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办法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因被所在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自动辞职或因单位改制、机构改革、破产而下岗、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出国或出境定居的、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符合第(一)、(六)项规定条件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最低保留200元余额。职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当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依照第(一)项规定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起讫时间不超过一年。
职工依照第(六)项规定提取其住房公积金时,必须已将贷款全部还清,且公积金帐户最低保留200元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资料职工在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时,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下列资料:
共同资料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四份,并加盖预留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的财务印章;
2、支取人身份证。不同资料
1、购买住房时:
①购买商品房的,应提交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次付款的付款凭证。
②购买私房的,应提交经房屋产权交易机构核准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付款凭证。
③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宜春市公有住房全部产权买卖审批表》及交款凭证。
2、建造住房时:
自建私房的,应提供规划、建设及土地部门的批文;在农村建私房时,应提供当地乡(镇)、村级机构批准建房的证明。
3、大修住房时,应提供规划、建设及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修房证明,在农村大修住房的,应提供当地乡(镇)、村级机构批准修房的证明。
4、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
(一)离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的批文或证书。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医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以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出国或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证明和户口迁出证明,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应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
(四)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借款余额证明。
(五)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诊断证明或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和有处分权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以上所指资料,均须出示合法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查: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查职工首先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提取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财务印章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根据职工所在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提取资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经审查,准予提取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委托承办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一、住房公积金使用性提取(一)使用性提取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被委托单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自住住房(包括现房、期房、房改房、集资建房、拆迁建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下同);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4、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负担比例。(二)使用性提取政策规定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①职工购买首套自
(一)个人申请1、提出申请;2、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3、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二)单位审核1、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2、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1、核对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2、核定提取金额;3、收集备案资料;4、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及《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上
这些情况你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支付首付款的;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4.非配偶缴存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自住住房的;5.离休、退休的;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8.房租支出超出
非杭州市户口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杭州市重新就业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方法如下:一、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1、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主体。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支付业务由受委托银行办理。4、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应本人办理,因故确实不能本人办理的,可以委托配偶、同户直系亲属或原缴存单位职工代办。受委托人代办提取业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委托人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职工、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二)房改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出让金的;(三)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四)离休、退休的;(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六)出境定居的;(七)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女性满45岁、男性满50岁的;(八)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1年或者转入集中封存户满1年以上(
一、申请范围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离开本市的。二、办理场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地址:1.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C厅;2.同安区祥平西路土地大楼一楼公积金窗口。三、办理要件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办理:提供身份证;(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3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
(一)销户提取1.退休或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失业满两年的;5.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6.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7.出境定居的。注意事项:1.职工所在单位已将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全额缴存到账并办理账户封存;2.提取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担保。(二)使用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
受理地点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需填表格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9、职工死
(1)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适用范围:此类业务仅适用申请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市规划房屋拆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住房装修、购买商铺、写字楼、车位及未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不具备独立产权的住房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申请人范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所有人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可参与提取。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
1、购买自住住房的或为子女、父母购买住房的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为子女、父母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恩施州境内自住房屋装饰装修的4、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6、无自有产权房屋租赁住房的;7、低收入困难家庭缴纳物业管理费的;8、房屋拆迁还建补差部分支取的;9、离休、退休的;10、辞职、辞退、开除等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或户口迁出恩施州或出国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租住本市住房的;(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绿卡救助的;(八)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就业的,或已纳入住房公积金托管户管理满一年的;(九)调动工作并户口迁出济宁行政区域的;(十)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十一)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一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职工档案关系所在地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提供户口簿、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文件。按下列程序办理:(一)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提取凭证。(二)单位专管员应当对提出申请的职工身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条件、所附证明材料等内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转移、封存的条件(一)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办理账户销户手续的条件是: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工作调离泰安市、户口迁出泰安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的;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二)办理部分存储余额的提取条件是:1、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3、职工享受城镇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七)进城务工人员与
一、用于建房公积金可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二、用于租房公积金可用于支付租房房租,前提是需要买足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租房提取的相关规定。目前,多地都已经简化租房提取手续,很多地方已经不需要提交租房合同等材料,只需提供无房证明。三、销户
一、佛山公积金提取条件如果是自己购买住房、建造、大修住房等,那么都是可以提取公积金使用的,是符合相应要求的。而如果要支付租房租金、无房提取、退休提取公积金等,也都是可以根据需要来申请,提取公积金还是很方便的。如果要出国定居,或者是因为一些重大疾病、无业等情况,那么都是符合提取公积金的要求。二、佛山公积金提取的材料佛山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要提取公积金还是要保证材料符合要求。现在已经不需要提交纸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