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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给子女,继承、赠与和买卖哪个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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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给子女,继承、赠与和买卖哪个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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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市限购区域内一套房产的价值一般都是上百万,交易中产生的税费不算低。律师们也常常接到当事人的询问:成都限购区域的房产过户要给子女,继承、赠与和买卖哪个更划算?

那么,今天我们来看看截止目前各种交易方式所涉及税费的具体规定:

【赠与房产给子女】

首先,以赠与形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国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的,但是受赠方要全额缴纳3%的契税,赠与双方要分别缴纳0.05%的印花税(目前成都市税收政策是减半收取)。

若将赠与所得的房产再次交易,房产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情况下,国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印花税;但房产未满五年的情况下,或不满足家庭唯一住房的情况下,需缴纳房产差额20%或全额1%的个人所得税。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

其次,以继承形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国家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非法定继承要缴纳1.5%契税),继承人需缴纳0.05%的印花税,还需缴纳遗产继承公证费1%~2%。

若将继承所得的房产再次交易,房产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情况下,国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印花税;但房产未满五年的情况下,或不满足家庭唯一住房的情况下,需缴纳房产差额20%或全额1%的个人所得税。

【买卖方式过户给子女】

最后,以买卖过户形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房产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情况下,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子女需按照自身情况缴纳契税1%~2%;

但房产未满五年的情况下,或不满足家庭唯一住房的情况下,还需缴纳房产差额20%或全额1%的个人所得税。(根据成都二手房交易习惯,卖方的税一般会约定由买方承担,因此这里不讨论买卖过户的二手房再交易的税费问题。

【总结】

综上所述,三种过户方式中买卖过户方式税费最低,也最快捷,但缺点是子女必须有购房资格;若没有购房资格,则考虑继承的方式,但继承的方式过户有可能掺杂家庭矛盾,多个继承人等情况,变数比较大。

赠与过户的方式也存在会占据赠与双方的购房资格问题。因此,还是要根据每个家庭各自的情况来综合讨论。

在离婚纠纷中,也常常会涉及到房产的归属问题,房产留给子女,什么时候给?怎么给才最划算?相信通过这篇文章,大家会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我所律所,提供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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