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以及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如何认定?
债务人有时为逃避债务可能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规定以不合理低价转让或高价受让,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民法典未对具体高价和低价的标准作出规定,但最高院会议纪要中对此进行明确,转让价格不到市场价70%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受让价格高于市场价30%视为明显不合理高价。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9.对于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或者高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认定。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当事人对于其所主张的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承担举证责任。
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
遗产继承官司判了房屋可以买卖。遗产继承纠纷法院判决房屋双方共有的,经共有人同意房屋可以买卖;遗产继承纠纷法院判决房屋为某一继承人独有的,继承人完成继承程序取得继承屋的完成所有权后房屋可以买卖。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
Q:请问网贷平台突然抽贷,导致每期还款金额过高,还不了,跟网贷平台沟通做分期,他们拒绝,该如何处理?A:网贷平台抽贷多数是一下三种情况:1、资金的违规使用。所有贷款,在申请的时候都会要求的是专款专用。什么叫专款专用?比如说在申请贷款的时候说明钱是用来出国留学的,那就去只能交学费。如果说明了申请贷款是家里装修的,那么就只能拿去装修。但是如果挪作他用例如买车那就不可以,这属于违规使用,违规使用是明令禁
你好。这事,全部参与的同时都难辞其咎。这边可以为你维权。
我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可以采取合同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承认相关口头协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1、双方进行自由协商解决问题;2、当事人签有仲裁协议,可以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3、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判决后解决问题;3、双方进行调解解决问题。一、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可先协商解决问题。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如果仲裁的判决书生
律师观点分析1、案件综述案外人曾借款给原告和被告三,被告二某集团分公司在担保人处盖章,案外人后发出一份《催款函》,请求某集团分公司领导确认还款,《催款函》下方载有时任某集团分公司负责人及被告三及原告确认借款情况属实并签名的字样。后案外人将债权转让给原告一,原告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二、被告三及被告一某集团支付借款本息,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三承担还款责任,原告和被告三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改判认定原告
近日,南川法院审结一起工商行政登记案件,原告钟某乘坐高铁时被限制高消费后才发现自己被登记成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而后起诉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撤销变更登记。法院审理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对存疑资料未予核查便作出准予变更登记行为且作出变更登记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判决撤销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案涉准予变更登记行为。甲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4日,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吴某。2016年5月23日,甲公
本案合同首部甲方处打印名称为C公司,尾部甲方处加盖的是被告公司公章。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现《合作协议》上加盖的公章为被告公司,并非C公司,且原告实际供货方亦为被告公司,故可认定被告公司与原告存在合同关系。被告公司的辩称不予采纳。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未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婚姻法》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据此条款,如夫妻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任意一方可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律师观点分析1、原告与西安某汽车租赁公司存在一起民事纠纷,原告在胜诉后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把汽车租赁公司名下的一辆汽车进行了查封。实际上该车辆是案外人郑某所有,并非汽车租赁公司所有,于是郑某找到我让我帮忙代理该案件。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我们先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提出了执行异议,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该申请书被法院采纳,法院出具了一份裁定书,载明:解除对该车辆的查封措施。原告
“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社会对象吸收资金”是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非罪的关键。那么以向亲友集资为名,实质上希望或者放任亲友向社会介绍,是否是针对不特定对象?此中的“不特定对象”的认定规则又有哪些?裁判规则1.向与其具有相对特定关系的少数个人和单位借款,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黄克胜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宣告无罪案案例要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求行为人针对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对于没有针对社会公众吸收资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3 条第 3 款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规定要依法给予补偿。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实践中个别执法者野蛮执法,造成当事人的机动车被损坏的情况。“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是指执法者在依法实施拖车行为时,采取了不合理的方式,造成了当事人车辆不应有的损坏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
结合当地风俗、当初约定认定,协商不成只能是向法院起诉处理
律师解答转让商铺需要以下手续:1、签定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应就商铺的价格、交易方式等协商后签订买卖合同。2、办理转让登记: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表;买卖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件,有共有人的需要提供共有人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买卖合同。3、交税:房管局收件后,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4、完税过户并领证:买卖双方在交纳各自的税
问题解答:股权转让中,受让人愿意受让股权,往往除了看重目标公司股权的当前价值外,更看重转让人介绍的股权背后的特殊价值,比如某个重大交易机会、资产升值预期、特殊资质的潜在价值等。但合同签订后,受让人却发现受骗了,转让人介绍的特殊价值不存在或无法实现怎么办?实务上有两种维权途径,一是以重大误解、受到欺诈、或显示公平为由要求撤销合同。二是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案例解析:(2018)最高法民
今天要向大家分享的案例是由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燕薪律师代理的一起房屋征收维权案件,案件主要讲述了拆迁补偿不合理,拆迁户后经法律维权终获得合理补偿款。下面请阅读案例进行了解2016年5月,无锡市XX区要进行大规模的房屋拆迁,刘先生家的房子正好在拆迁范围内。为了使自家的房子拿到合理的补偿,刘先生从得知拆迁消息开始,便为与拆迁方协商补偿事宜做准备。在这期间,刘先生了解到当地同类房屋市场价已接近8000元每
案情简介:1985年7月黄某至某纺织公司工作。2013年7月29日,该公司聘任黄某为产能转移办公室主任。2015年2月,黄某和所在部室被评为 “2014年度先进生产工作者/部室”。2015年3月16日,该公司免去黄某职务,并告知将安排相应岗位的工作。4月23日,该公司形成《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纪要》拟安排黄某更低等级岗位及薪酬。7月28日,黄某向该公司邮寄了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8月7日,黄某申请劳
晚上房间里出现低频嗡嗡声,当事人可以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业主可以与噪声污染方进行沟通劝告,或者请求居委会和物业介入调解,沟通无果、调解无效的可以采取报警处理的方法,由公安机关对噪声污染方处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
如果买到假烟维权如下:与经营者协商要求“退一赔三”;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烟草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如果争取子女的抚养权,依法到法院进行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 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