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阶段性担保的保证期间如何约定?
我们在审查银行与开发商在按揭贷款合作协议过程中,发现关于阶段性担保的期间有各种约定,有约定至抵押办妥为止的,有约定至预抵押办妥为止的。
阶段性担保期间约定至抵押办妥为止,银行取得了房屋抵押权,银行贷款风险完全在可预期范围内;但是如果约定至预抵押办妥为止,银行的抵押权存在落空可能,贷款风险将出现巨大漏洞。
阶段性担保指中介公司或担保公司承担自银行放款之日起至银行执管《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之日止的连带保证责任。银行向借款客户放款,必须等拿到《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明确没有其他人或单位对该套房产具有任何权利后才能进行。
而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需要一定的工作日期,如果办理阶段性担保,由中介公司或担保公司承担这段时间的风险责任,银行就可以提前放款,从而加速房产交易完成的速度。
如果交易双方希望快速完成交易,应当支付阶段性担保费。而如果对交易速度没有特别的要求,就没有必要一定支付阶段性担保费。
二、阶段性担保有什么特点?
1、阶段性担保是保证担保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具有从属性、代偿性、转移性及独立性的特点。
在二手房贷款业务中,银行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中介机构是保证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息以及相关费用。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阶段性担保具有阶段性
阶段性是针对担保期限而言的。阶段性担保的期限为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之日起至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若借款人在此期限内不按照购房抵押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银行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通过上文,小编告诉了大家阶段性担保的保证期间如何约定,开发商为业主提供阶段性担保,应该约定保证期在对方拿到房产证之前。
等对方办好房产证及土地证之后,其可以凭借产证向银行提供担保,无需开发商另行担保了。在保证期限内,如果业主违约,开发商可以收回房产。
如今房价颇高,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房屋的购房者越来越多。实务中,在按揭银行办理房屋的抵押登记之前,开发商往往对购房者的按揭贷款对银行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一旦购房者不能按照其与按揭银行的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的偿还贷款,开发商就不得不依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偿还购房者欠付的贷款。那么,开发商承担相应保证责任后,可以采取何种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呢?第一种情况:案涉房屋买卖合同中未约定此种情形下开发商享
1、保证期间晚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保证期间按照约定处理。2、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保证期间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3、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直至本息还清时止”——属于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4、主债务未约定履行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六个月5、保证期间不
分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如何起算涉及到的保证期间的起算点应当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而分期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到底是从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还是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开始起算?这点,未见法律或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但是,分期履行债务时,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因此,最后一期履行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而保证期间的起算点正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所以可以认为涉及到的保证期间,
抵押担保的保证期间是多久根据《民法典》规定: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
一、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所谓保证期间,是指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期间分约定保证期间与法定保证期间。前者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后者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 我国法定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二、什么是一般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怎么算
复员退伍军人计算工龄时的待分配期间如何规定?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五条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拓展资料第二条本
通常情况下,针对车辆及驾驶证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去当地车管所进行咨询,如果产生纠纷,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更多复杂的车管所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担保期间如何约定 抵押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不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
担保关系中有多个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何分担 《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
《计生条例》规定的女方八十日奖励假和男方十五日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计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
反担保责任的保证期间,一般为6个月。主合同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按规定,保证期间,除斥期间,一般为6个月。计算方法,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总的原则是,不能无限制的约束保证人的责任,因此保证期间规定的是6个月~2年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
一、问题的提出日前,笔者在审查顾问单位的一份保证合同中,发现双方约定的保证期间为8年,然而众所周知的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这就意味着,双方约定的保证期间很有可能会超出诉讼时效,那么,此种约定是否受法律保护呢?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的最长保证期间是否具有上限?二、相关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
现实中,涉及工作地点变更的情况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像小杨遇到的情况,企业进行了整体搬迁。二是因企业所处行业性质。如建筑施工企业、影视公司等,其员工工作地点经常发生变动。张律师说,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的履行问题,不是企业单方变动工作地点。企业搬迁系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6条规定,企业首先应与员工就劳动合同变更问题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劳动合同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企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和返还借款。如果当事人对支付利息和还款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虽然约定了,却约定得不明确,首先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据以上原则仍不能确定,借款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还款:一、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即利息在合同期间届满时和本金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
硕士生、博士生学习期间的工龄应如何计算?,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教高字[1990]001号)、《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的通知》(国发〔1986〕107号)等相关规定,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在一定条件下,学习期间可计为连续工龄,具体情形如下:国内博士生无论是在职人员考取,还是在校生考取,其学习期间均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出国攻读博士学
30岁并不算老人,单纯的嫖娼并不会构成刑事犯罪,一般会进行行政处罚,一般会判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土地证四至范围或者土地登记档案规定的四至图纸确定
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下面,关于遗产税的知识内容。 继承的房屋一旦再次转让,转让方需缴纳房屋价值20%的个人财产出让所得税,有别于非继承房屋转让缴纳1%的个人所得税,民间也把此税叫作遗产税。各地基本是统一的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