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
不动产的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登记;也就是说,在不动产上的权利第一次产生时进行的登记,其范围包括了以往不动产登记中的初始登记、设立登记与总登记。
无论是不动产所有权的第一次产生,如合法建造完成的房屋办理所有权的第一次登记,还是在不动产上设立他物权,如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都应当办理的是首次登记。
不动产首次登记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1)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首次登记,即集体土地所有权从未办理登记,权利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第一次登记。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即权利人通过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第一次登记。
物权法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因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是权利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生效要件,不办理首次登记,权利人并未从法律上真正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这种首次登记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次登记的不动产权利除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外,还包括其上的房屋所有权。
也就是说,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人并没有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而是在土地上依法建造完成房屋后,将两种权利一并申请首次登记。
(4)宅基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是指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权利人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第一次登记。物权法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5)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是指权利人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后,一并向登记机构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
(6)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是指权利人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第一次登记。
(7)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利用该土地兴办企业、建设公共设施、从事公益事业等的,可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所谓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是指乡(镇)、村企业的厂房以及政府机关办公楼、供水设施、供电设施等服务于公益目的的建筑物。
(8)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是指承包人通过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第一次登记。
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因此,只要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一生效,承包人就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并非是权利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生效要件,而是对抗要件。
(9)地役权首次登记,是指权利人取得了地役权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的地役权第一次登记。物权法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地役权首次登记属于地役权设立的对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即便不办理地役权首次登记,权利人依然可以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起取得地役权,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0)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是指海域使用权申请人的海域使用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的海域使用权第一次登记。
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使用申请人自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之日起,取得海域使用权……由此可见,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是权利人取得海域使用权的生效要件,未经登记的,不能取得海域使用权。
(11)抵押权首次登记,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的设立不动产抵押权的登记。
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以及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此,不动产抵押权的首次登记是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的生效要件。
房地产企业不动产首次登记,通常是指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建设工程已经竣工,经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进行的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地产企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时,不动产登记部门除了需要审核相关的材料,还可以进行实地查看,一旦发现房地产企业不合规的情形,将有权不予办理首次登记。办理首次登记的责任人为房地产
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动产的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登记;也就是说,在不动产上的权利第一次产生时进行的登记,其范围包括了以往不动产登记中的初始登记、设立登记与总登记。无论是不动产所有权的第一次产生,如合法建造完成的房屋办理所有权的第一次登记,还是在不动产上设立他物权,如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都应当办理的是首次登记。 不动产首次登记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1)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首次登记,即集体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
一、重庆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二、重庆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条件1、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实现,依法设立不动产抵押权的,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
一、 厦门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在哪办理办理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区27-32窗口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疫情防控期间,办事大厅的开放时间以各行政服务中心发布的通知为准)二、 厦门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依据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第6
一、蚌埠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体育东路199号蚌埠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交易登记办事大厅综合窗口二、蚌埠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地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三、蚌埠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理地条件1 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2 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3 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
农村房屋不动产确权登记最直接的意义是明晰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的使用权,通过对房屋和宅基地登记发证,使农民享有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同时有效减少因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时,一般情况下,确权登记证上写的是户主的名字。在农村,无论是承包地或是宅基地,均以户为单位的。其使用权是整个家庭的,确权登记证上无论写谁的名字全家均具有使用权。农村房屋进行确权时,房屋产权的归属以物权登记为准,其发放不动产正,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法律效力。不动产证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发放的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
不动产能登记在未成年名下。16至18周岁依靠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不动产登记,未满18周岁且属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进行不动产登记。
动产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区别在于物体的属性不同、抵押生效要求不同。其抵押权一般是在抵押权登记之日起开始设立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就没有设立。 一、动产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区别 动产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区别在于: 1.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价值的物体; 2.不动产是指固定或移动会影响其经济用途的物品。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当事人选择将自己名下的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往往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那么不动产抵押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动产抵押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办理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二)住宅以
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
不动产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8、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
农村村民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如何办理不动产证登记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农村村民经批准建成的房屋,是农村村民最主要的不动产,为更好的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农村村民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相关政策办理不动产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农村村民依法建成房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是这样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可以办理。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2、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证,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
什么是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去哪里申请办理农村不动产证?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农村不动产确权办证问题农民群众关注度高,近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梳理了相关热点问题,进行答疑释惑、解读回应。1、 哪些文件对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提出过明确要求?2019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要“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2019年9月2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
一、不动产抵押登记有效期吗1、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有效期限规定为两年。若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农村不动产登记就是对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木和房屋等,进行依法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