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蚌埠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体育东路199号蚌埠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交易登记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二、蚌埠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地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三、蚌埠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地条件
1 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 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 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 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四、蚌埠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地材料
1. 不动产权属证书
2. 主债权抵押合同
五、蚌埠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地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的类型有很多,不同价值的不动产能够在银行获得贷款贷款金额是不相同的,不动产的价值体现方式也是不同的,但是不动产的价值是可以经过评估机构来评估的。
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一、重庆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二、重庆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条件1、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实现,依法设立不动产抵押权的,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
一、徐州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理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80号(国土资源大厦)二楼不动产登记大厅27-38号窗口。二、徐州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星期六国土资源大厦及中和大厦窗口开放):夏季(7.15-9.30)[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春秋冬季(10.8-7.14)[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三、
一、宝鸡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条件(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二、宝鸡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三、宝鸡不
办理材料:(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在受理窗口打印或网上下载)(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须比对身份证明原件)(三)委托书,原件1份;(个人委托的需现场当面委托或提供公证委托书,本人亲自申请的,无须提供)(四)不动产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1份;(五)不动产他项权证明(含房屋他项权证书、土地他项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
一、 厦门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在哪办理办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区27-32窗口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疫情防控期间,办事大厅的开放时间以各行政服务中心发布的通知为准)二、 厦门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依据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第6
一、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是指购房人以预购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购房贷款。同样,由于是处于期房阶段,它暂时还不能办“其他权利登记”,所以,就先办该登记。意义:预先申明,该房屋已经先抵押给我(银行)了,别人不能再主张抵押权了,防止购房人再将该房抵押给别人。登记申请人是金融机构(银行)和购房人。二、什么是预告登记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及方式,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申报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的,提供房管局出具的查封和抵押限制性查询证明,房屋登记存根;4.持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登报遗失声明原件(需市级以上报纸登报7个工作日以上);持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市国土局网站公告作废网页截图(公告期15个工作日);5.询问记录;6.如不动产处于抵押状态,需提供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办理
一、直辖市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条件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自行解散的;(三)分立、合并的;(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二、直辖市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办理流程(1)按照章程履行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注销决议按照章程的规定,通常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召开相
办理对象:不动产登记簿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办理期限: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权籍调查前置)办理条件: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的,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材料:(一)法定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扫描原件存复印件,委托书原件);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资料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二)、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三)、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四)、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五)、双方自愿结婚;(六)、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七)、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即:1、内地居民(1
第一步:登记虽说现在试婚与未婚同居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但要想获得稳定的受保护的幸福,结婚登记是必不可少的。结婚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详见;合肥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一览表)携带证明:合肥市户籍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可以在登记处当场填写)。三、
一、申请条件公民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申报户口或具有2个以上常住户口,经确认属实的,当事人向其中之一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二、申请材料1.《双重户口注销审批表或《虚假户口注销审批表;2.当事人2个以上户口涉及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社区民警的户口调查材料。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当事人向其中之一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派出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
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动产的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登记;也就是说,在不动产上的权利第一次产生时进行的登记,其范围包括了以往不动产登记中的初始登记、设立登记与总登记。无论是不动产所有权的第一次产生,如合法建造完成的房屋办理所有权的第一次登记,还是在不动产上设立他物权,如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都应当办理的是首次登记。 不动产首次登记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1)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首次登记,即集体
服务对象:个人、单位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申报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3.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利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4.抵押权人为单位的,提交制式授权委托书;5.询问记录;6.抵押权终止证明或债务结清证明材料;7.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8.持房屋他项权证的,需提供房管局备案材料;9.抵押权人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
房地产企业不动产首次登记,通常是指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建设工程已经竣工,经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进行的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地产企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时,不动产登记部门除了需要审核相关的材料,还可以进行实地查看,一旦发现房地产企业不合规的情形,将有权不予办理首次登记。办理首次登记的责任人为房地产
成都购房不动产登记办理指南一、申请材料(一)必备材料1.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5.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房屋平面图)。(二)其他材料1.买方或卖方涉外,均需出具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2.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3.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购买限价商品房的应提交);4.面积补充协议
一、郑州出生登记的办理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居民户口簿3、出生医学证明4、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二、郑州出生登记的办理条件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三、郑州出生登记的办理流程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3、审核4、决定,根据审核情况,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5、送达,在作出决定后,当场送达
一、受理地址不动产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二、申请材料适用范围:土地房产登记。适用于其一:宅基地在2002年10月1日前领有房产证但无土地证,房屋现状与房产证记载一致,凭房产证补登土地信息;其二:宅基地上房屋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但土地证或房产证需要补登档案。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必选)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必选)(原件核对收复印件)(1)境内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