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单位未缴社保导致无法领取养老金,怎样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案例】(2021)辽14民终2129号
武秀(化名)1999年9月进入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从事道路养护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每月2100元。
之后单位改制,武秀的劳动关系变更到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公司为武秀缴纳了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未办理养老保险。
2020年11月,武秀年满5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要求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武秀拒绝签订。
武秀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补缴,但因为其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被通知不能开立社会保险账户。
2020年12月,武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给付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武秀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400元、养老保险待遇损失932400元。
【法院审理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规定,武秀请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损失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应予赔偿。
经查明,武秀养老保险个人应缴费金额总计55610.44元。
结合实际情况,法院根据我国人口平均可预期寿命(75周岁),以市区最低退休工资标准(1155元/月),扣除个人应缴费数额计算武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为:1155元×12个月×25年-55610.44元=290889.56元。
法院判决:用人单位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武秀养老保险待遇损失290889.56元。
我曾为A公司员工,双方于2009年9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1月4日,因单位未缴社保,我口头提出辞职,未获A公司批准(劳动合同约定我应提前30日书面提出申请)。但我自2013年2月5日起即不到A公司工作,既未请病事假,也未书写辞职报告正式提出辞职。随后,我与公司进行了交接盘点,并于2013年3月20日到A公司领取了2013年1月的奖金,并表示不书写辞职报告。期间,2013年1月31日,我们双
员工因单位停缴社保导致辞职,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相关情形,依照该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同时该第四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系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该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
大部分面临退休的劳动者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形:如果我到了退休年龄,但购买养老保险年限不足十五年,享受不了养老保险,该怎么样办? 单位能否直接辞退我?我还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首先,来了解一下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
一、不需要。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增加了在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下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只规定用人单位在三种劳动合同终止情况下,负有支付经济补偿金义务,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故按照严格责任法定原则,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而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应当再负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额外责任。
一、不需要。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增加了在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下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只规定用人单位在三种劳动合同终止情况下,负有支付经济补偿金义务,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故按照严格责任法定原则,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而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应当再负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额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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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你好,你们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吗?L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第六项规定,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劳动合同亦可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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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未领取养老金,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整理如下规则。一、北京市“本院认为,关于本案争议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该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同心园中心在邵立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其终止劳动关系,并不属
1、还有三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积金可贷款到65岁,但一般公积金管理机构为了资金的有效回收,可能不会批准贷款到65岁,实际批准年限会略少于规定年限。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未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即缴费累计不满十五年),可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或将养老保险转移回户籍所在地或待遇领取地申请延缴。广东省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在本市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经本人及用人单位申请,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继续缴费(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继续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止。非广东省户籍参保人:在我市已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原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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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退休钱去世的,个人缴纳部分的保险费用可以退回。未到达退休年龄前死亡的,个人缴纳部分连同利息一次性退回参保人的继承人。参保人属于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未缴足15年怎么办职工刘某,女,2008年1月参加工作,一直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今年3月,她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纳养老保险费仅6年,不足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刘某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寻求法律依据。1.《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
一、离退休年龄不到5年公司可以辞退,但是公司应该有合法的理由。nn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
1、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终止。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就终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