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为A公司员工,双方于2009年9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1月4日,因单位未缴社保,我口头提出辞职,未获A公司批准(劳动合同约定我应提前30日书面提出申请)。
但我自2013年2月5日起即不到A公司工作,既未请病事假,也未书写辞职报告正式提出辞职。随后,我与公司进行了交接盘点,并于2013年3月20日到A公司领取了2013年1月的奖金,并表示不书写辞职报告。
期间,2013年1月31日,我们双方进行了工作交接盘点并由领导签字确认。
听说在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员工有权辞职,且有权索要经济补偿金。请问,我有权索要经济补偿金吗?
律师答:
单位未依法缴社保员工离职可索补偿
《社会保险法》及《劳动合同法》均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A公司认可你曾在2013年1月4日向其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双方于2013年1月31日办理交接盘点。A公司在事先得知你的辞职申请的情况下与你办理工作交接,表明你的辞职已获A公司同意。
此后,你不再具备继续在A公司工作的劳动条件,也无需承担向A公司提供劳动的义务,A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原因未能尽到相应的举证责任,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综上,A公司未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你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符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A公司应当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单位未缴社保导致无法领取养老金,怎样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案例】(2021)辽14民终2129号武秀(化名)1999年9月进入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从事道路养护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每月2100元。之后单位改制,武秀的劳动关系变更到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公司为武秀缴纳了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未办理养老保险。2020年11月,武秀年满50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员工因单位停缴社保导致辞职,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退休时发现单位未缴社保,员工如何维权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1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社会保险法》第15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以辞职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此外,《劳动合同法》还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二、辞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经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的,员工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及时缴纳;或者去投诉,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公司未缴纳社保怎么赔偿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的该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就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如因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辞职是有经济补偿的。加班费也是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的范围内,不支付加班费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
未缴社保辞职仲裁支持补偿金吗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公司应该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员工辞职之后是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补偿金的,但是一定要在一年之内,否则就可能过了期限1、劳动者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在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补缴。但由
1、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时,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2、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0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如果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员工是可以以被动解除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02那么单位
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能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2、《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
法律分析: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没有给员工缴交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
1、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
案情简介李某于2013年9月1日进入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出于用工成本考虑,一直未为包括李某在内的25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李某曾多次向公司方提出,希望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均遭公司方拒绝。李某于2015年1月5日向公司书面递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为:“公司自本人入职以来一直未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经本人多次要求仍未缴纳。公司的行为已经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
试用期单位是应当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根据法律规定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并补缴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裁判要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惩罚。用人单位未明确作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之意思表示的,即不存在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事实基础,故对劳动者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主张不予支持。本案中,张某主张药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张某向法庭提交的辞职报告单上明确载明,其辞职原因为“家中有事”,该内容与张某在庭审中陈述的药业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相互矛盾
对于在下岗前缴费年限或是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5年,是不能进行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的,只能通过逐年缴费的方式进行社保缴费。目前,已经不允许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各地对社保补缴也存在不同的规定,有些地区只能逐年缴纳社保,不能进行社保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可以补交社保:1、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2、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
案例说明:金某系某公司职工,2009年入职。工作期间,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2015年1月,金某向该公司提出辞职。在离职申请表上,金某填写的离职理由为“个人原因”。5月,金某申请劳动仲裁,称因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故提出辞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的规定要求该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但是最终,仲裁委裁决不支持金某的请求。简要评析: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
1、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2、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