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3130-6506 (微信同号) 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基本案情】
郑林某,华某某于2013年12月20日在律师注册成立律师市深广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后联系代某某公司租用“天阳”交易软件及相关插件,由代某某安排人员帮助制作网站和搭建第三方支付平台接口等服务,虚构“天阳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天阳”平台)。
2014年5月,郑林某联系于某参与合伙经营该虚假交易平台,由于某负责行政管理,招募业务员等事项。2014年1月至6月,郑林某、华某某及于某先后与周1、周2、刘1、刘2等人商谋约定分赃比例,由周1、周2、刘1、刘2等人以代理商的名义,并招聘业务员罗某、张某、谢某某等业务员,拨打电话或者利用QQ联系诱骗他人在“天阳”平台投资交易。
周1、周2、刘1、刘2 先后诱骗被害人王某某等人在“天阳”平台投资进行贵金属交易。截至2014年7月看到警方打击非法交易平台力度加大形式不对而关闭期间,郑林某、华某某等人虚构交易行情和价格,通过后台操控等方式致使王某某等人亏损骗取他人投资款,先后骗得被害人王某某人民币81600元、罗某某人民币78850元、陈某某人民币567200元、蔡某某人民币190000元、陈某某人民币45000元、林某某人民币53230元、李某某人民币279890元,共骗得人民币1295770元。
其中,郑林某、华某某均参与骗得人民币1295770元;于某参与骗得人民币125077元;刘1参与骗得人民币727650元;
刘2参与骗得人民币567200元,周1参与骗得人民币279890元;周2参与骗得人民币98230元。被害者报案后,华某某、于某、周1,周2、刘1、刘2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华某某被抓获后提供郑林某的住址,侦查机关据此抓获郑林某。
【判决结果】
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如下判决:
1.郑林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3.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4.刘1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
5.刘2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
6.周1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7.周2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名律解读】
律师知名刑事律师分析了其中法律关系:
1.郑林某、华某某、于某、周1、周2、刘1、刘2等七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郑林某,华某某及下属各代理商周1、周2、刘1、刘2均明确知道涉案平台为虚假平台,客户通过该系统注入的资金实际进入个人控制的账户内,仍通过虚构该平台为正规平台,客户资金由第三方托管等事实的方法诱骗各被害人注入资金,并通过提供反向行情、后台操控等手段致客户亏损。
而于某明知郑林某、华某某经营平台骗取客户资金,仍主动加入公司并负责招聘业务员发展客户到平台投资,对郑林某、华某某的平台经营起到帮助作用。
郑林某、华某某、刘1、刘2参与数额特别巨大;于某、周2参与数额巨大,周1参与数额较大综上。郑林某、华某某,周1、周2、刘1、刘2等七人主观上均有非法占有客户资金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并实际造成客户资金损失的后果,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最终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符合法律的规定。
2.郑林某、华某某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本案的诈骗行为并非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期间,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3.本案不能定性为单位犯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个人认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本案中郑林某、华某某均供述,为了经营炒白银业务于2013年12月注册成立公司,2014年1月份就开始非法经营天阳平台,公司存续期间也主要以经营天阳平台骗取客户资金为主,故本案不能定性为单位犯罪。
4. 郑林某、华某某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案发前郑林某,华某某停止经营天阳平台,系因看到市场上多个黑平台被曝光,认为形势不对才予以关闭,当时本案所涉诈骗行为已经完成,并非犯罪中止。
5.华某某提供同案犯郑林某地址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立功。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分子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等基本情况,或者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的同案犯联络方式,藏匿地址,司法机关据此抓捕同案犯的,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
故本案中华某某被抓获后提供同案犯郑林某的住址,因其所掌握的郑林某住址系在犯罪前或犯罪中掌握使用,侦查机关据此抓获郑林某,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故不能认定为立功,但在量刑时可酌情予以考虑。
6.在这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交易平台,以后台操控等欺诈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共同犯罪中,郑林某、华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于某、周1、周2、刘1、刘2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对于某、周2适用缓刑,做到了罪责刑相符。
136-3130-6506刑事辩护律师团队,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36-3130-6506,QQ:1348661382。
杨律师团队律师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地址说明:地处天河中心区(中央商务区),地铁5号线“cv猎德A”出口,或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往广州图书馆方向走。
行为人为自己或者实际控制的信用卡套取现金,情节严重的,均构成非法经营罪,且套现数额均应计入非法经营犯罪数额。首先,从客观方面分析,信用卡套现类非法经营罪规制的是行为人在无真实交易背景下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行为,对象是信用卡持卡人,并不禁止行为人与持卡人主体重合。其次,从侵犯的法益分析,信用卡套现行为之所以构成非法经营罪,是因为行为人在未发生真实商品交易情况下,变相将信用卡的授信额度转化
近日,团队办理了一起私卖汽油的刑事案件,经过团队积极争取,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 近年来,私卖汽油盛行,经营者从中谋取暴利,同时也有很多车主为贪图方便及便宜而选择黑加油站。而这些私卖汽油的黑加油站、移动加油点由于缺少安全设备配置,对周边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笔者同时也发现,部分经营者并不清楚这种行为属于违法,或者明知违法却依旧抱着侥幸心理继续经营。本文就将私卖汽油的那些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案件名称:吴某某非法经营案办案机关:上海市公安局浦东新区分局主要案情:2021年9月某日,经群众举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新区分局在南京抓获“X融策略”网上股票配资平台老板之一杜某某,抓获搭建该平台的技术人员田某,业务员王某、郑某某、伍某,该平台通过电话招揽客户吸引客户网上入金股票账户配资,收取手续费获利人民币200余万元。根据案发时已获取的后台数据显示,该平台客户总入金人民币6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其本质要义在于,行为人拿了自己经手、保管的单位财物,即将合法持有、保管,变为非法所有。如果财物起初并在不行为人的占有、保管之下,其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应成立盗窃罪、诈骗罪等犯罪。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既
不算,非法经营是指以营业为生的向不特定人多次借款,从事非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批准的范围放贷;以营利为目的;两年内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以借款或其它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年利率超过3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一、贩卖、制造毒品罪与非法经营罪 新型的精神活性物质(以下称新精活),这种物质既可以作药用,也可以被滥用为毒品,是一种化学中间体,当它被用于毒品用途时,被称为第三代毒品,又称策划药、实验室药。2015年10月1日公安部、原食药监总局、原国家卫计委、国家禁毒委颁布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的增补目录中就列管了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
你好,账户流水都能证明是经营的款项吗?这个还是要结合证据证明的情况。
票据在现代社会使用十分的广泛的,所以说很多人就做起了这个生意,成立了相应的票据中介公司,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行为是否构成违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票据中介构成非法经营罪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票据中介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从司法实践看,认为买卖银行承兑汇票属中介业务,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主要理由是:1、买卖行为未“违反国家规定”
非法经营危险品的定罪标准是:有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
律师解答非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1、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2、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上述规定的“情节严重”,但单次非法放贷行为实际年利率未超过36%的,定罪量刑时不得计入:(1)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
日前,根据极目新闻报道,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分局警方远赴广东虎门查获一起大型跨省非法经营电子烟团伙,查获非法电子烟制品380余件,包含数十个品牌的电子烟烟弹7486盒、一次性电子烟34332支、电子烟套装39套、电子烟烟具926杆、电子烟烟油860瓶,涉案金额近千万元,抓获涉案嫌疑人11名。近些年,电子烟逐渐在众多年轻人群体中流行开来,不少商家也因此窥见商机,做起经营电子烟的生意。但在暴利的背后,经营
金融是高度管制的行业,有着严格的牌照准入要求,在没有持牌的情况下从事金融业务,很容易涉及到非法经营或者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等金融犯罪。关于非法放贷或者高利贷,我国刑法并没有直接规定为犯罪,只是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了高利转贷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中,也没有直接明确将非法放贷列为犯罪情形,只是在第四款中规定了一个兜底的条款,即“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所以,非法放贷行为是
过桥资金,是一种短期融资行为,一般期限是半年以内,企业在资金空窗期,为了避免出现经营问题,向银行、关联企业、个人短期借贷,而这种短期资金,行业诉称“过桥资金”。因此,非法发放过桥资金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实际年利率超过3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李明华非法经营请示一案的批复(2011)刑他字第21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0)苏刑二他字第0065号《关于被告人李明华非法经营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被告人李明华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多次实施批发业务,而且从非指定烟草专卖部门进货的行为,属于超范围和地域经营的情形,不宜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此复。
民间买卖承兑汇票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吗刘某经营一家贸易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形。结算过程中,刘某渐渐发现市场中在庞大数量及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在流转。而有些企业因种种原因限制,手中的承兑汇票无法在银行贴现,现实中又不一定能够马上流转出去,导致资金流动阻滞。发现这一情形后,刘某就利用手中的富余资金,以扣除略高于银行贴现利率的价格,向他人收受银行承兑汇票,等到期收款。后来,刘某又发现有些
【裁判要旨】非法经营罪的成立以违反国家规定为前提,而刑法上的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仅仅违反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不构成本罪。非法经营罪的认定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除了经营证券、期货、保险等特定业务或买卖经营许可证等行为外,一般限定为经营狭义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
案情简要 今年5月,王某受李某委托,从湖南省怀化市运输一批香烟到贵州省贵阳市正新街交予他人用于在正新商场销售。王某受委托后,携带价值20万元的真品中华烟从怀化乘火车到贵阳市。王某下火车后即打车前往正新街,正准备交货时被抓获。 对于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不同意见。分歧意见 1、王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从我国法律设定来看,经营行为包括流通环节的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批发、零售等一系列活
一、关于是否构成环境污染罪:我们认为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油收购业务并不直接构成环境污染罪。“废油”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故其受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规范,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
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客观要件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
一、写在前面的话在司法实践中,涉及非法“六合彩”的案件中,有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也有以非法经营罪进行刑事评价的,由于两罪在法定刑和在宣告刑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往往成为控辨双方的争议焦点,同时存在着各地法院的判决不一,有的一审二审的认定也不一样。本人认为有必要进行厘清其中的差异点。六合彩(英文Mark Six)是香港唯一的合法彩票,是少数获香港政府准许合法进行的赌博之一。从1975年起开售乐透式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