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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之结算单加盖项目部专用章

问题描述

买卖合同纠纷之结算单加盖项目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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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要:原被告两公司签订通风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设备数量暂估,并由原告安装通风设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设备数量有增项,设备增加的数量有项目部加盖被告项目部专用章,并有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关于合同最终结算单据加盖被告项目部专用章,且有项目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原告依据合同、增项单、结算单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

案例点评:本案争议的焦点为加盖项目专用章的增项单、结算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项目部印章不论是否进行工商备案或系私刻伪造,只要在项目部运作过程中长期正常使用,或由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或表见代理人加盖,即具备对外效力。

本案原告提交了该项目部专用章在其他材料加盖使用的证据,证实项目部专用章的真实性,法院支持原告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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