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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出生登记办理办事指南

问题描述

遵义出生登记办理办事指南
1个回答

一、遵义出生登记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

3.非婚生育子女随父申报出生登记。

二、遵义出生登记办理条件

婴儿出生后,户口登记采取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儿落户应当以家庭户落户为主,以其余情况落户为辅。

家庭户人员:

出生户口登记实行随父亲或随母亲自愿落户的原则。

单位集体户人员:

1.父母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家庭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口的,经单位同意,可以在单位集体户口办理出生登记。登记在集体户的新生儿,父或母户口迁出时应当随迁。

若单位不同意新生儿在集体户落户的,可随贵州省籍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记户口。

现役军人:

1.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为家庭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父母一方是现役军人,另一方是我省集体户口人员,经单位同意,可以在单位集体户口办理出生登记;若单位不同意新生儿在集体户落户的,可随贵州省籍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记户口。

3.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的随军家属集体户落户,或随贵州省籍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记。

 国(境)外人员、无国籍人员在国内生育子女落户: 父母一方是贵州户籍人员,另一方是国(境)外人员、无国籍人员,所生子女符合落户规定的,可随我省户籍人员登记户口。

三、遵义出生登记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四、遵义出生登记办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遵义出生登记需要准备好本人的申请书和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文件去办理业务,如果没有结婚而生的孩子,可以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是免费的。

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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