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
受侵害的村民可以
向镇(乡)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有关主管部门申诉,镇(乡)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
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镇(乡)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镇(乡)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离婚并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的法定条件,离婚后户口未迁出,仍然在夫家所在地的,并不丧失所在村村集体组织成员的资格,只要继续尽村民的义务,就应当享有与该村村民同等的权利。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的村规民约、规章制度、财产分配方案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男女平等、村民平权等基本原则。村集体组织依法享有自主决定自治范围内事项的权利。但是,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合法有效
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乡镇政府侵害村民自治权的情形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借以实现村民自治的机关,实践中,村民(代表)会议制定或通过的决定、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很可能存在侵犯村民基本权利的情况,主要表现形式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侵犯村民财产权利,如决定通过了一个明显不符合市场价格的搬迁补偿方案等;侵犯村民民主权利,这种情况更多是通过规定剥夺村民的选举资格等。村委会作为村内常设机构,在未召开村民(代
法律上对于征地的补偿款分配一般分为三个部分,但是在实际的情况中,补偿款的发放的环节往往是会出现疑问比较多的环节。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为大家分析,征地补偿款分配有以下几点计算方法,大家可以做到心中有数,提早的避免一些吃亏的现象。征地补偿款包括三个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关于土地的补偿费,一般是支付给村集体组织,然后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如何分配。村集体城建制被撤销的,应
律师解读:“村委会或其成员不履行法定义务所作的决定侵害到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也可以请求所在的乡镇政府责令村委会改正,但如果村民就同一事项,已经提起民事诉讼,并经人民法院裁判后,村民申请乡、镇政府监督的,由于受生效民事判决效力的拘束,乡、镇政府无权再行作出处理。”01—裁判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
你好,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通过其他中间人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安徽省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二)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三)本村村民依法办理子女收养手续且其所收养子女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四)刑满释放后户口
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讨论的《土地承包合同》不一定无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十八条规定:“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
说到征地,除了希望政府能依法征收外,更希望能够得到合理补偿,实践中,许多行政机关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实行征收,严重损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老百姓口中的房子没了,地也没了是存在的一种情况,所以依法补偿,合理补偿就更加重要。一、征地补偿费的内容和分配1.土地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协议书法律效力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协议只要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其他人利益等法律规定就是具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
1、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其成员作出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给予撤销。对于责任人,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村委员会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受害村民有权要求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责令改正。2、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
虽不是法学专业的,但小张日常对法律非常感兴趣,觉得法律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自己的生活帮助很大。尤其是涉及到土地的权益,小张格外关注。一天村里要给大家分宅基地,小王一家没有分到宅基地就去村里闹,村委会的人告诉小王“闹也没用,宅基地是村委会的,村委会想怎么分就怎么分”。小张对于地是谁的非常的疑问,宅基地真的是属于村委会的吗?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换句话说,宅基地属于
按照法律途径来处理这个事情
申请居委会/村委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 申请居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申请人提交的《指定监护人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关系证明,如户籍关系证明等;(四)被申请人的医学证明、智力或精神残疾证明或者认定被申请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向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提供上述材料,申请其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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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找相关部门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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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虽然《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村民弃耕抛荒情形下,承包地如何处理未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中规定了承包方的三种法定义务,其中第(三)项义务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而《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芫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
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协议只要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其他人利益等法律规定就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可以。需要经过村民会议投票通过出租集体土地的决议,而村委会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实际上是对外发包。2、若村委会在未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对外发包土地。3、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
送达,需要本人到场,可以晚一点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