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出资,能否要求董事等人承担责任
1、可以。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
二、对股东出资违约责任的追究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有哪些
1、追缴出资。即公司对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追缴,股东如仍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有权请求强制履行。
追缴出资作为一种救济手段,它常用于非货币出资的情形。
2、催告失权。又称失权程序,是指公司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于一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其所认购的股份可另行募集。
此种失权是当然失权,已失权之认股人即使其后交纳了股款,也不能恢复其地位,因而有督促认股人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作用。
3、损害赔偿。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一种债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向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尽公司法147夫妻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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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是股东的义务,股权分红也是股东的权利。如果公司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董事有可能受牵连,公司一般经营负债的话,董事不担责,公司如果愿意给你股权激励分红等你也会有分红,没有约定,董事没有分红
法律咨询tel/v:15801913292(有偿)来源:上海高院从开发商处购买商品房期房,房屋交付时才发现东侧庭院因靠近排烟井及地库疏散楼梯导致庭院面积减少。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时已在沙盘中展示不利因素,但销售人员在具体向顾客推介房屋时未主动告知该不利因素及其对房屋庭院面积的影响,开发商是否违反告知义务?是否构成欺诈?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吴某、金某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例撰写人
实践中,为了提高被执行财产处置效率,同时避免被执行人不能缴税而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过户的情形出现,通常会在拍卖公告中要求买受人承担全部税费。有观点认为,上述作法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网拍规定”)第30条规定: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应定性为连带责任。如果发包人和总承包人未就工程款纠纷进入仲裁、诉讼程序,实际施工人单独起诉合同相对人后,另案起诉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支付工程款的,应予受理。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发包人应举证证明已向总承包人支付的工程款数额。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已对工程款进行结算的,按照工程结算
工伤伤残鉴定后可以解除合同。工伤鉴定完后,如果未达到劳动能力鉴定等级,那相关医药费用处理理完毕后,公司完全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向保险公司索赔,可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
公司的发展往往离不开股东的出资,但是也有一些大股东在公司担任相应的职位,工资方面的发放往往是一个难题,许多人不知晓。那么对于股东在公司上班的工资怎么算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股东在公司上班的工资怎么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股东在公司上班的工资怎么算 1、股东在公司上班是可以发工资的,按照《公司法》,公司应该给自己的雇员发工资。股东不在公司上班,且不担任董事,
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赔偿;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局行政部门会协助劳动者维权。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劳动者工作时受伤的,要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则按工伤的程序来赔偿。
一、股东在公司上班需要发工资吗1、股东在公司上班是可以发工资的,按照《公司法》,公司应该给自己的雇员发工资。股东不在公司上班,且不担任董事,监事职务,不但不应发工资,而且不能发工资。2、股东只能根据每个会计年度计算出的可分配利润,向其分配股利。任何将公司财产通过此方式以外的方式,转移给股东的行为,都可能被视为违反了公司资本保全原则,涉及违反《公司法》。目前国家立法对劳动者兼具股东身份没有禁止性的规
公司的股东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不在投资公司就职的、也就是通过分红得到利益的那就不用签定劳动合同,而对于在公司就职、领取工资收入的,就要在入职一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当然在绝对信任主要投资方的情况下,也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替代劳动合同,但是其不受法律保护。劳动合同内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
可以,公司的法人和股东交不交社保要看在不在企业就职,如果是企业的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缴纳。如果是作为高管人员的话,这种情况下交不交保险看法人及股东的态度,可以交也可以不交。但是,如果法人不在公司领取工资,在其他地方买了社保,就不需要在公司办理社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
工商总局在2015年起,对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进行了试点,并在其后推出了多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简易注销进行了规定。但是对于公司来说,简易注销真香吗? 简单来说,企业简易注销针对的企业是“未发生债权债务、已经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如果你们公司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简易注销程序一定要慎重!慎重!慎重!为什么要慎重呢?我们讲个例子。A公司的两位股东共同出资10万元,经营一家健身房,由于经营不善,又遇
这种情况并不适用自甘风险的规定,自甘风险主要指文体活动的参与者,不能作出扩大解释。而民法典第1176条明确指出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1198至1201条的规定。而1198条明确规定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婚礼应当属于群众性活动范畴,燃放鞭炮时组织者应当阻止车辆行径相关路段,当然驾驶员本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具体要看引燃鞭炮的人,活动组织者及司机各自的过错大
股东在公司上班的情况下是可以发工资的,因为我国的《公司法》当中规定的是如果该股东根本就不在公司上班,也不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等任何的职务,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发工资,如果给股东发工资,实际上就是将公司的资产转移给了股东。对于正常上班的股东是应该发工资的。
借款人在借钱时未出具借条怎么办在没有写任何借条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给予立案,写起诉书必须要有事实与理由,还要有证据,法院才予以立案。倘若当时是汇款于他,你存有当时的汇款单,可以作为证据。再次,就是所谓的取证,要以合法的手段跟他在谈话过程中,录音让他自己说出借的这笔款项以作为证据。总之,借钱不一定要有借条,但是你要能证明你将钱汇给他是因为他跟你借钱这一事实,法律上这部分要你证明,所以你要先想办法从
股东以个人名义借款的属于个人债务,其他股东没有责任。以公司名义借款的,公司债务股东不知情要区分实际情况,如果借款合同有公章,借款入公司账户,第三人不知情,属于公司债务,以公司资产清偿,该股东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其他股东可以追偿。如果借款合同不足够认定为公司债务的,按个人债务处理。借款人和出借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股东可以主张借款合同无效。
是的,股东是向公司出资、持有公司股份、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的人,其通过出资获得股东权利,包括获得分红的权利。而股东在公司任职,并向公司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此二者一种基于出资,一种基于付出劳动,并不发生冲突,也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股东既可以是该单位的劳动者,也可以不是该单位的劳动者。股东与劳动者是完全不同的身份,股东是入股拿分红,劳动者是上班工作拿工资,互不影响互不冲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向刮蹭交通事故按照以下承担责任: 1、一方骑压中心线行驶或驶入对向车道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一方超宽,对方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3、双方均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从法律上讲,你们已经对所买卖的房价等作了约定,并且你也交付定金,如你不按照约定价格购买就是违约。但从现在房产大市场环境看,你可以向开发商提出你的要求协商下,既然同样的房子,现在就在卖这价格,开发商估计会同意降价的。否则你宁愿违约后再买也合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