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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让签了自愿放弃缴纳公积金协议,是否合法,离职时能否要求公司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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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让签了自愿放弃缴纳公积金协议,是否合法,离职时能否要求公司补缴
1个回答

1、你好,你咨询的是社保的问题,你已经工作了半年,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2、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用人单位不给你交社保的行为显然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你补缴。

3、同时,你在入职是被迫签订了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这样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这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4、如果用人单位拒不补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5、因此,你是否离职,你都是可以及时向当地的社保局投诉的,由社保局责令用人单位为你补缴。

6、用人单位仍不补缴的,社保局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来督促用人单位为你补缴。7、你如果想离职,你的离职可以以用人单位没有为你缴纳保险而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并可以要求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8、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超过半年的时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来计算,不到半年的时间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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