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房产、分房遗嘱、赠与房产、涉外涉XX房产所有权转移等有关房产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公证啦!根据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之规定,如果产权登记部门严格按照实施细则,那么今后老百姓继承房产,有两种方法四种路径(具体材料怎么提供、手续怎么办理参见《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一、遗嘱继承或遗赠
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二、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又有三种路径:
1、“协商继承”,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公证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123, 12, 0);">以上内容来源:公众号婚姻与继承
附:《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1991年9月12日)司公通字[1991]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 (局)、XX (厅):
党的十二届三申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实施以及房地产业的发展,各地公证机关积极和房地产管理机关配合,办理了大量房地产公证事项,有利于加强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管理工作,起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
房地产管理机关核发的房产所有权证,是国家确认房屋产权的有效证件,有关房产事项的各类公证文书,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审查有关房产的法律行为合法性和真实性的有效证明。
公证机关应当积极为房地产管理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切实保证房产公证质量。房地产管理机关应当加强与公证机关的联系和协作,严格依照法律、政策和办证程序工作,以完善房产行政管理秩序。
为充分运用公证这一法律手段加强房地产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协调公证机关和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相互配合,根据有关法律、政策和几年来的实践,特作如下规定:
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 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瞩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四、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XX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然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事宜。
五、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侈、变更登记手续的, 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七、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事项,应当先与与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联系,了解当地房产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公证事项涉及的房产情况,根据有关法律和当地房产政策出具公证书。
房地产管理机关应当积极向公证机关介绍情况,给予支持和配合。
八、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根据本地情况,以必要、便民为原则,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本规定自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亲人之间的过户,比较房产赠与继承费用都很划算,最划算的就是继承了。如果是父母子女之间的过户,继承的成本最低。只需交纳280元的登记费,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无。但条件比较单一,只有属于有继承关系的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可以这么做。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添加微信/打电话)
公路部门收费的时候要告知你相关的收费依据。
赠与房产协议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房屋产权协议书就属于合同的一种,最好就是进行公证,但是进行不进行公证是当事人自己决定的。【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一十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
可以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屋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必须经过以下几个步骤: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三、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
赠与合同不是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效,公证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赠与合同有效:1、在订立赠与合同时双方都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3、赠与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我国《种子法》第31条规定,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
我国《种子法》第31条规定,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
赠与合同不是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效,公证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赠与合同有效:1、在订立赠与合同时双方都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3、赠与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我国《种子法》第31条规定,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
我国《种子法》第31条规定,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
夫妻之间房屋赠与是否必须经过公证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因此,受赠人虽然约定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是房屋作为不动产,只有在办理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
在成都市限购区域内一套房产的价值一般都是上百万,交易中产生的税费不算低。律师们也常常接到当事人的询问:成都限购区域的房产过户要给子女,继承、赠与和买卖哪个更划算?那么,今天我们来看看截止目前各种交易方式所涉及税费的具体规定:【赠与房产给子女】首先,以赠与形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国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的,但是受赠方要全额缴纳3%的契税,赠与双方要分别缴纳0.05%的印花税(目前成都市税收政策是减
一、继承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是在父母百年之后,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才发生效力。 公证继承: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但还需要根据情况提供各种证明,比如父母的父母去世证明等。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
在成都市限购区域内一套房产的价值一般都是上百万,交易中产生的税费不算低。律师们也常常接到当事人的询问:成都限购区域的房产过户要给子女,继承、赠与和买卖哪个更划算?那么,今天我们来看看截止目前各种交易方式所涉及税费的具体规定:【赠与房产给子女】首先,以赠与形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国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的,但是受赠方要全额缴纳3%的契税,赠与双方要分别缴纳0.05%的印花税(目前成都市税收政策是减
个人房屋产权过户过程中,原产权所有人可能涉及: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接受产权所有人涉及:契税、印花税。今日晏艳律师为您解读经房产继承、赠与、买卖要交哪些税有关问题。一、个人继承、赠与房产的涉税问题产权过户的原因有多种:买卖、赠与、继承等,其中亲人离世后,在世的人继承房屋权属是否属于征税事项?直系亲属之间赠与房产是否属于征税事项?一张表对比:
房产过户:买卖、赠与、继承哪个划算? 房子情况:70平方米,一手购入25万,现按每平方米5000元估算,总价35万元。 1.继承方式过户200元公证费、280元登记费。总计480元2.赠与方式过户1050元公证费(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三)、280元登记费、 契税10500元、总计118303.买卖方式过户房子买入超过5年后卖出,无营业税、 契税1%(首次购房)3500元、个人所得税(35-25)*20
(作者:李鸥律师)一、阅读提示笔者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过很多这种情况:老夫妻一方去世,可能是出于情感上的原因,可能是出于养老送终方面的考虑,生存的一方把其名下房产过户给某个儿女、孙辈,而过户交易也往往是无偿的。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去世,如无遗嘱,遗留下来的夫妻共同房产其中的二分之一归生存一方所有,剩余的二分之一应作为遗产以法定继承方式予以分割。因此,生存的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将房
基本信息发文字号:中府办[1996]12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1996-08-05 施行日期:1996-08-05 发布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文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使我市房地产管理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和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作如
债务人在银行借钱不还的,银行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债,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作者:李鸥律师)据网络新闻报道,三年前,苏州一位老人将拆迁所得的三套房全部赠给了孙女李某。双方约定李某需提供一套安置房屋给老人居住,同时承担赡养义务。 李某拿到拆迁房后,从未探望和照顾老人,老人无奈将该房出租,用房租来贴补养老院费用。 李某认为老人无权出租房屋,遂将租客诉至法院被驳回。李某的做法让老人心寒不已,于是老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对孙女的老宅拆迁份额赠与。 法院认为,受赠人不履行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