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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签了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告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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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签了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告公司吗
1个回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本条的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的差额。如需帮助需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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