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小区绿化的规定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外归全体业主共有,未经同意擅自占用绿化用地的,物业管理人员可以责令其恢复原状。
小区共有绿地的用途变更需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没有业委会由业主与物业签合同。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
你好,不合法的;一般是不会给办了的;需要提供证明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内的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进行改建、重建确实需要征得业主的同意。对于具体需要征得多少业主同意的问题,《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需要经过业委会同意才可以入驻的。
对于您的疑问楼上漏水怎么修理的解答如下:你好!如果确实是由于楼上的住户家里漏水,而造成的你家房屋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当然需要由楼上的住户来承担的。房屋的所有权不是独立的,同一栋楼上的业主对整个建筑物的安全与维护形成了利害关系。因此,每个人的房屋所有权,都受到其他住户利益的限制。《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为您解答: 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需要问一下案件细节。请查看我的联-系-方-式-, 建议进一步,通,话咨询(70威70信同步)。 我们会给您更详尽的法律意见。 2022年07月06日 09点21分
一、小区物业有没有权利停业主的水电1、小区物业没有权利停业主的水电。我国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2、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3、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
1、小区物业没有权利停业主的水电。我国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2、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3、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
1、小区物业无权停业主的水电,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而非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属于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无权采取停水电的措施。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1、小区物业无权停业主的水电,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而非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属于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无权采取停水电的措施。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其实,小区绿化带不属于物业。一般要是没有特殊规定,小区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故无其他约定,无权让小贩在小区绿化带搭建经商。这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确属于个人的除外。所以说小区绿地,要是没有特殊情况,就是全体业主共同共有的,而且也不是按份共有的。因此,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擅自让小贩在小区绿化带搭建任何建筑并经商。要是小区
他们只是核对证实业主身份的行驶证驾驶证与车辆的信息的一致性。
这个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决定小区内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时,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
应由业委会出面交涉,如不能协商可起诉
物业公司无权停水停电,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业主与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局之间的供水、供电系一种合同关系,只有当业主出现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的情形时,自来水公司或供电公司才有权停止供水、供电
1、小区物业无权停业主的水电,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而非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属于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无权采取停水电的措施。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需要看公司单方面降薪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则合法,不符合则不合法、以下是相关内容说明:不符合情况下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可单方变更内容介绍:1、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而被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小区业主的权利包括:住宅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公用地方及公用设施使用权、小区的各项公约的投票权等。小区业主的义务包括:遵守管理规则;遵守物业管理区规章制度;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等。《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
综合执法部门 可以向综合执法部门投诉解决