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营业单位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
4、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出具的撤销分支机构核转函。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公章。
注:
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营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非法人分支机构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刻制公章的,可以由企业法人代章。
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登记注册程序
受理——核准——颁发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三、登记承诺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四、费标准及依据免收企业注册登记费(免征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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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信息表怎么填?一、本表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填报。纳税人应根据税法等相关规定计算总分机构每一纳税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填表说明: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设置。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2)典当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经营场所不小于80平方米;4)有2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东相对控股;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与新增典当行的法人代表不得同为一人;法人股东须由经营三年以上且连续两年盈利的法人企业担任;法人股东净资产不得低于资产总额的50%,其中房地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提出申请:(1)企业无法继续经营;(2)企业自愿提出申请;(3)企业违法违规,被工商部门注(吊)销营业执照。二、办理材料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全体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股东);加盖公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全体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股东);加盖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
公司分支机构注销流程是:一、成立清算组。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二、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三、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申请登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具备与其规模、业务活动范围和业务量相适应的合法财产,资金数额必须达到该行业所规定或要求的开办资金的最低限额。在其合法财产中,非国有资产的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2/3。国家法律或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对从事某行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
办理条件:复员转业人员恢复户口视为市外迁入。办理材料:1、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入户的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2、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入户的省、市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入户介绍信;3、转业军人的市、县安置办和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介绍信。办理流程:持相应的办理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办理办理机构: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办理时限:1、应征入伍或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回原户口所在地,对证明材
限制条件: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一)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膳食食品;(二)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罐头、果冻;(三)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的酒类、酱油和醋;(四)国家和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禁止食品小作坊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二、办理材料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wsnj.gdgs.gov.cn),提交申请。2、登记管
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提出申请。二、办理材料清算组负责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清算组成员签署(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无需提交)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需提交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未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需要提交未涉及纳税义务的,提交税务机关
1、在决定停办或者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提出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申请;2、提交矿山闭坑报告及有关采掘工程、安全隐患、土地复垦利用、环境保护等资料,并按照国家规定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3、按照规定已经缴纳了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申请材料齐全、规范。二、办理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六份;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含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加盖单位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申请条件:(1)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成员大会决议解散;(3)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二、办理材料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备案。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2、“基本信息”栏中的“住所”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办
个体工商户歇业时,应当办理歇业手续,缴销营业执照。二、办理材料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营者签字如非经营者本人前来办理业务,需提交本《证明》,需粘贴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按表格背面详细的填表说明填写。变更登记核准后,申请人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换领核准注销通知
一、申请条件公民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申报户口或具有2个以上常住户口,经确认属实的,当事人向其中之一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二、申请材料1.《双重户口注销审批表或《虚假户口注销审批表;2.当事人2个以上户口涉及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社区民警的户口调查材料。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当事人向其中之一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派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提出申请:(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2)自行解散的;(3)分立和合并的;(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二、办理材料有前置审批的社会团体需提交市社会组织管理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载明注销理由,加盖社会团体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税务部门开具相关证明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6个月内有效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有关事项,加盖社会团体公章由各大银行
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二、办理材料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
开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办理营业执照: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章);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设立分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章、股东签字);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
您好!这个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及报送要求(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二)报送要求月(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
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5-12-01 颁布日期:1985-11-19 文号:财政部[85]财文字第61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