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期间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按照比例承担,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社保费应按月按时足额缴纳,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同时对欠费单位进行催缴,预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欠费单位进行查处。
单位无故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职工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反映。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可到单位注册地(参保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规定进行查处
社保卡有什么用?怎么用
1、社保卡的发放范围:
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2、社保卡如何发放:
社保卡制作完成后逐级下发,先由卡服务商发送到社保中心,由区县社保中心负责通知参保单位到区县社保中心或到指定地点领取,参保单位领取后发放给个人。
3、领到卡后,发现卡面信息有误怎么办:
持卡人应通过单位将社保卡与身份证复印件交回区县社保中心,由社保中心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统一制卡。如果照片与本人不符,需要同时提交符合二代身份证要求的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一张。
搭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在交回社保中心的同时,需领取信息有误人员的《领卡证明》。
4、社保卡有什么用途:
社保卡主要功能是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还具有储蓄卡功能。
5、什么是实时结算:
是指持卡就医时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用全额垫付医疗费。
6、如何激活社保卡:
持卡到具备卡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首次成功使用即可激活医保功能。搭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金融功能需要到银行的营业网点激活。
7、社保卡就医使用方法:
持卡就医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以及其他不用选为定点也能报销的A类医保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等。
就医不带卡不能报销。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必须出示医保卡。未出示医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交费时,需将社保卡和缴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拿到结算单据后,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8、社保卡内有哪些信息:
18项参保信息和门诊费用累计以及住院费用累计信息。(18项参保信息包括:社保卡卡号、社会保障号、医保手册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险种类别、参保人员类型、隶属关系、军残等级、转诊医院、转诊时限、特殊病定点医院、定额管理生效日期、SARS标识、享受补充医疗保险标识、医疗激活标识)
9、如何查询社保卡卡内信息:
社保卡社保信息,可持卡到卡服务网点由工作人员帮助查询或持卡在自助终端机电子触摸屏上自助查询。社保卡金融信息,需持卡通过银行营业厅或任意银行ATM机查询。
10、如何修改卡内信息:
修改卡内信息需要由参保单位持参保人员的社保卡和医保手册,到区县社保中心或医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11、社保卡查询密码是什么:
社保卡社保功能初始查询密码为持卡人社会保障号码的后六位。金融功能密码由持卡人在银行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时个人设定。
12、如何修改查询密码:
修改社保卡社保查询密码,可以通过卡服务网点、自助终端机或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自助语音进行修改。搭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修改金融密码需通过银行营业厅、ATM机修改。
13、社保卡中是否有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社保卡中没有定点医疗机构信息,请通过参保单位或社保中心查询。城镇职工参保人员还可以携带社保卡到自助终端机调取后台数据查看。
14、社保卡丢了怎么办:
需挂失并补卡,请先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办理预挂失,然后携带持卡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正式挂失及补卡手续。
15、社保卡的发放范围:
操作预挂失后找到了自己的社保卡,如何撤销预挂失:
如果着急就医,持卡人可以带上社保卡及身份证到任意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撤销预挂失手续,撤销后社保卡可以立即使用;若不着急就医,社保卡预挂失有效期是10天,10天之后自动解除挂失,社保卡就可以使用了。
(加载金融功能的二代卡,社保和金融功能需要分别撤销预挂失。)
16、没有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如何办理业务:
可以持能证明持卡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业务。如:户口本、汽车驾驶证、护照等。具体证件要求,请先与办理业务的网点核实好。
17、补换卡时是否可由别人代办:
可以代办。代办时需带持卡人及代办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18、社保卡丢失后如何就医:
可先进行社保卡正式挂失及补卡,然后持《领卡证明》看病就医,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通过参保单位进行手工报销。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待岗期间保险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待岗是指职工在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开原岗位,并且暂时不安排新工作岗位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职工与用人单位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然要为职工购买保险。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女性怀孕是一件特殊的事情,那么她们这一群体也是受到特殊的保护的,那么产假期间社保由谁承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产假期间社保费用谁来承担 产假期间社保由单位承担 女职工产假期间,虽然没有提供劳动,但是产假是对女职工生育的特殊保护,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并未解除或终止。因此,女职工产假
交通事故修车期间交通费由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按照比例进行承担,但需要以实际票据为准,如有还有其他赔偿费用,应要求全责方及时承担,当事人自愿承担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
员工请假期间的社保也是按照原来的缴费规定,职工和单位共同承担。在合同期内,员工请假经单位同意的,员工只需要支付保险的个人部分,不需要承担单位应承担部分。如果公司不缴,可以向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并缴纳。属于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属于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
交通事故修车期间交通费由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按照比例进行承担,但需要以实际票据为准,如有还有其他赔偿费用,应要求全责方及时承担,当事人自愿承担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
退休医疗保险补缴费用由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承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保到退休年龄没有交够年限的,补交部分由个人来承担。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人身损害和财务损失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患职业病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
法律分析: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
一般由房屋所有权人交纳租房期间的物业费,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交纳,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
法律分析:重新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初次鉴定、检测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重新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但原鉴定具有法律规定违法鉴定情形的除外。鉴定是指,具有相应能力和资质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受具有相应权力或管理职能部门或机构的委托,根据确凿的数据或证据、相应的经验和分析论证对某一事物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九条 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人承担的是法定赔偿责任,作为败诉方理应承担受害者的鉴定费和案件的诉讼费。在第三者商业险的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的合同责任、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一种替代赔偿责任,因此投保人因侵害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应有保险公司承担。另外《保险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
补交养老保险金的滞纳金,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参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由此可知三十天内未
车辆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该车如果发生事故,应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责任,因为此时车辆已转移占有,原车主对车辆已失去控制权。 车辆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发生事故的,具体存在两种情况: 第一,买卖车辆的双方虽已签订车辆转让合同,但车辆仍未交付的,则诉讼主体及承担责任的主体仍应为卖方,买方尚未取得车辆,不承担事故责任;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
你说以公司名义贷款的,法律上公司就是贷款的债务人,依法应由公司承担还贷款责任。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的权利义务。
工伤治疗期间的交通费用该由谁承担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单位只承担治疗期间的公共交通费用,即公交车费用。交通费只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其他人的交通费用不属于赔偿范围。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在审核交通费用凭证的关联性时可根据病历本中记载的就医时间及就医次数进行核对,对与治疗无关的交通费用可予以剔除。法律规定依据
产假期间五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各自的比例承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三条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什么是养老保险滞纳金?养老保险滞纳金即参保企业或参保人在欠缴养老保险或者是缴款逾期后产生的费用。因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最低年限方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以参保人在没有缴纳最低年限时需享受养老保险则必须补缴养老保险,缴纳补缴养老保险滞纳金。企业单位养老保险滞纳金最新政策规定2016年,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
王先生是某运输公司的雇员,公司派王先生承担一批货物的长途运输任务。由于途经王先生的老家,王先生便想顺路回家看看。在回家途中,因车速过快与他人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他人车毁人伤。请问,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律师观点:王先生和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运输公司赔偿后可以向王先生追偿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