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12月4日公布的49起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之一,男女双方离婚时协议/法院调解将婚内房产过户给子女,后一方反悔,法院认定反悔一方的行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亦有违诚信,驳回其诉讼请求。
基本案情即裁判结果如下,供学习参考。
(一)基本案情
于某某与高某某于2001年11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3年9月生育一子高某。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9年9月2日在法院调解离婚。
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共有的位于北京市某小区59号房屋未予以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在高某某付清贷款后归双方之子高某所有。
2013年1月,于某某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称:59号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房屋产权亦未变更至高某名下,即还未实际赠与给高某,目前还处于于某某、高某某共有财产状态,故不计划再将该房屋属于自己的部分赠给高某,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由法院依法分割59号房屋。
高某某则认为:离婚时双方已经将房屋协议赠与高某,正是因为于某某同意将房屋赠与高某,我才同意离婚协议中其他加重我义务的条款,例如在离婚后单独偿还夫妻共同债务4.5万元。
我认为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巨大伤害,出于对未成年人的考虑,不应该支持于某某的诉讼请求。
(二)裁判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知悉59号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诉争房屋的处理,于某某与高某某早已达成约定,且该约定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即双方约定将59号房屋赠与其子是建立在双方夫妻身份关系解除的基础之上。
在于某某与高某某离婚后,于某某不同意履行对诉争房屋的处理约定,并要求分割诉争房屋,其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不足,亦有违诚信。
故对于某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24日作出(2013)东民初字第02551号民事判决:驳回于某某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于某某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11日作出(2013)二中民终字第09734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
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互为前提、互为结果,构成了一个整体,是“一揽子”的解决方案。
如果允许一方反悔,那么男女双方离婚协议的“整体性”将被破坏。在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当事人对于财产部分反悔将助长先离婚再恶意占有财产之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因此,在离婚后一方欲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单方撤销赠与时亦应取得双方合意,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
婚内房产过户给妻子,如果双方有赠与及其他产权划分的协议,协议规定房产仅属妻子的,则该房产是妻子的个人财产;如无协议约定的,尽管过户给妻子,由于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还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房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
婚内房产可以过户给一方单独所有,这视为一种赠与行为,该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赠与人与受赠人需要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夫妻婚内房产若过户到另一方,还是属于共有财产的。因为婚姻存续期的房产都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房产,不管你过户到一方都是属于共有财产的。如果在过户到另一方前有赠送、产权划分的协议,产生的过户,就会按赠送、产权划分的协议进行执行,就不属双方共有房产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
婚内房产过户给妻子,如果双方有赠与及其他产权划分的协议,协议规定房产仅属妻子的,则该房产是妻子的个人财产;如无协议约定的,尽管过户给妻子,由于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还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房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
1、婚内房产过户给妻子的流程是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2、夫妻双方一同到当地的房屋产权管理机关去办理,因为要当事人亲自填表格。3、如果夫妻间采取的是赠与方式,那还要先到公证处去办理赠与公证。4、关于婚内财产的转移,不收税费,只收工本费。
夫妻婚内房产若过户到另一方,还是属于共有财产的。因为婚姻存续期的房产都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房产,不管你过户到一方都是属于共有财产的。如果在过户到另一方前有赠送、产权划分的协议,产生的过户,就会按赠送、产权划分的协议进行执行,就不属双方共有房产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
夫妻婚内房产若过户到另一方,还是属于共有财产的。因为婚姻存续期的房产都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房产,不管你过户到一方都是属于共有财产的。如果在过户到另一方前有赠送、产权划分的协议,产生的过户,就会按赠送、产权划分的协议进行执行,就不属双方共有房产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房产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老人没有明确指明房子过户后归一方所有,就表示该房子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老人明确指定房子只属于自己的子女,那么房子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是无权在离婚时分割该房产的。
一、夫妻婚内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婚内房产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申请表、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 3.受理申请,审验材料; 4.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
婚内房产过户需要夫妻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不需要交税。具体所需材料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如果取得房产证在结婚登记之前,这种过户是按赠与处理,需要的手续是拿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公证书,房屋产权证,契税缴纳凭证,双方身份证明到房地局办理。《民法典》
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不需要交税。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
婚内房产过户至对方名下如何办理 婚内房屋可以通过房产赠与的方式进行过户,具体流程如下: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
关于婚内房产过户要交税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不需要交税。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
夫妻一方去世,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为:1、若是过户给夫妻另一方,需要提供一方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去办理过户手续;2、若是过户给子女,还需要办理去办理继承公证等材料才能去进行过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如何将自己名下房产过户给父母一、如何将自己名下房产过户给父母1、走买卖流程,按建委最低的过户指导价网签,满五年唯一的普通住房,卖给您父母,只需要缴纳契税。2、走赠与流程,以赠与的方式给父母,契税3%,户口本上体现亲子关系不用做亲属关系公证,户口本上不体现需要做亲属关系公证。二、什么是房产过户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
目前来说,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方案一:继承(税费最少)继承的方式是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在父母在世时是不能办理的,只有等到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房产继承。在继承房产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只需要缴纳极少的公正费和继承公证费用,即使在房产证不到5年的情况下出手,也只需要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和5.5%的营业税。方案二:赠与(首次过户缴3%的契税)父母在世时,把房屋产权赠送给子女,需缴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赠与会好于买卖吗刘-伯的女儿马上要结婚了,由于女儿女婿现在手头比较紧买不起房,而刘-伯夫妇现在手上有两套房,刘-伯打算将其中的一套过户给女儿和女婿。但在过户的方式上,既可以办理“继承”和“赠与”,也可以进行买卖,3种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尤其是考虑到女儿将来经济宽裕了要换房的话,刘-伯采用哪种方式更省税费呢?这套房子是81平方米的两房,目前的市场价格在120万元左右,房产证未满5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办理方法: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缴纳契税,领取契证;3、受赠人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4、受赠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提交申请书、原房地产产权证、身份证、户口簿、赠与书及公证书等资料;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
直接添加要想夫妻房产证更名,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婚内房屋过户给妻子流程,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离婚后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重要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而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