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范围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离开本市的。
二、办理场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
地址:
1.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C厅;
2.同安区祥平西路土地大楼一楼公积金窗口。
三、办理要件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3.提取金额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卡的,应提供本人的同名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4.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如查询市民系统为本市户口,但职工户口确已迁出本市的,还须提供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四、办理流程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
2.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盖章确认;
3.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
5.职工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本市同名银行卡,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注意事项
1.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未离开厦门的,可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工作单位继续缴交,或转移到公积金中心托管户内托管。
若属单位网上办理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A4纸复印。
非杭州市户口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杭州市重新就业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方法如下:一、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1、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一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职工档案关系所在地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提供户口簿、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文件。按下列程序办理:(一)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提取凭证。(二)单位专管员应当对提出申请的职工身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条件、所附证明材料等内
一、提取条件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二、提取材料(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二)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职工离、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原件。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应提供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手续原件。职工离、退休,其所在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等原因无法出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公积金提取办法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因被所在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自动辞职或因单位改制、机构改革、破产而下岗、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五)出国或出境定居的、调离
(一)个人申请1、提出申请;2、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3、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二)单位审核1、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2、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1、核对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2、核定提取金额;3、收集备案资料;4、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及《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上
(1)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适用范围:此类业务仅适用申请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市规划房屋拆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住房装修、购买商铺、写字楼、车位及未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不具备独立产权的住房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申请人范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所有人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可参与提取。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绑定账户业务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
一、离职后武汉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武汉职工离职后,可凭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居民办理的还有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辞职事实属实,未有再就业,手续齐全,是可以办理的。辞职的提取属销户提取,就是提取您的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全额。提取流程如下:1、提出申请;2、单位审核3、办理提取手续。4、管理中心审核。5、提取人办理支付手续。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
一、离职后成都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一、重庆离职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一、职工死亡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去世或被宣告死亡,一般情况下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等材料,提取职工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职工死亡后或被宣告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有两种处理方式:1、由该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凭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的证明和身份证、遗赠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流程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1、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提取证明;2、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提取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日之内会作出决定是否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
小编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规定,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单位都应该为职工足额缴存公积金,不受户籍限制,即外省市户籍的职工在本市工作同样享受单位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福利,但是职工离职回原籍,在津缴纳的公积金怎么办?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非本市户籍职工离开本市,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同时职工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转移、封存的条件(一)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办理账户销户手续的条件是: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工作调离泰安市、户口迁出泰安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的;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二)办理部分存储余额的提取条件是:1、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3、职工享受城镇
一、用于建房公积金可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二、用于租房公积金可用于支付租房房租,前提是需要买足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租房提取的相关规定。目前,多地都已经简化租房提取手续,很多地方已经不需要提交租房合同等材料,只需提供无房证明。三、销户
1.因为离职,那么原单位将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封存。就是说你的公积金已经停缴。2.若您在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住房公积金转到新单位的账户中。3.若您未落实新单位或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将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原单位或转移至资金中心集中封存户中,由资金中心管理。4.公积金的转移分为: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5.内部转移住房公积金的内部转移,是指职
这些情况你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支付首付款的;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4.非配偶缴存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自住住房的;5.离休、退休的;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8.房租支出超出
一、什么是员工离职工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主体。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支付业务由受委托银行办理。4、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应本人办理,因故确实不能本人办理的,可以委托配偶、同户直系亲属或原缴存单位职工代办。受委托人代办提取业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委托人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职工、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七)进城务工人员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