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让员工待岗是否合法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由于经济原因或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有充分证据的,则不算违法,但用人单位任意决定劳动者待岗,如果未经劳动者同意,劳动者可以拒绝接受并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要求员工待岗,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一、企业让员工待岗合法吗?怎么维权我国目前对待岗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用人单位任意决定劳动者待岗,如果未经劳动者同意,劳动者可以拒绝接受并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要求员工待岗,员工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以公司没有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为由主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其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在要求单位补发工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单位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什么情况下单位让员工待岗是合法的?
1、企业由于经济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员工无法正常到岗工作,或者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无法参与正常生产活动的。企业在生产任务不足,停工停业时可以安排员工待岗并支付待岗工资。但公司应提供生产任务不足或经营情况不佳的证据。
2、公司出资安排员工参加培训,在培训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参与工作,可以视为待岗。
3、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安排职工岗位,暂时性安排职工下岗但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在度过困难时期后再考虑安排职工重新上岗。待岗期间,职工可以领取一定的生活费,并由企业继续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4、企业由于改制或者被兼并、收购其他企业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的情况下,需要对机构或者岗位进行调整,暂时无法安排劳动者工作,但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又不能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的政策一般明确企业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不仅需要支付生活费,还应该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员工待岗的工资发放标准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生产经营并不困难且员工没有待岗意愿的,企业让员工待岗是不合法的,其余情况是合法的。待岗是相对在岗而言的,待岗不同于下岗,按照劳动部门的部署,近几年要实现下岗职工全部出中心,有的是上岗,有的转为失业,其中还有一部分理解就是转为待岗了。法律对此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省市地方法规规章作了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
如果公司生产经营并不困难且员工没有待岗意愿的,企业让员工待岗是不合法的,其余情况是合法的。待岗是相对在岗而言的,待岗不同于下岗,按照劳动部门的部署,近几年要实现下岗职工全部出中心,有的是上岗,有的转为失业,其中还有一部分理解就是转为待岗了。法律对此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省市地方法规规章作了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
根据国务院发布关于职工安置内容的规定显示:职工在距离退休年龄的时限内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提早退出工作岗位实行休养。所以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内退是合乎法律规定的。对此,部分用人单位会为了提高效率出现强制变更合同,重新安排调整员工的工作内容,强逼员工内退的行为,如果碰到这样的情形,只要员工不同意,并且未签署任何相关条约,内退就属于违法行为,企业也不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员工可以向国家劳动机构反
待岗在我们的工作中时常出现,但很多人都对它概念模糊。前些天遇到这么一件事,女职工小王因怀孕回家待产,岗位有空缺,单位安排其他人顶岗。但是,当她产后回来上班,却没有岗位安排,单位让她“待岗”。事实上,这种待岗,并非法定的待岗,而是一种强制性的单方调岗,是企业对劳动合同的单方变更行为,是违法的。那什么是待岗呢?待岗,是相对于在岗而言,却又不同于下岗,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非劳动者本人原因,而属于用人单
一、企业让员工待岗合法吗?怎么维权 我国目前对待岗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用人单位任意决定劳动者待岗,如果未经劳动者同意,劳动者可以拒绝接受并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要求员工待岗,员工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以公司没有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为由主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其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在要求单位补发工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单位主张支付经济
企业可以在暂时停止经营的情况下,给劳动者待岗。具体多少时间,法律无明确规定。 待岗期间,第1个月应该支付全额工资,第2个月开始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70%的生活费。并且告知劳动者什么时候恢复岗位。法律依据:各省工资支付条例。
公司安排员工待岗不一定合法。如果公司并没有出现经营困难的情况,且员工不同意待岗的,则企业让员工待岗是不合法的。如果企业经营困难,让员工暂时待岗;或者公司出资安排员工参加培训,在培训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参与工作,在此期间算员工待岗的,则是合法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
公司不安排您加班,这种行为不违法。最好与领导商量。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您好,关于您咨询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应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一、公司让员工待岗多长时间算合法 企业让员工待岗只要是双方一致意思的表示,都属于合法。企业可以在暂时停止经营的情况下,出资安排员工培训期间,员工个人要求中断工作,给劳动者待岗。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二、公司让员工待岗多长时间算合法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你好,主动辞职没有补偿金的。
离职当月也要缴纳社保。离职当月按用人单位也会按照正常的程序发放工资,领取的当月的工资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所以即使是离职的话,社会也会从工资里面扣除。一般是在离职次月停止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
公司单休,单休的工作不违反劳动法。我国现在实行的是8小时/日,40小时/周,20.83(计算工资时为21.75)日/月工作制,即双休制,但公司安排单休,并未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
1、合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最新借贷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
您好,一般是可以,在安全监控的公共区域。
通常来说,如果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降薪,劳动者可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若投诉不成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进行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调岗调薪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你好,需要给予补偿。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
你好,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呢?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