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自己陷入“以房养老”骗局,陈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确认其与刘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刘先生配合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陈先生名下。
但刘先生认为房屋买卖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已履行完毕。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支持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原告陈先生诉称,彩虹公司人员向其推荐了一个养老项目,具体为由陈先生用其名下的房产办理抵押,彩虹公司支付陈先生200万元的利息,且陈先生可以去彩虹公司的养老院养老。
合同期满后,房本也会返还,合同期内不影响陈先生在房产内继续居住。陈先生认为该项目很不错,遂与彩虹公司签订了养老合同,并在其居住的房屋上办理了抵押,收了200万元。
后彩虹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陈先生,告知其因要变更抵押权人,需重新签订合同,陈先生便与彩虹公司的工作人员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由于陈先生年事已高,且对彩虹公司过于信任,在没有看到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就签字了,后来才发现签订的是与刘先生的房屋买卖合同。
陈先生表示其并没有出售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相关房屋过户手续均是彩虹公司员工代为办理,房款也未实际给付,故其与刘先生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为不成立,刘先生应协助将房产变更登记至陈先生名下。
被告刘先生辩称,不同意陈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刘先生认为,本案所涉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双方本人签署,是陈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购房手续材料齐全,并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履行完毕,刘先生已合法取得房屋,陈先生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双方是否就涉案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合意。
对此,法院认为,第一,从房屋买卖交易的行为性质和习惯来看,房屋买卖作为大宗交易,交易价格非常高,对买卖双方均具有重大利益影响,双方应对交易持谨慎态度。
但本案中刘先生无法就实际交易时的房源信息获取、磋商洽谈、现场看房等必备的签约前置流程进行举证说明,且房屋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同类型房屋的正常市场价值。
房款到陈先生账户后,仅半小时又被他人以陈先生代理人的身份支取。除此之外,陈先生至今仍未向刘先生履行交房义务,但刘先生对此却从未积极予以主张。
由此可以看出,本案交易过程与正常房屋买卖交易大相径庭。
其次,从陈先生所提交的证据来看,其在签约前以及签约后,与彩虹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之间所发生的事务关联点均为抵押的相关事宜,未曾有过出售房屋的意思表示。
综上,法官认为本案中陈先生虽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名,但该签名不足以证明其具有出售房屋的意思表示。因此,双方并未就涉案房屋的买卖事宜达成合意,相对应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
因合同法并未直接规定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相关法律后果应比照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处理,即自始无效。现刘先生虽依据合同已完成房屋的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但在该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下,将排除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刘先生无法取得该房屋的不动产物权,应将房屋权属回转过户至陈先生名下。
最终,法院判决陈先生与刘先生就涉案房屋签订的买卖合同不成立,刘先生协助陈先生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过户至陈先生名下。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1.订立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前提是具备意思表示。
本案是对于“民事法律行为”这一概念的实践运用。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该规定延续了民法中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规定,相较于民法通则,民法典对“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增设了“意思表示”这一内容,强调了意思表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重要意义。
民事法律行为可能是一个意思表示,也可能是两个或者多个意思表示相一致,但绝不可能没有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中,必须要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件,这是理解本案判决结果的关键所在。
本案中,陈先生与刘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成立的前提是双方均有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但结合本案查明事实,合同签订前,双方未有过买卖相关的磋商;
合同签订后,相关过程明显违背正常的交易流程,价格畸低,且陈先生也未实际收到房屋交易款项。因此,法院据此认定刘先生主张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抗辩不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案中,陈先生并无出售房屋的意思表示,其与刘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应为不成立。
2.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应比照合同无效。
民法典并未直接规定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但考虑到合同不成立时也可能会发生与合同无效时类似的财产返还和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因此,合同不成立的相关法律后果可比照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处理。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方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本案中,刘先生虽已通过变更不动产权属登记将涉案房屋变更登记至其名下,但由于其取得所有权的法律基础——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故其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予以返还。
因此,最终法院判决刘先生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协助陈先生办理涉案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过户至陈先生名下。
【法官提示】:
“以房养老”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在近年来悄然兴起。它的全称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指老年人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可定期获取一定的养老金直至去世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
由于该制度在我国落地后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温床,类似案件中“以房养老”的骗局也时有发生。
实践中,如涉及“以房养老”项目,法官提示:
(1)务必寻找正规的机构咨询相关的项目,如银行或保险公司,切勿贪图小便宜而使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2)留意并留存交易过程中签署的各项材料,切勿过分信任工作人员,盲目签字或留存空白的授权委托书等;
(3)一旦发生纠纷,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文中人物及公司名称均系化名)作者:朱珺海淀法院网
律师观点分析2018年3月1日,被告声称能够为原告办理在济南XX有编制的教师工作,但需要5万元费用。原告信以为真,但为谨慎起见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协议,对办理事项和钱款进行了约定。但是一年期后,被告并没有为原告办理任何事情。后原告得知成为有编制教师,必须经过相关政府部门考核,被告根本不可能办理。原告要求被告退款,被告承诺不及时退款多返还3000元,但至今被告只返还了1万元.因此原告委托苏律师起诉至法院
卖房过户后多久能收到尾款依据买房贷款的形式确定,约定全款交易在买房拿到房产证之后就应当付清尾款,买房收不到尾款的处理方式是卖方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要求买方履行付款责任,多次进行催告仍然不偿还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一、卖房过户后多久能收到尾款 卖房过户多久可以受到尾款没有具体规定。买方全款如果二手房全款交易,那么,在买方拿到新的房屋产权证后,双方即可尽快去银行
房贷逾期被起诉应当积极应诉。债务人逾期还款的部分计入不良还款记录,债权人可以通过短信、电话、信函进行催收,一并面临逾期罚息。双方协议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执行债务人名下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清偿债务。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七十一条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一、
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多长时间做鉴定,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赔偿。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负主要责任的情形:
二手房过户的流程,如下:1、过户流程一领表:《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确认单》,填表。2、过户流程二交易:买卖双方验人签字。3、过户流程三查档:查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抵押、查封。4、过户流程四鉴定: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5、过户流程五核价:财政部门根据《房屋买卖(置换)合同》的成交金额评估房价。6、过户流程六地税:缴纳卖方房产营业税(免税的地税部门开具免税确认单)和印
1、土地管理部门在对裁定的土地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其权利取得的时间,应以人民法院裁定的权利取得的时间为依据。对不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逾期申请的,其土地权利不受法律保护,涉及的土地按违法用地处理。2、为维护人民法院裁定和土地登记的严肃性,凡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土地管理部门应以法院裁定或判决时间先后为序确认土地权利。3、对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于不属于当事人的自有财产,不
如果说他也是遗嘱上所列的继承人,他不签字,导致你们没有办法办理下面的程序,你们可以起诉分割以前所得的拆迁房产
案情:原告在58同城二手车交易平台上看中了一款东风面包车。原告于2017年3月20日到被告某某公司现场看车,价格为人民币39800元,购方应于2017年3月28日前交清全车款额,否则按违约处理。原告发现,涉事车辆的里程数已被篡改,其实际的运行里程数远远大于里程表所显示的里程数。当时网页显示车辆里程数为24000多公里。该车的保养记录反映2015年7月22日-2016年4月23日期间,该车已经行驶了
公共区域停车费、电梯广告收益、公共场地租金……这些小区公共收益该归谁?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小区公共收益引发的物业纠纷,业主诉求得到法院支持,让小区公共收益由“糊涂账”变成“明白账”。2010年3月,南京一小区建设单位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十多年间,物业公司既未定期公布小区公共收益的详细收支情况,又从未返还过公共收益。2
以下便是二手房过户会查婚姻状态码的相关内容。目前网签时不需要提供婚姻证明,但是实际婚姻状况要跟户口本保持一致。一般情况下,网签需要以下资料:1、房产证复印件2、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及北京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3、共有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客户/业主本人的监管卡复印件5、客户/业主银行打印的银行卡身份信息确认单6、客户/业主本人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7、客户/业主离婚证/离婚
北京房产专业王辉律师(13810953787)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继承、借名买房、婚姻房产、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公房承租权及房产拆迁等各类房产纠纷案件。从业以来代理了大量的房产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房产诉讼经验。现将相关房产案件进行改编,希望下面的案件可以帮您解决遇到的房产法律问题(注:以下案例当事人姓名均使用化名,如有雷同,请联系我们撤销)。 【基本案情】原告诉称,原告为夫妻关系,刘
北京房产专业王辉律师(13810953787)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继承、借名买房、婚姻房产、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公房承租权及房产拆迁等各类房产纠纷案件。从业以来代理了大量的房产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房产诉讼经验。现将相关房产案件进行改编,希望下面的案件可以帮您解决遇到的房产法律问题(注:以下案例当事人姓名均使用化名,如有雷同,请联系我们撤销)。 【裁判要点】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
案情:2016年7月20日,朝某某向某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奔驰二手车,价格48万元。距离买车时间近2年时间,2018年初,原告想要卖出该车时,联系了“瓜籽二手车”,该公司对标的车辆检测后,告知原告该车此前可能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原告奔赴车辆初始登记地江苏苏州,通过走访标的车辆初始登记时投保的保险公司,才查询到该车曾于2015年11月17日晚在苏州发生重大事故,车辆严重受损。朝某谋认为,被
案情简介2015年6月7日,原告高XX、李XX与被告杨XX、史XX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将所有的位于上海市徐汇区XX路XX弄XX号302室房屋出售给原告,双方约定总房价款300万元。双方约定于2015年10月31日前向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后原告依约全部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共计人民币100万元,并向XX银行申请办理贷款并获通过。2015年10月中旬,原告通知被告共同前往办理过
律师观点分析基本案情:原告在网上获悉被告从事二手车买卖业务,在协商一致后以80000元购买了一辆粤B×××××号牌的宝马车(X1系列),于2020年5月30日分两次向被告法定代表人转去共计80000元整,被告在收到原告款项后向原告出具了一份取车凭证,后续原告找被告退款时的对话录音也确认了其收取80000元的事实。在原告支付款项后被告向原告交付了该车辆的相关资料,但原告取车后随即车辆被深圳市xx区人
案情描述:2013年8月,家住济南市章丘区的老人叶某,与孙子小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当天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过户到了孙子名下。2017年2月,老人以孙子未实际支付房屋价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爷孙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返还涉案房屋。 笔者代理被告应诉,通过律师庭前深入社区调查取证,发现:本案订立涉案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涉案房屋以买卖的形式过户到小叶名下,是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并非是为了售
一、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能因其他因素而消灭,亦不可以通过协议免除、转让。 《婚姻法》第二十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二、关于赡养老人的相
解约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如下: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解约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院判决给付利息和诉讼费不需要开发票。法院判决的利息部分和诉讼费不需开发票,会在判决书上写明具体金额。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
起诉离婚,共同房产不会被冻结。一般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会在离婚判决后,由一方申请,为避免诉讼期间一方故意转移财产的,可申请财产保全,但须提供必要的保证,对冻结财产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不会冻结财产。如果是离婚前债务那么是可以冻结的,如果是离婚后债务,单方面债务通常不会冻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