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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下属很多分公司,入职时签的劳动合同是空白的,试用期三个月是私人账户发的工资,转正后第一个月发的现金,后面是另一个私人账户发的工资。后来公司又让签了一份空白的劳动合同。社保都是一家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缴的咨询:这种对我有什么风险?我以后求职时工作经历,是不是会被分成两部分,而且第一份未转正。我如果想证明一直都在同一家公司上班,该如何举证

问题描述

公司下属很多分公司,入职时签的劳动合同是空白的,试用期三个月是私人账户发的工资,转正后第一个月发的现金,后面是另一个私人账户发的工资。后来公司又让签了一份空白的劳动合同。社保都是一家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缴的咨询:这种对我有什么风险?我以后求职时工作经历,是不是会被分成两部分,而且第一份未转正。我如果想证明一直都在同一家公司上班,该如何举证
1个回答

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虽然你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辞职,公司也不应该扣你工资,但是公司可能会以你的辞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种种借口扣除你的工资。

建议你与公司去交涉的时候收集于你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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