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子公司和母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如果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变更的那么是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您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建议与我们联系,可以依据你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具体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后才能给出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如需法律服务可以来电说明情况或添加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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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是同类的营业则不得经营;如果不是同类的营业则不受此限。《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关于这一条文,关键的字眼在于“他人”和“同类的营业”。“他人”指前述的两家公司由不同的投资方(或股东)出资设立,“同类的营业”指这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里有相同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很明显违反了《公司法》第六
您好,需要参考当地的政策
如何处理未办离职离开公司的员工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根据《关于职工擅自离职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争议处理范围的复函》(劳办字〔1992〕45号),《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
事业单位有编制员工未签订聘用合同,如何解除人事关系?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构成,大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事业单位编制的工作人员,其中又分为有聘用合同的和无聘用合同两种;二是无正式编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对于无正式编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双方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有编制有聘用合同的,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解聘、辞聘的有关规定,对于有编制但未签订聘用合同的,排
律师观点分析亲爱的朋友们,这不是我亲办的案例,但是这是一个非常有借鉴意义的判例,单位采用不签劳动合同,不用公司账户发放工资来规避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作为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下面给您做详细的解答。工资是劳动者应该得到的最基本的法律保障,但是实践用工中有很大一部分企业故意用第三方账户给劳动者开工资,从而造成劳动在维权过程中无法确认到底应该向哪个主体主张权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这
用人单位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工作人员或承包人以单位名义在外招用人员,不为反对意见;或受招用人员有充分理由相信该工作人员或承包人是代表用人单位的,如果劳动者确实是为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认定受招用人员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
答:分立所得税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第四条规定,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五)企业分立,当事
这种情况说明用人单位在有意通过变更或交替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规避自身的法律责任,如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但发生劳动纠纷被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查明事实,劳动关系很可能按实际的劳动关系认定。而且如果岗位、工资的发放、工作地点等都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劳动者要举证相对比较容易,企业的行为不被认可的概率很大。风险提示:司法实践已经形成一定共识: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交叉轮换
案例:A是B公司的项目经理,一直从事B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工作,工资也不能正常发放,每月工资1万元。仅有与B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聊天记录和一部分工程上的文件,能否证明劳动关系,如何举证?律师为您解惑上述问题: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虽然一字之差,但是千差万别,可以说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两者的关系简单来说可以以如下区别来进行区分。(1)最核心的问题要看劳动者是否接受公司管理,双方属于隶属与被隶属的关系,而劳
法律分析:对个人本身是没有直接影响的,每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有受雇单位这一信息表明,已经有单位对其工资薪金进行了申报缴纳,如果一个人同时在两个公司领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上的有任职受雇单位,说明个人与这个公司存在雇佣关系,其单位在每个月进行工资发放时,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申报缴纳。另一个单位就不能扣除起征点的3500元,只有其中一个公司是可以扣除这个基本生活费,另一个公司
申请劳动仲裁的,如果职工和企业都在同一个辖区,那就就去所在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如果企业和职工分别属于不同的辖区,那么就去职工的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
可以报销型险种采用补偿制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您在两家公司购买的险种都是类似意外医疗或住院医疗的话,是可以在两个公司都报,前提是总额不能超过您的实际医疗费用,且是因为在一家保险公司没有报销完所有费用,拿所有单据的复印件和分割单到各一家保险公司要求报销余额,注意:复印件不可单独使用,需与分割单同时使用才有效。给付型险种,如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等无论在多少家公司投保,都可同时得到赔付。意外险是可以重复投
不会。坐牢是指的刑事责任,而法人代表企业经营不善破产的情况下,仅仅只是一种民事行为,所以不会产生坐牢的后果。而且公司是具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的法人,企业破产的情况下,法人代表也不需要个人承担民事责任,除非法人代表本身有违法行为,或者说对于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会限制法人代表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法人在公司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则
1、申请劳动仲裁并不需要提前给公司通知,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定要补,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滞纳金则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申报时填制《个人所得税两处或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表》。将各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送去单位发放时代扣代缴的个税额后,为自行申报补缴个税款。纳
以什么名义给你打的欠条起诉可与我联系帮你研究方案
您好,请问您的具体案情诉求是什么呢,需要做一下详细描述
行政事业单位中餐补贴这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规定,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用不完,年终要清零,并且只能在单位食堂吃
你好。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属于工伤,可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要求相应的赔偿。具体的工作待遇双方可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