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治疗期间的交通费用该由谁承担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单位只承担治疗期间的公共交通费用,即公交车费用。交通费只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其他人的交通费用不属于赔偿范围。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在审核交通费用凭证的关联性时可根据病历本中记载的就医时间及就医次数进行核对,对与治疗无关的交通费用可予以剔除。法律规定依据
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由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存在生活自理障碍,需要护理的,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出具书面证明,用人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请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请人护理。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的,所在省市有规定的,应当从所在省市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当地护工水平,比照同类情况办理。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存在生活
1、员工工伤后,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的赔偿: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法律分析: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
补交养老保险金的滞纳金,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参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
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四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
一般说来,受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进行工伤鉴定之后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长沙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张,男,19年月日出生,住址:湖南省市号,身份证号码:4305211978020。代理人:姚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长沙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号,电话:0731-8408联系人:刘联系电话:1370731法定代表人:罗职务:总经理申请事项: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0234元(自2010年9月至2012年3月止)。二、请求裁
一般说来,受工伤的劳动者在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来进行支付,进行工伤鉴定之后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工伤期间生活费,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可以由工伤保险或者用人单位承担的,非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由伤者自行承担的,但是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要支付工资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调查核实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驳回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存在未被受理、被驳回或者撤回等情况的,申请人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可以再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每天20元工伤职工在统筹地区内住院治疗工伤的,其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0元。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工伤的,应当选择普通公共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住院前住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
一、员工工伤后,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如何赔偿1、员工工伤后,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的赔偿: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
工伤住院期间的各项费有购买保险的,是由保险公司负责,没有购买的,由公司直接支付。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住院伙食补助费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工伤的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护理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一般按当地医院护工的工资标准来算。误工费按全额平均工资计算,因此,领取了误工费后,不再有生活费赔偿。不过,在住院期间伙食费补贴倒是有的,各地自行规定标准,一般在10元天上下。
工伤住院期间工资的计算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
1、因交通事故被扣押产生的拖车费和停车费,应当由交警大队承担,所以是不需要自己掏钱缴纳停车费的。交通事故或者是交通违章中,是需要行政机关对车辆进行取证的,这时候就会产生停车费。交通事故停车费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应当由当事人承担。2、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
工伤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由谁承担误工费、护理费是由单位支付,至于营养费,没有这么一说,医疗费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
您好,不需要收取停车费;拖车费由事故责任方支付,交警支队委托拖车公司从事拖车工作,不直接由民警从事拖车工作。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