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不缴纳社保,并且没有足额支付员工工资,那么员工可以以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补缴社保费用并且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可以。公司漏缴社保一个月可以进行补缴,由公司相关人员应带齐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员工离职,公司多交了一个月社保可以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退回,如果员工申请离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批准,若公司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一、员工离职,公司多交了一个月社保怎么办 员工离职,公司多交了一个月社保可以申请退回。 1.在企业缴费之后没有发生退休及转移人员变动的情况下,可以到地税部门办理退费: (1)持离职员工的离职证明、缴费票据
社保忘交一个月的处理方式:个人参保的可携本人身份证件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通过审核后,按核定数额进行补缴;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的,除补缴应缴费用外,还缴纳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
公司给漏交了一个月社会保险的,是可以补交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若与用人单位建立或事实上形成了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应保未保的职工,由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若在武汉市灵活就业窗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因各种原因导致灵活就业窗口基本养老保险存在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可申请补缴中断的养老保险。首次在武汉市灵活就业窗口参保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不得通过向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保一般是不能退的。有的情况下也可以退,如去往外地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还个人缴费部分,但单位交的部分不能退;在死亡、出国定居或者到交费不满15年能退,但也只能退还个人部分,单位那部分退不了。一、社保账户的钱可以退吗社保账户的钱可以退吗?社会保险是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者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2010年1月1日开始都不能退保即社保账户的钱不可以退,但是以
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给与补偿。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
劳动者在公司工作时买了社保,在辞职后自己的那部分不能退。例如对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社保缴费年限累计缴满十五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是不能退。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
1、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2、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
可以争取商业用房的补偿。1、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2、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3、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
可以补交社保:1、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2、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如果刚开始尚未实际履行合同 可要求返还适当的押金
公司放长假的补偿标准: 1、公司停工停产、员工放假的,一个月以内的,支付正常工资,一个月以上的,支付生活费,最低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3、公司关闭的,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4、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
首先,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其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最后,即使企业破产,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补助等费用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均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需指出的是,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刀切”陪护费计算方式与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规定的陪护费计算方式有所不同,该条规定:“经医院批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关于
保险理赔过程要注意的事项: 一、报案 1.及时报案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报案。 2.报案方式上门报案、电话(传真)报案、业务员转达报案。 3.报案内容 (1)出险的时间、地点、原因 (2)被保险人的现状 (3)被保险人姓名、投保险种、保额、投保日期。
劳动者无论干多少年,主动解除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这是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自行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损害劳动者合法利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 非因劳动者的主观过错,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法律分析:办了社保还算应届生。应届毕业生,与是否交纳社会保险无关。届生,主要指大学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