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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南明区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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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南明区安全阀校验机构核准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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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及条件描述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及其第1、2、3号修改单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六条 申请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有独立法人资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和中央企业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

2、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装备和检测试验手段;

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且有效实施;

5、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并且认真执行。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申请书 [格式文本下载] ? [示范文本下载] 1.原件3份。

2.封面加盖申请机构公章,申请书中的“申请核准项目”由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3.新申请、复查、变更提交 4.申请单位自行下载填写 国家质检总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第三章 第八条 检验检测核准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检验检测核准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申请机构应当登录负责受理的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许可业务系统,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申请书》),并附以下扫描资料(PDF或者JPG格式)提出申请: (一)《申请书》封面(加盖申请机构公章);

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网上申请而以纸质文件方式进行申请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以及前款(三)至(六)项资料的复印件。

2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文本下载] ? [示范文本下载] ①新申请、复查提交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1份;

②名称和注册地址变更提交变更前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工商部门、编制部门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及其第1、2、3号修改单 第三章 第八条 检验检测核准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及其第1、2、3号修改单 第三章 第八条 检验检测核准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申请机构应当登录负责受理的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许可业务系统,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申请书》),并附以下扫描资料(PDF或者JPG格式)提出申请: (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 [格式文本下载] ? [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1份,也可为其电子版本 新申请、复查提交 无固定格式 申请单位自行填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及其第1、2、3号修改单 第三章 第八条 检验检测核准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及其第1、2、3号修改单 第三章 第八条 检验检测核准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申请机构应当登录负责受理的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许可业务系统,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申请书》),并附以下扫描资料(PDF或者JPG格式)提出申请: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 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示范文本下载] 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1份,复查换证和增项的机构提交 省质监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及其第1、2、3号修改单 第三章 第八条 检验检测核准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及其第1、2、3号修改单 第三章 第八条 检验检测核准申请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申请机构应当登录负责受理的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许可业务系统,填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申请书》),并附以下扫描资料(PDF或者JPG格式)提出申请: (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5 证书补办申请? [示范文本下载] 补办申请原件1份,盖单位公章,无固定格式 申请人自行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9号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因行政许可证件遗失或者损毁,被许可人申请补办的,应当按照要求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行政许可证件补办声明。

声明中应当明确补办原因、六十日异议期限、异议受理电话等内容。2.国务院审改办 国土资源部 文化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保密局 国家测绘地信局 国家人防办《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审改办发〔2017〕1号)“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办声明。”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现场鉴定评审 4

审查 5

决定 6

制证 7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黄伟龙、刘纯 2个工作日 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要求—— 3.2有独立法人资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和中央企业设立的检验机构除外);

3.3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3.4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装备和检测试验手段;

3.5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且有效实施; 3.6有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并且认真执行。

二、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填写说明的要求,内容完整、正确: (1)封面加盖单位公章(红章)。(2)“申请核准项目”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附件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对应填写,并由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红章)。

(3)“机构主管部门意见”: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一般都填写“同意”。无主管部门的,可以填写申请机构上一层的管理部门,如某某公司等;

如申请机构已作为一个完全的独立体,无任何管理部门,则可不填此栏,但必须在此栏内注明,“本机构不存在主管部门”,并在此栏盖申请机构公章。

(4)“申请机构资源”和“各部门人员组成”符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附件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的要求。

(5)“持证检验检测人员情况”和“主要检验检测与试验仪器装备状况”按照申请项目对应达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附件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表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条件表”的要求。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受理 黄伟龙、刘纯 当场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特殊环节(现场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机构 365个自然日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审查 刘纯、泽仁娜措 5个工作日 1.评审项目与申请项目、受理项目一致,无漏项(评审未通过的项目要说明理由),无多项。

2.评审条款、评审记录、评审结论一致。3.评审结论表述清楚,分为:符合条件、需要整改、不符合条件。4.申请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2个月内未约请鉴定评审的,本次受理自行失效。

5.鉴定评审机构应当自约请确定之日起 3个月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因申请单位自身原因或者因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鉴定评审迟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

6.现场鉴定评审工作一般应当在2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7.一般由3名以上鉴定评审人员组成,最多不得超过5人。

8.鉴定评审人员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鉴定评审组长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9.鉴定评审人员应当与申请单位没有利害关系(申请单位有正当理由认为鉴定评审组的组成不利于鉴定评审的公正性或者不能保护申请单位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工作开展前书面向鉴定评审机构提出,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对鉴定评审人员予以重新安排)。

10.核查申请机构各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11.审查申请机构的人员、检验检测仪器装备、场地、设施等资源条件是否达到《核准规则》的要求。

12.审查申请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是否符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规定。13.审查检验检测工作质量。

14.考察申请机构的规模、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级别核定方法》(附件3)或者《无损检测机构级别核定方法》(附件4)的规定,核实级别条件。

经鉴定评审,发现实际情况与申请资料严重不符,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停止鉴定评审工作,并报告许可实施机关。1.包括资源条件鉴定评审记录、质量管理体系鉴定评审记录、工作质量评审记录。

2.评审组应按照《评审记录》的评审项目逐项进行评审,分别给出单项评审结论,并由评审人员签字确认。15.鉴定评审工作结束时,鉴定评审组确认申请单位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时,可以向申请单位通报鉴定评审发现的问题,签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并告知其申诉的权利、途径和申诉的时限。

16.不符合项应与鉴定评审记录中的内容一致。17.不符合项表述清楚、界定明确,利于企业整改。18.申请单位需要整改的,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且向评审机构提交整改及相关见证资料。

评审机构可以采取资料确认或者现场确认的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3个月内无法完成整改的,经鉴定评审机构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个月。

申请机构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的,原受理作废)。19.整改报告、相关见证资料应与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中的不符合项一致,提交的见证资料能够证明整改完成。

鉴定评审组应对申请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并签字。20.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21.鉴定评审结论要求申请单位整改的,自整改结果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22.应到会人员签字齐全。

23.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当场的,应有监察员签字。24.有鉴定评审组成员签字,申请单位签字并盖章。25.根据申请单位的反馈情况填写鉴定评审工作评价表。

申请事项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建议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建议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袁洋 5个工作日 (一)审批标准:1.前台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要求工作;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3.后台审核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工作;

4.审核汇总报批的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5.行政许可审批表意见签署规范、明确,(二)审批要点:1受理、审查环节是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

2.受理环节资料接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3.审批资料是否齐全、签署是否规范、明确;4.与其他机构联合审批的,是否有相关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意见。

申请事项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不予行政许可。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黄伟龙 1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2、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发证 黄伟龙 1个工作日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B区B018、B019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三章 检验、检测 第五十条 从事本法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及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提供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2 法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四章 检验检测 第四十一条?

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以及专门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提供无损检测服务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负责本单位核准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3 法定依据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及其第1、2、3号修改单 [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一章总则 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核准机关。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审批综合检验机构和无损检测机构,并颁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审批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含只申请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的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的检验机构),颁发《核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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