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勇和大芬经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小芳由女方大芬抚养,大勇每月28日前支付小芳抚养费400元至小芳独立生活为止。 大勇主动向大芬支付过一次小芳一个月的抚养费,大芬两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小芳的抚养费。
截至2015年10月,大勇尚欠小芳11个月的抚养费4400元未付。 离婚后,大勇在大芬家里、学校等地探望过小芳。
双方对大勇探望小芳的方式方法问题一直存在分歧,甚至产生矛盾。大勇遂诉至法院要求探望女儿。 庭审中,大芬坚持要大勇付清尚欠小芳的生活费、支付小芳已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和教育费的一半后才让大勇探望。
綦江法院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本案中,原、大芬离婚后的婚生女小芳由大芬抚养,大勇不直接抚养,大勇依法享有探望权,大芬有协助的义务,故大勇请求探望小芳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人之常情。
据此,判决支持了大勇的探望请求。 对于该案的判决,承办法官解释称,法院期望大勇、大芬及其家人能够从有益于小芳的身心健康成长出发,抛开曾经的纷争,心平气和地处理好对小芳的探望问题,让小芳能够自由健康地享受亲人们无私的爱,从而培养良好的人格品质;
同时也让大勇、大芬双方及其家人能够共享天伦之乐。 法院不希望大勇、大芬双方的矛盾纠纷持续下去,更不希望诉讼伴随小芳成长。
作者:刘义
消费者在遇到退款问题时,可以选择和商家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基本案情2008年年初,家住如东县岔河镇古坝村的李某为资金周转将其自建的农村住宅出售给王某。王某在签订合同、付清房款后于2008年4月搬入房屋居住生活。令王某没想到的是,自己入住十多年后竟被李某告上了法庭。李某认为,王某不是案涉房屋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王某在其户籍所在地拥有宅基地,故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无效合同。李某以此为由请求法院确认并要求王某立即
民事判决生效后赔偿金一定要先打到法院的账上吗主要看是判决还是调解,如果是判决,赔偿款一般会打到法院的账户上,再通知当事人去领取。现在的法院一般采取转账的方式支付款项,但也有少数的法院使用支票。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一般直接转到当事人账户,很少转到委托代理人账户中。调解的情况下可约定转入的账户,可以是当事人的,可以是律师的,可以是当事人提供的其他人的账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nb
律师观点分析原告:广州xx皮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xx,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晏xx,广东公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宁波市xx鞋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x委托代理人:徐xx,北京xx(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案情简介: 原告xx公司与被告xx公司之间存在长期皮革买卖业务关系。2012年6月8日,原、被告双方签订报价单一份,报价单签订后,原告于2012年7月份向被告供货,同年7月30
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后,继父或继母无需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属于拟制的亲属关系,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拟制的亲属关系自然解除,没有义务再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四条,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不同意继续抚
最高法院:未经上诉直接申请再审,属滥用再审诉权,应予驳回【裁判要点】再审申请人虽主张一审判决存在错误,但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未提起上诉,亦未提供客观上导致其不能行使诉权的合理理由,其放弃法律规定的常规性救济途径,应承担相应的失权后果,二审法院以其未提起上诉为由对其不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张不予审查并无不当。其未经上诉直接申请再审,属滥用再审程序的情形,对其关于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的主张,应从程序上直接驳回。
丈夫能否成为强奸妻子的犯罪主体?换句话说,丈夫违背妻子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能否构成强奸罪?有人可能会认为他们是夫妻,这是他们自己的事,不可能是犯罪!究竟丈夫能否成为强奸妻子的犯罪主体呢?案件回顾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王某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王某于2021年4月22日向磁县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021年4月30日13时许,被告人赵某酒后到王某母亲家向王某索要户口本,并趁机强行与
你好,在房产交易中,二手房过户后不付首付,直接全款付清的情况很少,但是只要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这是可以操作的。从维护卖方的合法权益角度,没有首付款,过户后如果买房人违约,卖房人很被动,因此在过户前设立买、卖、中介、银行四方监管账户,买房人将一次性付清房款存入监管账户,过户后付款给卖房人。《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行政机关:房屋是违法建筑,没收!法院:拍着脑袋做决定,撤销!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对于违法建筑的没收,不仅要有事实依据,还要遵循法定程序。如果相关部门拍着脑袋做决定,在没有进行深入调查,没有进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就将房屋以违法建筑为由予以没收,那么则是违法的。下面,我们就来具体来看一下法院的相关案例。
法院强制执行是有可能会拘留的。法院强制执行的拘留是司法拘留,是法院为了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021年8月13日,小群依法通过淘宝网司法网络平台公开拍得被执行人A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一批,并已按相关规定付清设备余款。之后在现场勘验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定型机流水线设备被替换,与之前看样期间品牌不一致,封条已被撕毁;第二,拍卖清单序号6,二台废弃净化器现场无实物:第三,拍卖清单序号12,一台蒸汽机现场无实物。因以上三点现存实物与之前看样存在重大差异,小群作为网络司法拍卖的买受人,以
要看借款合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的话,法院对犯罪分子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不过在判决之前是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的。 一、法院判缓刑要先交罚金吗 判决前缴纳罚金属于法院阶段的预缴机制,代表犯罪嫌疑人具有良好的悔罪态度,并且该罚金也有助于作为刑事附带民事的原告所争取的赔偿款,所以一般预缴罚金后判缓刑的也比较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中就指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肇事者需要赔偿受害者开支的护理费。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
法律分析:需要视情况而定。若父亲犯错留有案底,会影响孩子政审。政审就是审查直系亲属和本人的政治面貌等信息,如果直系亲属有犯罪史,公务员政审就会有案底,一般会受到很大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条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法律分析:个人转让技术合同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技术合同免税政策的规定是:1、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
一般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标的多少和当地意向委托的律师协商确定。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律师事务所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社会信誉、服务能力、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委托人的支付能力等,在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代理仲裁、代理案件执行和申诉(指代理提起再审前的申诉活动)、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文书、办理专项法律事
租赁合同中,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的,定金一般直接作为房租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
案情简介:杨某于2014年入职广州xx物业公司公司工作,任保安员。在职期间与公司每年签订一次一年期的劳动合同。2019年5月30日,杨某因病向公司请病假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批准。2019年12月2日,杨某收到公司返岗工作的书面通知,次日返岗后公司并未立即安排工作。直至2019年12月12日,公司才安排其工作。2020年7月29日,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夕书面通知杨某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杨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