 小型油罐应装有排气管,排气管上应装有放火器; 大型油罐应装呼吸阀,排气管出口距地面不应低于2.5m。 新油罐动用前应用水压进行牢固性试验
1、配电室 ①配电室建筑五的耐火登记不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适于扑救电器火灾的灭火器。 ②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③配电室的顶棚距地面不小于3米。 ④在配电室内设值班室或检修室时,该室距配电屏(盘)的水平距离应大于1米,并采取屏障隔离。 ⑤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并保持干燥,并采取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⑥配电屏单列布置宜靠墙安装,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 1.5米。 ⑦配电室的裸母线与
为保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也就是通过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及组织管理措施。达到控制或消除建筑施工生产中出现的电气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达到保护人身安全与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的过程。为此特定。一、机管员及电工操作人员必须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遵照国家有关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完成施工安全用电的保证工作。二、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上岗前电工按规定穿戴
一、办公安全用电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办公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机电部部门统一办理。 未经机电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机电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办公室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机电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机电部统一组织施工。 扩建项目必须经机电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 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
1、本厂因工作需要,雇佣民工、临时工从事生产和非生产劳动,其工作活动范围在生产现场的应对这些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使用零散民工、临时工应由用工部门填写使用申请登记表,将用工任务、范围、人数、期限及带领人等填写清楚报劳资部门审批,严禁私雇劳务。 3、对于进入生产场所工作的民工、临时工必须由安监部门和用工部门进行三级安全知识教育才准予进入现场劳动。 在工作开始前,负责人必须对民工、临时工进行现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