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 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 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动火票,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6. 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7. 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8. 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厂区内使用时,应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动化生产线上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公司设备部,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公司设备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禁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产品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在学院建筑物内实施装饰装修、安装或拆除设备、改扩建工程等需用火、用电,应向学校保卫处和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三、用电管理:1.架设电源线路,安装、检查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非电工或不具备电
工程项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上级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 2. 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 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 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 4. 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并指定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5
一、单位对用火、用电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二、营业厅内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在非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必须落实现场监护人、监护器材,清除动火周围和下面的可燃物,无法清除要使用铁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进行分隔,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 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3. 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 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动火手续,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
一、 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2、 除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当需要外, 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 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炉、烤火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严禁超负荷用电3、 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 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 5、 不经学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 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1.总则 1.1. 为了确保施工进度和装置生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专项管理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预制、加工场所和安装现场内的承包商的动火作业管理。 1.3. 在施工区域内一般用火只需办理固定用火作业票。 1.4. 在装置区域动火作业时,需执行公司相关动火规定。 1.5. 施工装置与生产装置碰管作业动火和施工区域与生产装置间距少于1
施工现场用电平安治理制度1、本工程施工用电设专用保护零线,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系统,现场到达三级配电、两级以上漏电保护由配电箱经开关箱至设备,2、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必须按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如要改动必须通过原设计、审批人员确实认及审批.3、安装、维修或撤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对现场用电设备及电气装置、线路要设置防护设施,现场用电
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交通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预防车辆伤害和交通事故。 2、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所有交通车辆、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动车辆驾驶员。 3、管理职能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车辆通行安全进行监 督管理。 3. 2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动车驾驶人员、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 3营销公司
一、办公安全用电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办公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机电部部门统一办理。 未经机电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机电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办公室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机电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机电部统一组织施工。 扩建项目必须经机电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 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
食堂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2、饭堂使用的电气、电动、照明等设备,要设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厨房、餐厅所有电闸,切断电源,还有气源和火源并检查安全情况;3、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过载、过热及引起短路;4、严禁2台蒸饭柜、强排风机、热水器等大功率设备同时使用,需交错使用避
一、目的为给全体职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办公环境,加强用电管理,确保安全合理用电,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减耗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人的所有用电活动。三、具体事规定及处罚1、办公区的照明灯、空调、电脑、打印机、电风扇等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所有电器开关;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2、不准私自在办公区(室)里使用任何个人大功率电器,不准有
一、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安监部的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 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安监部。 二、职责1. 代表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及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行使安全监察职能,对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2. 负责监督本单位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两票三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3. 负责监督涉及设备安全技术状况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负责重点监督安
1、严格执行JGJ46-20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编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如遇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深圳市职业培训、考核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电工作业必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 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第二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三条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一)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绝缘用品,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二) 、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懂得安全操作规程,思想品德良好。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带电作业
为落实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场)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
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因医疗、改建、施工需用火用电及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应经相关部门同意,保卫科备案批准方可使用。一、用电使用安全规定(一)选择使用导线要与其场所、环境相一致。(二)敷设导线需采用不燃材料套管保护。(三)导线的绝缘层无老化、破损。(四)导线与导线、导线与设备连接牢固、可靠,无松动和接触不良。(五)电热器具、大功率电器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要求,不能随意改变原使用功能。(六)易燃
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火、用电、用气应认真执行相关专业操作规程和检修制度;二、本单位和外单位因施工(包括小面积装修使用香蕉水、稀料等危险品动火的工程),必须到安全部办理动火证。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动火(天然气调压站、变压器室、配电室、汽车场、电脑房、电话机房、蓄电池室、各机房、楼层天花板和仓库内等处)必须由有关部门会审,无异议方能审批办动火证;三、施工单位进场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