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员工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问题描述

员工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1个回答

王先生是某运输公司的雇员,公司派王先生承担一批货物的长途运输任务。由于途经王先生的老家,王先生便想顺路回家看看。

在回家途中,因车速过快与他人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他人车毁人伤。请问,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律师观点:王先生和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运输公司赔偿后可以向王先生追偿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本案中,王先生在履行长途运输任务中顺路回家的行为超出了运输公司的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与履行运输职务之间是有内在联系的,应认定为王先生是在“从事雇佣活动”,因此运输公司应对该车祸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而车祸的发生是因为王先生车速过快导致,表明王先生主观上具有重大过失,因此,王先生和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运输公司赔偿后可以向王先生追偿。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